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与内江市中院承办最高人民法院督办人沟通了半小时,告知他们初步调查认为我们原系直接债权人二债会议未通知参加,职工遗留债务巨大,清算组要用收入弥补等等。让我完全惊吓到了,已知债权人应该是你清算组或法院通知,到德阳实地沟通了解决抵押债务后再回去避开可以否决决议(占比74%)最大债权人的我们组织召开二债会议,太恶意和违法了。其后我们多次向各方公函告知和举报求助,怎么会不看看这些铁的事实和证据呢!怎么就轻听办事人员口头介绍的一面打胡乱说呢!看来全面上百家媒体泼天曝光已势在必行了!内江法院太不是国家的法律机关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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