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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游向东

[四川群众呼声] 分洪渠无预警放水 村民不幸溺亡遭追责[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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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7-10 07: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务局:请你们解释一下,未预警就开闸放水,下游动力设备还欠着电费,平时是怎么管理的,符合规范调度吗?除险是不是你们的曰常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26-7-10 08: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务局:该分洪渠放水闸门到渠口景观闸全长2.7公里,十分钟就到达,这种速度还是缓慢吗?景观闸开起了,洪水能溺多少呢?闸门放水都是湍急迅猛,你们说是缓慢?能以此托词逃责吗

 楼主| 发表于 2026-7-10 1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务局:你们涉嫌伪证逃责的材料,iA收索证明已经做好!但我这里的有铁证证明你们的伪证…

发表于 2026-7-10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只有走司法途径哦

 楼主| 发表于 2026-7-10 2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务局:泄洪不预警等于是无声的(杀人)

 楼主| 发表于 2026-7-11 0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务局:照你们所说:1.8米的流水,不能构成溺水死亡的条件吗?

 楼主| 发表于 2026-7-11 0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务局:此事件中,你们放水只要实质性的用行动覆职了其中一件安全防务,就不会发生悲剧!办公室的会议,办公室的资料只是形式

 楼主| 发表于 2026-7-11 1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务局:倒垃圾,种植高杆植物阻碍正常行洪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你们放水,因欠电费无法开起口闸,阻碍水流致使洪水陡涨,死者无法避免!你们的行为是失职还是犯罪?

发表于 2026-7-11 18: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乐山市水务局 发表于 2026-7-8 14:44
游向东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分洪渠无预警放水 村民不幸溺亡遭追责”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市中区 ...

人家上面的证据,你是一条都不敢回复啊?你拿证据出来质证他撒,光凭文字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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