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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宣判!曾小孩,拐卖儿童,维持死缓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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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24
死缓的意思是不是还想要等他说出还有没有同伙的意思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24
性质都这么恶劣了,为啥还不立即执行死刑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26
狗头铡伺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26
名字还叫曾小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29
我觉得应该就地正法当场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29
对人贩子不能手软,应该全部立即执行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0
我老实人说句公道话  判死刑太严厉了  判100年还差不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0
这种还判死缓,直接死刑立刻执行,没有啥子可以从轻处理的,不然怎么能惩戒后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0
这种畜生就应该杀一敬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1
还缓啥,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1
应该立即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2
为什么要死缓?敢跑去家里抢小孩儿了 还死缓!应该立即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2
这种人渣抓到就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3
法律对这些事情的决断决定以后社会这类事情发生率的高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4
坚决枪毙不能缓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4
死刑变成缓刑,就是法官从中获取利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4
应该直接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5
应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6
怎么是死缓不立即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3:37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于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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