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四年,我家的房子还是四年前的样子
我是岳池县白庙镇黄连桥村村民何小莉。2022年,我家依法获批改建危房,却陷入了长达四年的纠纷。
2022年:法院现场调解,双方签字,我按约贴着我家新房墙根修了水沟、砌了围墙保护共墙。我全部履行完毕,对方却反悔,提出要锯我家屋檐。
2023年:我起诉至岳池县法院,法院作出(2023)川1621民初3621号判决,判令他“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但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阻挠。
2023年起:他另案起诉我(5617号),要求拆屋檐等。一审依据的一份测绘报告,后测绘公司自认有误。我被迫申请再审,在法院组织下花费1.8万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报告明确:若以双方原共墙为基准测量,两家屋檐无重合。
2026年1月:对方开始在网上举报我家人,将民事纠纷政治化。
四年了,调解他不守约,判决他拒不执行。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出具了《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明确认定其行为 “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应当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我付出的时间、金钱、精力,至今未有结果。我家的房子,还是四年前停工的样子。
我发此帖,不为炒作,只为穷尽所有合法途径后,让更多人了解真相。
我相信,生效判决应当得到执行,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追究。我也相信,问题终会有答案,这件事不可能不了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