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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欠过农税、提留。
2、家家都外出打工,什么叫与村集体形成稳定关系?有土地确权证、林权证,这没稳定关系吗?这不睁眼说瞎话吗?
3、在城里进厂打工的村民,交社保后达到退休年龄,依法办理了正常退休领工资,他们是以土地为基本生活为保障吗?村里直接认定他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4、进城落户的农民工,现在成了冤大头?
5、根据202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户籍关系,可以兼顾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通过民主程序进行确认”。
难道这些就是聊天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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