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反映】青龙公铁物流园(青龙国际商贸物流城)项目业主关于案件查办的诉求反映
各位网友、相关主管部门:
我们是青龙公铁物流园(青龙国际商贸物流城)项目的购房受害业主。该项目开发建设存在土地违法问题,相关刑事案件已经宣判,但广大业主的经济损失尚未得到挽回。现就项目历史问题、刑事报案情况、案件办理疑问以及我们的诉求,向社会公开反映,恳请相关部门予以重视,依法核查处置。
一、项目土地与开发的客观事实
根据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信访答复文件查实:青龙公铁物流园一、二、三期以及“天下粮仓”项目,在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原彭山县委、县政府、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存在违法批地行为,将土地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后续还出现违规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问题。
其中三期、“天下粮仓”项目,自然资源部门已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移送纪委监委追责问责;目前三期已完善用地手续,“天下粮仓”仍在推进手续补办。一、二期(青龙国际物流中心西货站)部分地块同样存在未批先建、违法批地问题,相关责任人已移送纪委监委,违法用地手续正在推进完善。
该项目原始规划为仓储用地,建筑设计为戊类仓储建筑,本身不具备商铺、办公的使用条件。但开发商对外宣传、购房合同均表述为商服用地钢筋混凝土商铺,实际只是将仓储建筑物理划线分割成格子铺,以此作为销售道具。项目在土地手续不完备的前提下,违规办理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刻意向购房群众隐瞒土地真实属性与建筑实际用途。
项目由王康明实际控制的四川青龙工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开发商配套签订高额返租协议,以承诺6年回本的高额租金回报作为诱饵,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开展销售。
资金收取方面,实际控制人王康明使用个人私人银行卡直接收取购房款;司法审计显示POS机归集购房资金合计9.9亿元,大量购房资金脱离对公账户监管。受害群众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业主缴纳房款之后,无法取得能够正常经营使用的商业房产,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大量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存在社会稳定隐患。
二、涉嫌刑事犯罪的相关线索
根据证券日报公开的四川铁通公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公告显示,在项目纠纷爆发前后,王康明多次大规模转让、处置名下企业股权,腾挪转移相关资产。
收取的购房资金并未全部投入本项目建设,部分资金被用于外地新设公司、对外入股投资。项目无法交付合格商铺,企业也不具备退还购房款的履约能力。
我们认为:王康明作为项目实际控制人,全程参与项目开发,明知土地、规划存在重大违法瑕疵,却刻意隐瞒真实情况,以虚假格子铺为道具,借助高额返租回报诱导社会不特定群众出资购房;收取巨额资金后转移股权、向外调拨资金,无履约退款能力,其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
为此,业主代表已向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提交刑事报案,提出三项报案请求:
请求公安机关对王康明以及四川青龙工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涉嫌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求查清涉案资金流向,追查资产转移处置事实,依法追缴赃款赃物,挽回受害群众财产损失;
请求对涉案单位、关联公司开展全面核查,查清股权变更、资产转移完整情况,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对已作出刑事判决的疑问及后续公安对接情况
本案历经多年刑事诉讼程序,2026年8月3日该案刑事宣判。广大业主认为该判决存在瑕疵,未能全面查清全部犯罪事实,没有充分考量项目土地违法历史背景、王康明团伙主观非法占有故意等关键事实,对判决结果存有疑问。
2026年7月1日、8月,业主代表两次前往辖区公安分局反映诉求,提出三项核查请求:一是查证与刑事案件相关联的项目土地属性;二是追查全部涉案公司与涉案人员;三是落实涉案资金资产的追缴、查封、冻结、扣押工作。同时要求深挖漏罪,重点核查隐瞒土地真实属性、并非真实售房目的、故意转移资产、无退赔返还意愿、主观非法占有目的等核心问题。
公安机关答复:请业主代表整理补充书面证据材料;办案组将向分局法制科、分局领导汇报研究讨论;案件情况同步报送检察院共同研判;全部核查、研究处理结果将出具书面回复。
四、我们的诉求
恳请公安机关继续深挖本案漏罪,完整核查王康明团伙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对涉案关联公司、相关人员依法追查;
对涉案资金、资产落实追缴、查封、冻结、扣押措施,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督促办案单位兑现承诺,就案件核查研讨结果出具正式书面回复,保障受害群众知情权;
恳请检察机关针对本案刑事判决开展法律监督,对案件事实认定、定罪量刑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针对项目历史上违法批地、违规办理规划、不动产登记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追责,维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
以上反映全部内容,均有政府部门书面答复、上市公司公开公告、项目档案、购房合同、返租协议、业主付款凭证、现场实拍照片、工商档案等材料作为佐证,相关完整证据材料已向各职能部门提交。恳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办理,盼予回复。
反映人:青龙公铁物流园(青龙国际商贸物流城)受害业主代表
2026年 9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