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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温柔一笑

东方鑫村,巴中市人民政府,你们到底是怎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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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1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啊!真他妈的黑!纯粹是百姓身上的吸血虫.请大家要注意哦!尽量离吸血虫远些哦!
发表于 2010-11-15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巴中官商警黑勾结罪恶拆迁血腥惨案简叙-信访-Powered by [url=http://www.laoy8.net]www.laoy8.net
[/url][url=][/url]2010年8月17日 ... 四川巴中官商警黑勾结罪恶拆迁血腥惨案简叙/来自中华网社区club.china.com/ 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残废军人的财产被剥/来自中华网 ...
zhongguoshibao.net/List.asp?ID=5488 - 网页快照

发表于 2010-11-15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是建筑领域哟
发表于 2011-2-1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原暴力拆迁案一审宣判 1人被判死刑1人死缓
2011年02月01日02:11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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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46/124/715/46524541.jpg

伤者武文元在山西武警医院急诊病床上接受治疗。(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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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47/124/715/46524542.jpg

26岁的在读博士孟建伟,立在自家被挖掘机掏出大洞的北墙前。摄影 孙炯(资料图)


据新华社电 1月31日,太原市中院依法对太原市晋源区非法拆迁致人伤亡案1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海东死刑;被告人武瑞军死刑,缓期两年执刑;被告人李彦忠无期徒刑。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包庇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三个月、缓刑等徒刑。


视频:太原强拆案副区长被立案官方欲百万私了


判决被告人武瑞军、高海东等6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武文元医药费、鉴定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31941.92元;被告人武瑞军、高海东等7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武文元房屋损失费用36723.4元。因被害人孟福贵的近亲属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处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30日零时许,武瑞军召集李彦忠、乔国军等人,预谋对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古寨村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孟福贵、武文元的房屋非法强行拆除。武瑞军要求准备镐把、砖头,如果遇到反抗,可以打对方的胳膊、腿。被告人李彦忠安排本组的高海东、张俊奇等4人,如果遇到反抗,可以打对方的胳膊、腿。

当天2时许,武瑞军带领高海东等人,携带砖头、镐把、伸缩梯,至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古寨村,在拆除房屋的过程中,高海东、张俊奇遇到从屋内走出的孟福贵、武文元,遂追赶两人至屋内,张俊奇从地上捡起砖头砸孟福贵,高海东持镐把猛击武文元左手,又朝其身上乱打,致其倒地。高海东见张俊奇与孟福贵厮打在一起,又持镐把朝孟福贵头部猛击两下,致其倒地。随后,张俊奇、逯仙鹤等人将孟福贵、武文元抬到院中后,李彦忠持镐把猛击孟福贵腿部,致其右腿胫骨骨折。之后,高海东、张俊奇等人将孟福贵、武文元抬出院外,丢弃在路边。后被告人武瑞军等人逃离现场。孟福贵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孟福贵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武文元左手三指骨折,已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武瑞军、李彦忠、张俊奇、高海东等4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均系主犯。被告人武瑞军召集被告人高海东、李彦忠等14人将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孟福贵、武文元的房屋非法强行拆除,造成经济损失12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太原市中院新闻发言人认为,武瑞军等被告人利用柒星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从事保安业务,实施非法拆迁,藐视法律,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安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体现了对民生的倾注,体现了对此类犯罪从重从快的惩处原则。




发表于 2011-2-16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要封杀吴大飞的帖子?

发表于 2011-2-16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不搞清楚就盲目去交钱买房,房价就是你几爷子自己抬高了的!所以买房之前还是看看五证是否齐全!看看公司的实力!那是血汗钱啊!

发表于 2011-2-1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都挪钱了,你还能咋样。官商勾结。你懂了不?现在的各别政府官员“不差钱”啊!房地产老板也没办法噻,钱蛮要共同赚噻。不能福了商人穷了官噻。你一个蚂蚁儿能搬倒一座山吗?见意拍点证据放在大的论坛上去。

