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你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采取过硬措施严防严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通知》和《四川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2026年行动方案》均明确要求“聚焦停放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销售、报废回收体系不完善”等现实问题,进一步加强有关整治工作。 考察学习成都双流区、新津区、遂宁市船山区等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地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老旧小区较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较大,隐患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庆区开展试点,率先建设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充电服务费,从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进一步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现象。 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老旧住宅小区修建较早,缺乏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地建设的空间,针对这一情况,我市充分借鉴成都、遂宁市经验,在公共道路、小区路面等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尽可能提升电动自行车车端比(省级层面要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和充电端口的比值达到3:1)。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这项工作并没有强制性,鼓励各地根据各个不同小区的实际需求和实际条件来进行建设,也希望你尊重和理解其他群众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利益诉求。 再次感谢你对这项工作的关注。 南充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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