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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宣判!曾小孩,拐卖儿童,维持死缓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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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35
犯罪的成本有点低了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36
应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37
拐卖儿童都判死缓。那么贪官贪污几十个亿。造成很多人家破人亡。为什么不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39
死刑立即执行才解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43
幼儿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43
应该立即执行死刑。收买的那两人也该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44
为什么不直接枪决,光天华日还敢入入室抡婴儿真是毫无人牲,不杀不平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45
应该是处以极刑。以平民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47
就该马上千刀万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51
这种犯罪分子不应该判死缓?拐卖儿童罪应该判立即判死刑。判缓期到时就是后面不得会枪毙?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不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51
还缓啥,缓变无吗?还是缓他们的保护伞来條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52
人贩子应立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53
应立既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4:55
这些人死有余辜,不杀不足平民愤,为啥判死缓而不立即执行,还要让他门继续耗费社会的其它资源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5:02
重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5:02
把可用器官拿去救治有需要的好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5:03
拐卖妇女儿童的每一个人都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5:03
买卖同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5:03
这种坏人应立即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24 15:07
象这类人贩子就该立即执行死行!判死缓就是在纵容人贩子,寒老百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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