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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柏林春天小区违规增设电梯的回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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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
                   柏林春天13栋4单元加装
                  电梯规划审批文件的回复《六》
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柏林春天小区全体业主现就本小区13栋4单元加装电梯项目审批争议及贵局履职问题,针对2025年10月29日、30日仅通过网络平台模糊答复、回避核心诉求、漠视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履职乱象,郑重函复如下:
一、要求公示完整审批文件,戳破“程序合规”假象
2025年10月5日起,我们先后于10月5日、13日、14日、15日、16日、17日、21日、28日、29日通过麻辣社区反映核心问题:电梯安装位置危及11栋建筑安全、占用业主公共休闲场所、严重阻塞消防通道。但贵局仅在10月29日、30日以“依据《城乡规划法》《民法典》负责规划许可审批”笼统回应,对“电梯与11栋楼间距是否符合消防规范”“日照遮挡是否达标”“审批时是否评估建筑安全风险”“《动议表》签字真实性”等关键问题避而不答。现全体业主要求公示以下文件:
1该电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全套附图,需明确标注电梯基础与11栋楼地基的具体距离、电梯高度对11栋低层住户的日照遮挡范围及时长;
2审批阶段采用的日照模拟报告、消防疏散距离测算报告,需附带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签章、贵局审批人员的核查意见及签字确认记录;
3项目公示期间13栋4单元业主提交和留存的《动议表》书面原件及登记记录,以及贵局针对《动议表》的核查流程、依据标准、具体结论文件,不得仅以“已完成公示”搪塞。
二、严正驳斥“网络甩锅式”答复,追究履职失职责任
1自问题反映至今,贵局始终仅通过麻辣社区平台单向回复,无任何工作人员以当面沟通、电话对接等方式与业主交流;且多次以“加装电梯涉及多部门”“建议业主走法律程序”为由推卸责任,完全无视自身作为规划审批主管部门的核心监管职责;
2贵局在该项目审批文件上加盖行政公章,即意味着对审批结果的合法性、安全性、合规性承担法定责任,而非将业主推向自规、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间“跑腿转圈”,更不能以碎片化的网络回复敷衍了事;此种“线上模糊答复、线下无人对接”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重背离“为人民服务”的行政宗旨;
3“建议走法律程序”不应成为贵局回避履职的“挡箭牌”——在业主连完整审批依据、核心数据都无法查阅的情况下,要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实质是将业主的安全诉求当“儿戏”,属于对行政职责的严重失职。
三、明确限期答复要求,依法追责到底请贵局在收到本函后完成以下事项:
1以书面形式(需加盖贵局行政公章)答复全部诉求,同步提供本函第一条要求的所有文件复印件;
2将书面答复及文件送达至柏林春天小区11栋业主代表手中3安排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与业主代表当面沟通,逐一回应争议问题,不得继续仅通过网络平台笼统回复。
四、若贵局逾期未回应,或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柏林春天受害业主,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联合小区全体业主,向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顺庆区纪委监委提交《履职失职举报信》,附带贵局在麻辣社区的推诿答复截图、沟通记录等证据,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电梯项目的规划审批许可,并赔偿因审批不当对11栋业主造成的安全隐患损失;
3通过本地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公开贵局“线上敷衍、线下缺位”的履职全过程,接受公众监督,核查该“惠民工程”是否沦为“扰民隐患工程”。
   我们的诉求基于“捍卫生命安全不受威胁、合法权益不被漠视”的基本权利,绝非无理取闹。贵局若仍不正视问题、主动履职,必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柏林春天小区全体业主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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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30 1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规划局,问题那么多,一个都没有解决,前两天电梯公司来小区施工,是否是你们给叫来的,业主门齐心协力把擅自蹿入小区的不法之徒给控制了,你们这样为虎作伥真的是要不得……

发表于 2025-10-30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规划局,我们的诉求基于捍卫生命安全不受威胁、合法权益不被漠视的基本权利,绝非无理取闹。贵局若仍不正视问题、主动履职,必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发表于 2025-10-3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给老百姓一个合适的生活空间,有问题就处理,敢于承担责任,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

发表于 2025-10-3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别业主咋代表全部业主,安装的业主肯定跟你们意见不一样

发表于 2025-10-31 1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居民小区安装图像采集设备的基础法律法规主要是《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居民小区安装图像采集设备的相关规定如下 :

- 安装主体:小区内涉及公共安全区域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对小区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安装。
- 禁止安装区域:禁止在小区内的公共浴室、卫生间等私密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 设置提示标识:小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要求,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 备案要求:小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在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将单位基本情况、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位置等基本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 信息保护:小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系统运行安全管理职责,采取措施防止滥用、泄露视频图像信息,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保存不少于30日,30日后,对已经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

此外,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居民小区内的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对收集到的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 。