发表于 2011-2-1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大飞(黄先志)系巴中市宕梁街一公民,其养父黄绍同(退伍军人,1985年逝世)无子而将其过继与膝下,住房由当时的宕梁乡政府将30多平米的晒坝保管室让其居住并确认产权。
本来我不想说你,但你实在是太过分了,你娃儿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你哪里是什么红军后代,你本是同胞山人,因为家里穷就来到我们河下给孤老革命黄绍同当抱儿子,凭你良心说你照顾了他多少?
黄绍同脚化浓无法走路时,你昧着良心不尽责不尽孝,一天跑得人影子都没得。
后来,你为了在我们社里站住脚,并得到我们社里给黄老革命的一间30平米的房子,你就改名换姓为黄先志,以抱儿子的身份继承了房子后,马上又改名为吴大飞,我们后河桥哪个不晓得你把名字改过来又改过去的卑鄙做法吗?不就是心机算尽为了黄老革命的那一间30平米的房子吗?
吴大飞呀,你的计划也真是太宏大太无法满足了吧!这30平米的房子得了也就算了,但你还是没有止步,后来你又侵占集体晒坝搭了几间石棉瓦棚子,违法修建。2005年巴中市东方房产公司按巴中市市委、政府要求承担了中洋干道的拆迁任务并建设东方鑫村,坐落于干道上的吴大飞岂能放过这一发大财、发洋财的机会?阻扰施工,用石头打伤施工工人,漫天要价。东方公司考虑到干道建设时间紧,将他家违法搭建的326.29㎡按合法面积作了还房,在此基础上,巴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2004)巴州民初字第69号民事判决书,将吴大飞、许德芬家房屋安置在东方鑫村A组团2号楼402号和702号,两套住房共建筑面积263.2㎡;安置新门市位于东方鑫村A组团4号楼河坎街共三个门市,建筑面积共99.73㎡。其中2号门市,建筑面积43.21㎡,4号门市建筑面积27.51㎡,5号门市建筑面积29.01㎡。所还新住房、新门市均为竣工现房,合计面积362.93㎡。
吴大飞终于将算计来的30多平方米房子滚动发展到住房加门市共计362.93㎡平米。30平米——300多平米,吴大飞你真的是让你的房产面积和财富在飞呀!在大飞呀!300多平米也该满足了吧!?可是你还想大飞,现在反而恶人先告状,在法院依法判决达5年后,多次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侮辱他人人格,污蔑东方公司,阻碍后河桥的发展。
地地道道道的滚龙、痞子、无赖。你自己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主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可你的合法财产有多少?建设局认定为:合法的30平米,不合法的300多平米,难道这些数字建设局能随便编造?我想按法律东方完全有理由不赔那不合法部分的,可人家东方还是全按合法财产给你认了。你咱就不知足呢?这真应了老人们说的人不要脸百事所为,狗不要脸睡倒咬人。在你的心里,这世上没有一个好人,政府整你,当官的整你,人家跟你一无冤二无仇,整你有什么好处?再说了,几千户拆迁户,咋会就整你一个人?我不信给你实行的另一个政策。你凭良心说,拆迁户中哪个有你赔得好!你闹了你妈几年了,不是你我们后河早就发展起来了,我们的门市早就可以收钱了。其实开发建设还是给我们带来好处的,如果没有开发建设,我们也许现在还住在烂房房里。人家合理合法挣钱,有什么不对?我看现在愿人穷不愿人富的人硬是多,有本事你也去挣嘛。你一天说买官卖官。有本事你也去当个卖官的罗,或者拿钱去买个官当罗。过年时被自己的儿女赶出家门,让你大年三十在派出所过,难道你儿女也整你?人什么都可以不要,但不能不要脸吧!
欺天欺地欺人你莫欺自己良心!!!!!!!!!


发表于 2011-2-17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奸商和贪官都改该枪毙.

发表于 2011-2-2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大飞太不像话了!简直把这个论坛搞得乌烟瘴气!东方朋友搞开发只要经有关政府机关批准许可了的就是合法的!比如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国土使用证等等,建议东方朋友把所有的批准文件发到网上来让广大网友朋友都看看,看他还有什么叫的!
发表于 2011-2-2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4-23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征地拆迁引恶性事件将严惩
  
2011年04月23日 09:21:58  来源: 京华时报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转发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年“纠风工作”的八项主要任务,致力于纠正涉及政府机关和教育、医疗、住房、食品等行业的不正之风。意见称,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征地拆迁

  严查强拆恶性事件

  意见要求,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

  同时,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

  针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意见明确要坚决追究责任。

发表于 2011-4-23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党相信政府

发表于 2011-5-29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我们买房N年了也没有给个回复,不过说今年12月份教房看他教他奶奶的

发表于 2011-5-3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shutup::shutup:

发表于 2011-5-3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shutup::shutup:

发表于 2011-5-3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3_41:}
发表于 2011-6-1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建设局:你们究竟跟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干的是什么勾当?

原巴中市建设局局长党绍权被逮捕入狱后,周朝康任巴中市建设局局长时,才发现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建修商品房出售数年却无相关手续,众多在建楼盘挤占道路和河道。周朝康局长对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采取了点罚款处理,作出对挤占道路和河道的在建楼盘停工拆除。
奇怪的是:周朝康调离巴中市建设局后,袁太政任巴中市建设局局长,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挤占道路和河道的在建楼盘如火如荼地全面复工建设,而且还加高了10多层。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建修的其他楼盘普遍加高数层,楼高(20层)、楼密无消防通道(间距极小原设定的消防通道补建上了楼房)、没有绿化。靠巴中后河老桥桥头处一巴掌大面积的地也抢建到3层了,从无任何人过问。巴中市建设局:你们究竟跟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干的是什么勾当?

发表于 2011-6-1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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