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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成都青羊工业建设发展公司(是青羊区政府平台公司)为甲方,将规划中的蝶飞路28号(英国小镇玫瑰园)377套住宅对外按商品房销售,合同承诺在2013年12月1日之前为业主办理完毕不动产证书至今未办理。不能办证的卡点是:“开发商(青羊发展公司)只有获得、政府同意377套房产对外销售和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的政府批文”后,才能完善项目土地竣工验收手续。请政府为民作主,解决这一卡点。
理由一、2015年4月17日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拆迁安置房产权遗留问题处理程序完成377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为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
理由二、2019年至2021年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我们的合同《资产交付确认协议》是房屋买卖合同,业主有权主张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理由三、2024年7月25日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复函青羊发展公司:“一、申请不动产登记前,你司须依法依规完善土地供地手续,土地竣工验收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三、如你司不将该项目作为拆迁安置使用,另作他用,须提供政府关于同意另作他用的批准文件,并相应完善用地和房屋性质调整,缴清相关税费后,方可申请办证。”
理由四、2025年12月10日青羊区规自局回复业主们:“关于完善土地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须由项目开发商(青羊发展公司)向职能部门提交相应办理要件提出申请后,我局积极配合办理。
理由五、我们的房产办证符合国家自然资源部(2021)一号文件《关于加快解决不动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同时符合2025年4月25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推进会议》精神;也符合成都市2024年9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及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二条之规定。。
理由六:我们的诉求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第56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40条之规定。
综上,解决我们房产办证长达22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国家重大税费入归国库,有利于2000多老百姓安居乐业,使国家法制和政策的春风度到我们小区,也体现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庄严承诺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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