发表于 2025-10-31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南充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现申请对柏林春天小区13栋4单元加装电梯项目的规划审批文件进行公示。具体诉求如下:
一、公示依据
‌法定程序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并向社会公示审批文件及关键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争议背景‌:该项目因选址邻近11栋4单元,危及11栋业主消防安全、隐私及采光的影响,且是小区公共区域,绿化、休闲娱乐场所
二、‌政策依据‌:参照《南充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三年计划》,审批文件公示是消除公众疑虑
三、公示内容请求
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含电梯位置、连廊设计等);
业主意见表决记录及公示证明;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及结构安全说明。
‌审批流程中各环节的受理与决定日期;
对相邻楼栋影响的专项说明(如消防通道、隐私、采光分析)
四、法律与政策支撑
‌程序合法性‌:根据《南充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未履行公示程序的项目不得施工,已审批项目需主动接受监督
‌纠纷解决‌:公示可推动居民协商,避免矛盾升级,符合“批前公示-协商调解”的法定流程。
‌恳请贵局依法依规公示上述文件,以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
‌申请人‌:柏林春天小区业主代表
‌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发表于 2025-11-1 12: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装电梯的工人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安装监控是不合法的。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施应当是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仅限于对公共场所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安装,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装,否则将面临没收设备、删除录像等处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小区电梯属于公共区域,未经业主同意安装监控,可能会侵犯业主的隐私权和私人生活安宁权 。

发表于 2025-11-1 1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

                                 您们好

     首先我们小区业主充分理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惠民举措,能为业主家中的老人、孩子及日常生活带来便利。我们并非不懂此理,也非无理取闹或心怀嫉妒之人。我们无意在此争辩,只希望在本次加装电梯过程中,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全面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和谐。

     其次请问:您们每次的答复是否真正基于为人民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吗?你们一再推脱责任,这也不属于你们管,那也不属于你们管,那么,在本次电梯安装项目中,究竟属不属于你们管辖?是不是由你们审批?安装手续上有没有自然规划局的盖章?如果有,你们为什么盖章?依据是什么?理由是什么?我们不想天天听你们搪塞,你们无事,我们还要谋生。

   最后,小区全体业主无论如何都要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最终总有人要负责



您提出的问题非常严肃且重要,我完全理解业主们对程序的关切,我必须明确说明:

1.关于管理权限:

·加装电梯涉及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

·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审批建筑规划许可

·住建部门负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梯特种设备监管

2.审批程序关键点:

·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审批章是必要环节

·审批依据包括《城乡规划法》《民法典》第278条等·需满足日照间距、消防通道等规划要求

3.业主维权建议:

(1)要求公示完整的审批文件

(2)核对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技术指标

(3)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4)施工过程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

4.特别提醒:

·所有审批文件都应依法公开

·业主有权查阅相关部门的审批依据

你们自己看看吧,万丈高楼平地起,遇事要追根求源,

业主给安装电梯的打电话恳求他们不要在现在的位置安装电梯,危及11栋业主生命及财产安全,他们叫业主去找审批的,您们告诉我们该找谁?

发表于 2025-11-1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向顺庆区纪委举报。

发表于 2025-11-1 2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居民小区安装图像采集设备的基础法律法规主要是《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居民小区安装图像采集设备的相关规定如下 :

- 安装主体:小区内涉及公共安全区域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对小区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安装。
- 禁止安装区域:禁止在小区内的公共浴室、卫生间等私密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 设置提示标识:小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要求,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 备案要求:小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在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将单位基本情况、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位置等基本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 信息保护:小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系统运行安全管理职责,采取措施防止滥用、泄露视频图像信息,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保存不少于30日,30日后,对已经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

此外,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居民小区内的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对收集到的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 。

发表于 2025-11-1 2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装电梯的工人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安装监控是不合法的。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施应当是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仅限于对公共场所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安装,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装,否则将面临没收设备、删除录像等处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小区电梯属于公共区域,未经业主同意安装监控,可能会侵犯业主的隐私权和私人生活安宁权 。

