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邕(蔡伯皆,就是蔡文姬的老汉儿,川剧《赏夏》里的小生)写有《琴操》一文:
“首昔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日也;广六寸,象六合也。文上曰池,下曰岩。池,水也,言其平。下曰滨,滨,宾也,言其服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五弦宫也,象五行也。大弦者,君也,宽和而温。小弦者,臣也,清廉而不乱。文王武王加二弦,合君臣恩也。 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 古琴曲有歌诗五曲,一曰《鹿鸣》,二曰《伐檀》,三曰《驺虞》,四曰《鹊巢》,五曰《白驹》。 又有一十二操,一曰《将归操》,二曰《猗兰操》,三曰《龟山操》,四曰《越裳操》,五曰《拘幽操》,六曰《岐山操》,七曰《履霜操》,八曰《雉朝飞操》,九曰《别鹤操》,十曰《残形操》,十一曰《水仙操》,十二曰《怀陵操》。 又有九引,一曰《列女引》,二曰《伯姬引》,三曰《贞女引》,四曰《思归引》,五曰《辟历引》,六曰《走马引》,七曰《箜篌引》,八曰《琴引》,九曰《楚引》。 又有《河间杂歌》二十一章.
鹿 鸣
鹿鸣操者,周大臣之所作也。王道衰,君志倾,留心声色,内顾妃后,设旨酒嘉肴,不能厚养贤者,尽礼极欢,形见于色。大臣昭然独见,必知贤士幽隐,小人在位,周道凌迟,必自是始。故弹琴以讽谏,歌以感之,庶几可复。歌曰:“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此言禽兽得美甘之食,尚知相呼,伤时在位之人不能,乃援琴而刺之,故曰《鹿鸣》也。
伐 檀
《伐檀操》者,魏国女之所作也。伤贤者隐避,素餐在位,闵伤怨旷,失其嘉会。夫圣王之制,能治人者食于人,治于人者食于田。今贤者隐退伐木,小人在位食禄,悬珍奇,积百谷,并包有土,德泽不加百姓。伤痛上之不知,王道之不施,仰天长叹,援琴而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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