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一、反对对楼主进行谩骂,毕竟楼主是用理性在分析问题,法治应当回归理性。
二、赞成当前急须解决的是整个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上的缺陷。
三、不同意楼主关于该案已过追诉时效的说法。
该案属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据报道,该案受害人赵作海及相关人员多次向检察院、法院说明被刑讯,检察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加之,刑讯逼供案具有特殊性,受害人受到司法机关多次刑讯,且一直处于羁押状态,加之其举证之难均不同于普通刑案,因此应当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举报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回复 gwb555 .《刑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 ... qq674453767 发表于 2010-5-20 20:23
应该被处理的是政法委书记 看不惯就说 发表于 2010-5-20 20:26
大家注意《刑法》第89条第1款的另一个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 ... qq674453767 发表于 2010-5-20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