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294|评论: 20

[四川群众呼声] 请求依法处置嘉洲明珠小区业主故意损毁电梯公共安防设施的申请

[复制链接]

嘉洲明珠小区自2024年1月起实行业主自行管理模式,该管理方案已取得团包岭社区同意、相如街道办事处审批,并在蓬安县住建局物业管理股完成备案,完全符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住宅小区由业主自行管理的相关规定。

业主自主管理两年多以来,小区物业费始终维持0.95元/㎡标准,从未涨价。管理期间,从物业费结余中列支20余万元用于小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另外拿出近30万元给正常足额缴费的业主发放分红,切实保障了履约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缴费数据客观可查:2024年度小区613户业主,仅十余户拖欠物业费;2025年度欠费业主增至近70户,长期存在欠费业主免费享受全部物业服务、履约业主权益受损的不公平问题。

为管控外来人员、分摊电梯高额运维成本,小区电梯已使用近十年,全年电梯电费、维保、零配件更换等费用高达十余万元。为此,小区组织全体业主书面问卷调查投票,除去外出务工、无法取得联系的住户,累计400余名业主表决同意安装电梯刷卡乘梯装置。

施工采取分单元分批安装模式,完成一个单元再推进下一单元,目前仅2栋楼栋完成设备安装,剩余3栋暂未施工。

2026年7月12日,5栋1单元电梯刷卡系统安装竣工,我们通过业主微信群、电话逐一通知业主前来领取乘梯卡,部分房屋长期无人应答、电话无法接通,存在客观通知盲区。

7月16日晚间,5栋1单元一名业主前往安保室申领电梯卡,安保人员依规核查物业费缴纳情况,发现该业主2024、2025年度物业费均未缴纳。该业主拒绝补缴费用后愤然离开安保室。

随后,小区电梯监控完整记录到,该业主使用自带工具恶意撬毁单元内电梯刷卡控制器,故意损毁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事发后我方当即报警,相如派出所出警并传唤涉事人员,但事发至今已数日时间,辖区派出所始终未向小区告知调查情况,未出具任何处理结果,也未对损毁公共财物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置答复。

小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正常报警维权途径未能得到有效回应,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能通过网络平台如实反映事实情况,寻求公正处理,希望上级主管部门重视民情,督促依法处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小区公共秩序。

现嘉洲明珠全体业主正式向贵局提出四项合理诉求:

1. 依法认定当事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责令涉事业主全额赔偿电梯刷卡设备维修、重置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2. 要求涉事人员出具书面致歉信,在小区公告栏张贴公示,向全体业主公开致歉;

3. 由相如派出所将该案最终处理结果在小区内张贴公告,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杜绝同类破坏集体资产事件再次发生;

4. 恳请蓬安县公安局介入督办该案,督促基层单位依法履职、公正办案,及时给全体业主一个明确、公正、合法的处理结果。

附图说明:下方上传图片为事发电梯内部监控取证画面,已对当事人面部做模糊处理,仅用于本次维权举证,不会用于其他渠道恶意传播。原始完整监控视频、原图已留存,可随时提交办案部门核验。

补充说明:本次发帖上传的截图已做面部马赛克处理,目的是严格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与肖像权益,避免不必要的侵权争议。完整无码的原始监控图片、视频全部妥善保存,可随时原件递交给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作为法定证据使用,保证案件事实清晰可查。

恳请贵局依规依法督办案件,维护数百名缴费业主的集体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嘉洲明珠小区全体业主
2026年7月23日@蓬安县公安局
20260723122918front1_0_7942847_Fj_UxFnsskt-qoaQz6xgCiOc3vHG.jpg
20260723122919front1_0_7942847_FoSEC_vw9ZXvlo50JfSLj6gNtOt2.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7-23 1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破坏电梯公共设施设备都是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还大家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6-7-23 13: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7-23 13: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想吃免费的午餐的人太多了

发表于 2026-7-23 14: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破坏电梯设备,小区业主安全和财产受到侵害,性质恶劣,给大家造成损失,必定严惩

发表于 2026-7-23 14: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种恶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无论是派出所还是社区乃至街道办事处都应该积极介入调查,及时拨乱反正,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给辖区居民一个安定的居住环境。

发表于 2026-7-23 14: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执法部门应对该人严格处罚,这人的性质太恶劣了

发表于 2026-7-23 14: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部门,协助本小区自管小组正常运行。

发表于 2026-7-23 15: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有没有权势,故意损坏公共设施都应依法处理,给市民一个和谐家园

发表于 2026-7-23 15: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7-23 16: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瓜婆娘不得好死,破坏了劳动成果

