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向东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分洪渠无预警放水 村民不幸溺亡遭追责”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市中区水务局、通江街道办及竹公溪分洪道工程代建单位乐山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竹公溪分洪道工程功能及运行管理 您反映的“分洪渠”系乐山市竹公溪分洪道工程。该工程于2021年1月18日开工,2022年6月主体工程完工投入试运行,2023年8月通过完工验收。该工程主要承担竹公溪流域堰板电站上游洪水的泄洪排涝及应急水量调度任务,投入试运行以来,已多次开闸泄水,充分发挥了防洪及应急水量调度功能。竹公溪分洪道工程投运后已建立和落实了值班值守制度、分洪闸安全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并在明渠段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了防护网、铁门及安全警示标识。 二、关于擅自进入明渠工程范围洗菜是否属禁止性行为 由于竹公溪分洪道工程作为防洪工程,主要承担竹公溪流域堰板电站上游洪水的泄洪排涝及应急水量调度任务,因此开闸泄水是正常运行管理行为。您反映的“修建数年来,枯水季节从未开闸放水”不属实。同时,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倾倒垃圾、秸秆、废碴、尾矿;堆放杂物或者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行为。虽然该条款未直接列出“洗菜”二字,但进入水利工程洗菜行为一方面可能污染水体,另一方面具有危险性,影响工程安全运行,属于“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或“影响水体清洁与工程安全”的范畴,因此游新益擅自进入明渠洗菜行为是“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行为”,属于该条款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三、关于竹公溪分洪道工程3月10日泄水水量及流速 根据之前监控情况,放水前竹公溪分洪道工程明渠内水深1.3米。3月10日上午,按照市中区水务局水量调度指令,运管人员分阶段开启分洪闸2#闸门泄水,所以泄水水量是一个缓慢上升的过程。根据相同流量泄水过程模拟显示,放水后约10分钟到达该下河梯步处,后逐渐涨高约0.5米水位,梯步附近水流流速低于0.5米/秒。 鉴于根据目前调查了解的的相关情况无法确认游新益溺水的真正原因,且您们多次信访、上访后我局牵头组织了多次会面沟通解释及调解均未达成一致,建议您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乐山市水务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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