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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sen0817

[四川群众呼声] 请问南充市政府、南充消防支队、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有哪个文件精神说在全市范围内各小区强制要在小区路面车棚上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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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7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表方街三角花园周边的电瓶专卖和二手电动车交易是风险点。

 楼主| 发表于 2026-7-2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舞凤群工办 发表于 2026-7-17 14:56
网民“ansen0817”:您好!您于2026年7月13日通过麻辣社区发帖反映“上层上品小区物管和业主委员会在没有提 ...

一派胡言啊!
就没有正面回答到底有没有必须整改成智能充电桩的文件,另外整改确定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的招投标程序也没有!你街道指导物管整改小区的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是靠指定运营商的方式?还是物管自己确定了运营商,你街道办没有按照正常招投标程序起到指导作用?前期也没有征得小区业主的意见,物管发个通知出来说要把原先的充电插板换成智能充电桩,小区的业主才知道要搞这个事情!
查阅相关资料显示:主要是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在楼道 / 单元门厅、疏散通道内停放充电、私拉乱接 “飞线充电”、将电瓶拆卸后带入室内充电、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使用不合格电池、充电器,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等问题。并没有提到必须整改成智能充电桩和要求第三方运营商进小区改造的内容!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不是应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应问题?向物管公司反应?这个东西本来就是物管在说换成智能充电桩,给物管反应?你觉得这个逻辑能对吗?
此次所谓的改造计划完全就是一起“低级红,高级黑”“严重偏离政绩观”的典型事件。

 楼主| 发表于 2026-7-21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查阅南充消防2026年5月3日的《关于强化电动车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并没有找到所谓的要在全市小区强制性整改安装第三方充电桩的有关条款和内容。

发表于 2026-7-21 09: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7-2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尹老板 发表于 2026-7-21 09:41
安充电桩方便车主,是好事嘛。

原本是有电动车充电车棚以及充电插线板的,在业主前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物管突然发个通知说要对车棚现有设施改造。并且没有走正常的招投标程序,整个通知都只是告知各位业主要改造,已经确定了哪家第三方公司来改造,并且也没有查阅到先关文件强制要求小区必须安装电动车智能充电桩以及第三方公司进小区运营。这样的事情也算是好事啊?
发表于 2026-7-21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朋友:
你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采取过硬措施严防严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通知》和《四川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2026年行动方案》均明确要求“聚焦停放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销售、报废回收体系不完善”等现实问题,进一步加强有关整治工作。
考察学习成都双流区、新津区、遂宁市船山区等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地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老旧小区较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较大,隐患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庆区开展试点,率先建设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充电服务费,从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进一步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现象。
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老旧住宅小区修建较早,缺乏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地建设的空间,针对这一情况,我市充分借鉴成都、遂宁市经验,在公共道路、小区路面等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尽可能提升电动自行车车端比(省级层面要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和充电端口的比值达到3:1)。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这项工作并没有强制性,鼓励各地根据各个不同小区的实际需求和实际条件来进行建设,也希望你尊重和理解其他群众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利益诉求。
再次感谢你对这项工作的关注。
南充市消防救援局
202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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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7-29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消防支队 发表于 2026-7-21 17:21
市民朋友:你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采取过硬措施严防严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通知》和《四川 ...

回答的牛头不对马嘴的。
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上层上品小区,第一不属于老旧小区,第二不属于没有充电设备的小区,第三小区业主大多都不同意安装所谓的智能充电桩。所以就没有你回复的其他群众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利益诉求等问题。
上层上品小区也没有存在说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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