发表于 2026-7-23 18: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小区,看起人模狗样,连物管费都缴不起,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发表于 2026-7-23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事件基础法律事实梳理
本案涉事小区实行业主自行管理模式,经社区、街道审批、住建部门备案,符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自管法定条件;小区通过全体业主书面投票(400余名业主表决同意)加装电梯刷卡梯控装置,目的为管控外来人员、分摊高额电梯运维成本,施工分单元分批落地。
纠纷起因:一名业主2024、2025年度持续拖欠物业费,前往安保室申领电梯卡时被工作人员核查欠费情况,拒绝补缴后,持工具恶意撬毁全体业主共有的电梯刷卡控制器;小区已完整留存监控录像并报警,但当事人未收到公安处置反馈,业主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维权申请,提出赔偿、公开致歉、公示处理结果、公安督办四项诉求。
本案存在两组核心法律关系:业主自管组织与欠费业主的物业服务债权纠纷、欠费业主故意损毁共有设施的侵权、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同时涉及基层公安机关接处警履职规范问题,需分层拆解法律边界。
二、涉事业主损毁电梯刷卡设备行为的多层法律责任
(一)民事侵权责任:全额赔偿、公开致歉具备法律依据
1.财产权属定性。电梯、梯控刷卡器属于《民法典》第271条规定的建筑物共有部分,归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任何单一业主无权私自损毁、破坏共有设施设备。行为人因泄愤故意撬毁设备,主观存在明显过错,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侵权规则,已构成财产侵权。
2.赔偿责任范围。依据《民法典》第238条、1184条,侵权人需承担设备维修、全部重置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包含配件采购、人工施工、电梯停运产生的额外运维成本,全体业主(自管小组作为代表)有权主张全额赔付,损失金额可通过维修报价、市场询价、司法鉴定确定。
3.公开致歉的合法性基础。本案损毁行为发生在单元公共电梯内,侵害数百名缴费业主共同财产权益,造成小区全体业主集体财产受损、公共管理秩序混乱。全体业主要求涉事业主张贴书面致歉信,属于物权受侵害后主张消除不良影响的合理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符合侵权责任“赔礼道歉”法定责任形式,法院诉讼中亦可一并支持该诉求。
(二)行政违法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明确: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当事人行为具备从重情节:主观动机为泄愤报复,因物业费纠纷蓄意持工具破坏公共安防设施;损毁对象是电梯特种设备配套安全装置,设备损坏会直接影响整单元业主出行安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破坏行为导致小区公共管理投入付诸损耗,损害数百名正常缴费业主集体利益,社会负面影响较大。
辖区派出所接警后,已传唤当事人但未告知调查进展、未出具处置结果,属于未完全履行治安案件办理法定告知义务,小区业主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书面答复案件办理进度与处理结论。
(三)刑事追责风险:设备损失达5000元以上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加重处罚。
若案涉梯控设备重置、维修总费用经评估超过5000元,该案不再仅属于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刑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涉事业主刑事责任;即便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亦必须作出治安处罚并书面送达当事人、告知报案人。
三、小区业主自管加装梯控、欠费限领电梯卡行为的法律边界(争议焦点)
(一)加装电梯刷卡设备程序合法。依据《民法典》第278条,改建、增设电梯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参与表决业主面积、人数双四分之三同意;本案小区组织全体业主书面问卷调查,400余名业主表决同意加装梯控,且自管模式具备完整备案审批手续,加装梯控用于安防、分摊电梯运维成本,具备合理必要性,加装行为本身合法有效。
(二)以“未缴物业费”为由不予发放电梯卡存在法律瑕疵。司法实践与《民法典》第944条明确划定红线:物业服务人(含业主自管组织)不得以限制使用电梯、门禁等方式催收物业费。法条禁止性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禁止通过停水、停电、限制通行等方式变相胁迫缴费;电梯属于业主基本通行必需的共有设施,限制发卡本质是变相限制业主物权,超出合法催收边界。合法催缴路径区分:
欠费业主负有缴纳物业费的合同义务,自管小组可书面催告、社区调解,仍拒不缴费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物业费、违约金;但不能将“缴纳物业费”作为使用电梯、领取梯控卡的前置条件,二者属于独立法律关系:物业费是债权,电梯使用权是物权,债权纠纷不能限制物权行使。
风险提示:涉事业主虽损毁设施违法,但可另行起诉小区自管组织“限制电梯使用、侵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主张恢复正常乘梯权限,该诉求存在司法支持先例。
四、对小区业主四项维权诉求的评判
诉求一:责令全额赔偿设备损失。完全合法,民事侵权法定责任,公安调解、法院诉讼均可实现;
诉求二:涉事业主张贴书面致歉信。合理合法,属于消除侵权负面影响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诉求三:派出所公示案件处理结果。具备程序正当性,治安案件办结后,为警示教育全体业主、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可在小区公告栏公示处罚结果,业主有权要求办案单位告知处理结论;
诉求四:请求蓬安县公安局督办案件。符合行政执法监督规则,基层派出所逾期未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小区业主可向上级公安法制、督察部门申请督办,督促基层依法履职、限期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业主对小区管理方案不满、被限制使用电梯,救济渠道为调解、住建部门投诉、民事诉讼,无权损毁公共财物;小区自管组织、物业催收物业费,只能通过催告、诉讼,不能以限制通行、断供基础服务施压;任何一方越过法律边界采取过激行为,均需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行政乃至刑事多重法律责任,最终加剧矛盾、扩大自身损失。本案为小区物业自治纠纷提供典型参照:业主自治需严守物权、合同法律规则,业主维权亦不可突破公私财物保护的法律底线,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置治安类侵权案件,平衡全体缴费业主与个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26-7-23 20: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通用)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一般情况: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损害公共财物,应当赔偿损失。

1.需要全额承担维修费、重置费用

发表于 2026-7-23 2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7-24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确实有错,但是你要限制别人回家,别人也是不得已,买房的时候有电梯,现在你要加刷卡限制别人。我不是赞成不交物业费,但是你不能限制业主坐电梯。
发表于 2026-7-24 1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7-25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7-26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7-28 23: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