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ansen0817”: 您好!您于2026年7月13日通过麻辣社区发帖反映“上层上品小区物管和业主委员会在没有提前告知,更没有提前公示招投标单位,招投标没有走正常合规程序的情况下,就直接发个通知出来说要在小区内按照街道、社区、消防部门以及政府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强制性要求安装路面车棚电动车充电桩,在此顺庆区上层上品业主想请问一下相关联部门,是哪个文件强制要求小区地面车棚要强制性安装第三方运营电动车充电桩”的问题已收悉。舞凤街道高度重视,赓即展开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省、市、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攻坚行动相关文件明确要求,顺庆区乡镇(街道)正在开展违规停放充电整治行动和充电设施建设达标行动。乡镇(街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或设施。前期,舞凤街道世纪城社区工作人员到上层上品小区现场检查到该小区充电线路老化、充电接头多,且一个接口有多个充电地方,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守护小区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小区存在的充电安全隐患,街道要求小区物业立即整改车棚原充电设施。且相关政策明确要求,针对小区电瓶车充电违规行为,物业企业应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消防、公安等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目前,上层上品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已比选决定智能充电桩建设、运营公司,并对第三方公司依规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业主如有疑问、意见或异议,可前往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书面登记,或拨打物业客服电话0817-2220822反馈。 感谢您的留言,祝生活愉快! 舞凤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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