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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沉默年代

公理何在?国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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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LZ,麻烦你把事情搞清楚再发
撒子都不晓得就听到别人说了一点点就到处乱说
东西可以乱吃,话可是不能乱说的
公道?你去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就知道撒子是公道了!!!!!
我承认打人这种行为是不对,但是这件事两方都有责任,你不能这么绝对的就认为是打人的那方不对。
所以,既然你是一个有公道遵纪守法的人,那就请你把帖子删了
要发可以,但麻烦你能客观公正地写出事情的真相,不要乱吼!!!

发表于 2010-7-19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LZ,麻烦你把事情搞清楚再发
撒子都不晓得就听到别人说了一点点就到处乱说
东西可以乱吃,话可是不能乱说的
公道?你去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就知道撒子是公道了!!!!!
我承认打人这种行为是不对,但是这件事两方都有责任,你不能这么绝对的就认为是打人的那方不对。
所以,既然你是一个有公道遵纪守法的人,那就请你把帖子删了
要发可以,但麻烦你能客观公正地写出事情的真相,不要乱吼!!!

发表于 2010-7-19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大家去把事情的真相了解清楚再来评论
楼主莫再乱发了
你再乱说就和当事人打人的不好行为没什么区别了

发表于 2010-7-19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真的话,政府机关人员应该罪加一等。
JINSHENGWUHUI 发表于 2010-7-19 22:0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侠女朋友,既然认为打人不对,那么为什么还要打人呢?而且还是一群人到别人单位上去打一个女人,请问这是对还是不对呢?相信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会将事情调查清楚,给大家一个明白.

发表于 2010-7-19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破坏别人家庭,打的好。该打。
            请LZ挂名,敢作敢当。

发表于 2010-7-19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抛家弃女,众叛亲离,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咎由自取,自作自受。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活该。打的好。

发表于 2010-7-19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是不对啊
我承认
但是你不能这样绝对地认为就是打人方的错撒
这件事的责任双方都有
所以希望你能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了再来评论
你这样肆意乱说跟打人的行为有撒子区别
还在这里宣扬撒子公理撒子国法

发表于 2010-7-19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搞清楚再说

发表于 2010-7-20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搞不搞清楚
这件事毕竟是人家的家事
我们都没资格在这里随意评论
希望楼主尽快删掉帖子
做一个有素质有公理的人

发表于 2010-7-20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说此事了,太无聊了!你们没有离婚就别离了,免得看到别人结婚心慌,去找麻烦!
自己不珍惜婚姻,看到别人结婚有了幸福的家庭,发短信骚扰别人太不道德了
好自为之吧,大家都应该好好过日子
不想说此事了
太无聊了!!!!!!

发表于 2010-7-20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是小李大喜之日,他现在的老婆却遭到如此漫骂,她凭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骚扰别人的生活,打她,罪有应得。

[发帖际遇]: 佐助去乐山拜佛,路上踢到一个金元宝,估价小米椒7个.

发表于 2010-7-20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真如楼主所说到她单位打她,我看她也是把别人惹火了。

发表于 2010-7-20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所以楼主不应该如此绝对地评论这件事就只是打人那方的错
请把事情弄清楚再来评论
所以希望楼主尽快删掉此贴
把这件事交给执法人员处理
既然你不是法官,你就没有资格来审判

发表于 2010-7-20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有多复杂,只要关系百姓利益,不仅要查,而且要严查!”
过两天王书记亲自去接!

发表于 2010-7-20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晓得人家的家事跟广大群众有好多的利益关系
都说了是人家的家事,你们有什么资格去管
不要再提此事了
太无聊了
真的是日子过得太好很了啊
楼主你真是有公理有素质的人,就不要再在这里乱吼了
自觉把帖子删了

发表于 2010-7-20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妈妈,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不管你承不承认以前的短信和那天的短信是不是你发的,但是我们的心里都明白是你,以前是你不要我和爸爸,现在我们终于有了一个新的家庭,也是我一直很渴望的,我希望你能看在我的面子上,还是不要闹了,我想安安心心的学习和生活。我们的家庭不是赵幺幺破坏的,她并不是第三者,是你先不要我们的,希望你以后还是好好过你的生活。李定雯
发表于 2010-7-2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公安局

关于《公理何在?国法何在?》一贴的回复

各位网友:

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南江公安工作的支持理解。7月19 日下午2点49分,网名为“沉默年代”的网友在南江论坛上发布了《公理何在?国法何在?》的帖子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所队对帖子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7月18日15时40分许,我局城西派出所接110指令:朝阳新区劳动保障大厦5楼就业局有人发生纠纷,请出警。城西派出所值班民警接指令后,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经处警民警初步调查得知:7月18日,赵某在与李某举行婚礼时,收到一陌生手机号码发来的谩骂短信。赵某认为是李某的前妻陈某所为,便联系陈某,陈某称其在办公室加班。随后,赵某便与李某、李某的母亲等人赶到陈某办公室找陈某讨个说法。双方见面后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双方发生抓扯,陈某在抓扯中受伤。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清楚事实后,当着陈某单位的领导进行了调解。陈某称其不能动弹,要求去医院检查,处警民警协调陈某所在单位派两名同事陪陈某前往医院检查,并告诉陈某检查结束后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处警民警回到派出所后,立即受理该案,并将嫌疑人赵某书面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目前,因一方当事人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故我局将待其伤愈后依法对此案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一定会依法、公开、公正处理本案。请广大网友放心!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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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52楼的朋友,你居然还在说打得好,请问你是什么人呢?你是不是觉得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勾结社会上的人行凶打人是正确的呢?公理何在?国法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公安机关已经进行了回复,并且已经开始调查此事,楼主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处理这件事情!既然事情的真相即将水落石出,大家何不心平气和的拭目以待?大侠女朋友,楼主只是客观的反映事实真相,没有违反法律程序打人、骂人,请不用威胁我来删掉贴子。法制社会,一切都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事情。利用一个十岁的孩子来威胁受害者,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公道自在人心,既然没有做错什么,何必怕晒呢?事情得到解决,帖子自然会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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