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元/每平米的物业费,在经济下行与大多数居民家庭收入锐减承压下,再接合广安五线城市的消费与收入可支配能力,100平的房子,每年缴纳物业费要高达两千六百多,的确是偏高。如果继续维持这么高的物业费,该小区后续断缴物业费的业主只增不减。成不成立业委会,都不是解决物业缴费率低的有效手段,成立业委会,反而让小区多了一个抱怨对象。广安的业委会都是只管死不管堽,物业引进来后,完全脱管,反正他们该拿的已拿,合同也签,物业上了这条船,想中途下船也不易。所以业委会丝毫不起任何积极作用,反倒增加一重业主抱怨的靶子。今年两会就有代表建议取消业委会,将小区纳入街道力或社区直管,可见业委会在小区的管理中的负作用大于他们那点所谓的贡献,并成为全国通病!
解决这个小区的问题不难,一、让物业费回归到广安行业指导价内;二、在社区组织下召业主大会,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形成有集中代表性的会后民意与诉求点;三、根据全体业主大会的意见,进行下一步新物业招标,新物业招标可以通过网络、公众号、政府或社区引入三家或以上进行竞标,各家标的合同公布后,交由全体业主在互联网或入户投票,并现场唱票(公平起见一定要现场计票,网络上的有迹可查是哪些人投了哪家公司的票,入户的实名票通过现场票箱同现场唱票,防止黑标),高票当选者中标。。。。。。
上述其实是非常容易实现的,然而做不到,原因是社区与街道办不想担压,想当摔手掌柜,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巴望不得小区自己成立业委会自行解决,而且部分社区或街道办还利用业委会充当棋子的功能,在物业引进、利益达成与输送、人员安排上私相授受,所以明知业委会是个搅屎棍,但是却不得不用,这就是小区物业、业委会管理要改革之所在,可改革就要触动多方利益,就看小区的业主能否坚持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