发表于 2025-11-1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顺庆区纪委介入彻查:顺庆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舞凤街道办周家坝社区在柏林春天加装电梯工程项目上不作为、乱作为,违规审批行为。一、事由举报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以下简称 “顺庆自规局”)、舞凤街道办周家坝社区(以下简称“周家坝社区”)在柏林春天小区 13 栋 4 单元加装电梯项目审批中不作为、乱作为,违规发放行政许可,本小区业主多次向以上部门提交反对意见书面材料,被无视。导致无资质企业野蛮施工,严重侵害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涉嫌协助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二、主要事实与违规依据(一)虚假资料骗取审批,程序严重违法1、伪造业主意见表13 栋业主李明华协同绵阳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伪造《南充市顺庆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业主意见表》,向周家坝社区与顺庆自规局提交两份内容迥异的材料。经核实:◦ 签名表中多个业主信息虚假,真实提供房产证明及身份证明的仅 9 户(开庭当事人当庭陈述),周家坝社区并未逐一核实,监管过程失职。◦ 501、404、303 业主未按印确认,501 签名后标注叉号,应视为不同意;302 等 4 户明确弃权,实际同意仅 14 户,未达到 “双 3/4 同意”(需 16.5 户)的法定要求;◦ 404查无此人。◦ 所谓 “甲方代表” 未取得业主授权,无法律效力。2、公示造假规避监督仅在 13 栋 4 单元门口张贴图纸,未在 11 栋 4 单元及小区公共公示栏公示,未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共有部分共同管理权” 规定。(二)审批环节不作为,数据造假视而不见1、面积虚报 350% 仍获通过申请材料声称 13 栋 4 单元 24 户总面积 10789.92 平方米(户均 449.58㎡),但房管局备案数据显示户均不足 100㎡,数据造假痕迹明显,顺庆自规局未履行核查义务。2、违规搭建未整改仍审批通过加装电梯该单元存在违法搭建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此类情形应不予批准加装电梯,但顺庆自规局对违规建筑未现场核查即通过审批。(三)纵容无资质施工,引发重大安全隐患1. 施工单位偷梁换柱申请单位为 “四川金城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施工的绵阳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电梯安装需具备相应许可” 的强制性规定。2. 野蛮施工造成重大损失施工方擅自挖断小区地下排污主管网,导致地下车库积水严重;电梯井位于低洼地带,已引发 11 栋 4 单元地基沉降,违反《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中消防通道保护与地基安全要求。(四)方案严重不合理,侵犯全体业主权益1. 占用公共资源与消防通道电梯距 13 栋 4 单元超 10 米,需横跨小区主通道建廊桥,占用公共绿地及消防救援空间,不符合 “尽量少占绿地” 及消防通行规范。2. 相邻权侵害超出容忍范围紧邻 11 栋 4 单元建设,未征求该单元业主意见,已造成车库漏水及地基安全隐患,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排除妨害” 规定。三、证据清单1. 小区 13 栋 4 单元业主身份核实记录及开庭笔录(顺庆区法院可调取);2. 提交社区与自规局的两份虚假《业主意见表》(图 1、图 2);3. 房管局出具的 13 栋 4 单元面积备案材料;4. 绵阳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资质证明截图;5. 施工破坏管网及车库积水现场照片 / 视频;6. 小区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规划图纸。7. 加装电梯漏洞违规搭建。四、举报诉求1. 依法撤销顺庆自规局对该加装电梯项目的行政许可;2. 责令绵阳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工,恢复小区原状并赔偿业主损失;3. 彻查李明华及电梯公司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的行为;4. 追究顺庆自规局、周家坝社区审批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纪律责任。此致

发表于 2025-11-1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惠民工程成了害人工程,顺庆区规划局审批的电梯增设加装完全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格,纪委领导,他们设计的电梯位置离加梯方入户10米以上的距离,电梯井下面是地下悬空的车库,没法乘重几十吨的电梯,严重侵占了唯一的救援消防通道,影响楼栋的采光,侵犯业主的隐私,噪音严重扰民,这样顺庆区规划局设计审批出来的电梯,是在惠民吗,我们柏林春天小区业主从今年的3月9日向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办等部门反映,至今没有人和相关部门出面解决处理,简单的给顺庆区纪委投诉,真诚希望纪委严肃查处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的违规违纪行为,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万分感谢!!!
                    

               
               

发表于 2025-11-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周家坝社区你们好好看看;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对于24户业主的单元,安装电梯属于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在本案中,3户弃权、4户反对,这7户均属于参与表决的业主,加上同意的业主,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已达到24户,满足“双三分之二”的参与表决要求。此时,需要经参与表决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至少需要24×3/4=18户业主同意才符合安装电梯的要求。(实际只有17户同意安装电梯)舞凤街道办说有19户同意安装电梯,那来的嘛,小学生都可以算的出来呀......
       还有3户签字不规范不按手印打叉又打勾的,参与安装电梯的占比远不符合规定和要求....

                    
                    
            
        

发表于 2025-11-2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规划局;柏林春天小区的业主准备把你们违规违纪的事实再重新梳理一遍,再向市规划局,市住建局,顺庆区住建局以及市纪委,市住建局,市委书记市长等进一步的反映。

发表于 2025-11-3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装电梯的工人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安装监控是不合法的。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施应当是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仅限于对公共场所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安装,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装,否则将面临没收设备、删除录像等处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小区电梯属于公共区域,未经业主同意安装监控,可能会侵犯业主的隐私权和私人生活安宁权 。

发表于 2025-11-3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舞凤街道办,不以事实为依据,说什么安装电梯的业主有19户,就是符合安装电梯的基本要求,你们舞凤街道办的好好看看动议表吧,一共有24户,其中有3户业主弃权了,登记表上没有登记,有4户业主直接表态不参与安装电梯,另外3户签字后不按手印,有1户打叉,明显不符合要求,同意安装电梯的只有14户,你们仍然说符合电梯安装程序,难道你们看不出来,还有就是你们睁大眼睛好好看看动议表上的字迹是几个人写的,不好好审查,我现在都可以告诉你,你们继续现在打电话问问,同意安装电梯的不到10户,你们舞凤街道办究竟是搞啥子的,提供的两份动议表,两个版本完全不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25-11-3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规划局请撤销柏林春天安装电梯的行政审批,业主必须反对,不同意安装不合规不合法的违规违法的电梯.....

发表于 2025-11-4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的最基本的诉求,一年多时间了,谁来为老百姓说句话,主持一下公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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