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沉默年代

公理何在?国法何在?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皮皮狗:刚刚了解到,他们的女儿今年11岁了。看来你比我了解他们啊!惭愧惭愧!这也充分证明你认识她,请问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受伤住院,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至于属于什么性质,好象你还没有权利下结论吧?公安机关都还没有下结论,你就下了结论,看来你的官比他们还大。

 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7-19
大侠女 2010-7-19 21:44

你是当事人吗?你连事情的原因都没搞清楚就随便在网上乱说,希望你把事情了解清楚了才评论。有些事情不是光用耳朵听和眼睛看就可以了解清楚的。
如果你再这样肆意乱说,反正你都说要讲公道讲法律,那我们就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所以希望你考虑清楚。
这条帖子你再不删除的话,到时候就真的是用法律来解决了。
上面这条消息是大侠女朋友发给楼主的私人信息,楼主真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楼主删贴子?没做见不得光的事情,何必怕晒呢?你是谁呢?这么强烈的想要楼主删贴子?
楼主再次强调,欢迎大侠女朋友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楼主已经考虑清楚,不用威胁本人。
发表于 2010-7-22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抛开其他不说~就我通篇看帖子来说~~!公安机关并不是象你所说的那种什么什么是当事人的熟人呀.......我一贯的观点,不相信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通过长时间观察我相信我们南江的公安还是能为咱老百姓做主的机关,即便你反映属实,动不动就公理\国法,似乎有些不妥.有点哗众取宠哟~~!另外我质疑:公安机关能处理家庭纠纷吗?

发表于 2010-7-22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上班时间到单位打人,那就不是家庭纠纷了吧?如果是家庭纠纷,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双方家人或者中间人来协商解决,为何要到别人单位去打人?一个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难道不懂法,可以不守法?这可能不是简单的家庭纠纷了吧?更何况早就不是一家人了,何来家庭纠纷一说?李治江作为一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守法反而违法,这个问题难道不严重?
坚决支持楼主的意见,让公安机关把短信事件彻查到底,还受害者一个清白!对行凶打人者坚持予以制裁和处罚!否则社会的和谐稳定从何体现?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83楼的朋友,本楼主已经申明此贴所发完全属实。事发当天报警后出警民警并没有询问笔录,据受害者所说,民警让她伤好后自己到派出所作询问笔录。在楼主发贴的当天下午,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到了县人民医院作了详细的询问笔录,楼主也已经说明。楼主也相信既然此事派出所民警开始调查,就一定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侠女朋友:如果说到无聊,可能打人骂人之人更加无聊吧?好好的班不上,好好的生意不做,到别人单位去行凶打人,可能是太无聊了吧?此事本楼主管定了,我就不信了,一个发改委的驾驶员,就能在南江城里一手遮天了!

发表于 2010-7-22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先生男女老少一行8、9人,上班时间在某政府机关单位,一楼有保安,2至6楼有上班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在没有掌握任何受害者骚扰他们的证据下,在单位职工多次阻拦下打了单位某职工,事发多日,现在那一行肇事者未给单位和受害者一个说法和解释,而且非常有理。单位全体职工表示非常气愤,由此等待一个说法。我们不得不感慨万分,试问:如果社会上多一些这一类的人,机关单位员工的人生安全从何而言,那个敢保证此类事件是否在别的单位继续重演,事态是否更加严厉???堂堂一个政府机关,面且是上班时间在众人目睹和劝阻之下多次扑向受害者并辱骂和打了她,这下打人者还成了名人,还占了公道了,还有理了。更可悲的是用自己女儿的口气来炒作此事,孩子是多么的可怜。作做为一个男人,一个父亲,活人活到这份上还有什么水准!!

发表于 2010-7-22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先生男女老少一行8、9人,上班时间在某政府机关单位,一楼有保安,2至6楼有上班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在没有掌握任何受害者骚扰他们的证据下,在单位职工多次阻拦下打了单位某职工,事发多日,现在那一行肇事者未给单位和受害者一个说法和解释,而且非常有理。单位全体职工表示非常气愤,由此等待一个说法。我们不得不感慨万分,试问:如果社会上多一些这一类的人,机关单位员工的人生安全从何而言,那个敢保证此类事件是否在别的单位继续重演,事态是否更加严厉???堂堂一个政府机关,面且是上班时间在众人目睹和劝阻之下多次扑向受害者并辱骂和打了她,这下打人者还成了名人,还占了公道了,还有理了。更可悲的是用自己女儿的口气来炒作此事,孩子是多么的可怜。作做为一个男人,一个父亲,活人活到这份上还有什么水准!!

发表于 2010-7-2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先生男女老少一行8、9人,上班时间在某政府机关单位,一楼有保安,2至6楼有上班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在没有掌握任何受害者骚扰他们的证据下,在单位职工多次阻拦下打了单位某职工,事发多日,现在那一行肇事者未给单位和受害者一个说法和解释,而且非常有理。单位全体职工表示非常气愤,由此等待一个说法。我们不得不感慨万分,试问:如果社会上多一些这一类的人,机关单位员工的人生安全从何而言,那个敢保证此类事件是否在别的单位继续重演,事态是否更加严厉???堂堂一个政府机关,面且是上班时间在众人目睹和劝阻之下多次扑向受害者并辱骂和打了她,这下打人者还成了名人,还占了公道了,还有理了。更可悲的是用自己女儿的口气来炒作此事,孩子是多么的可怜。作做为一个男人,一个父亲,活人活到这份上还有什么水准!!

发表于 2010-7-2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本人一直关注,看到说的最多的是一位叫大侠女的朋友,大侠女一直强调楼主删掉此贴,我就不明白了,大侠女你是谁呢?我想楼主发此贴一定有原因,再加之后来派出所也发回帖了,这就充分说明了此事真实存在,那我们就静关此事的最终结果吧!另:既然此事发生在单位,打人方也是单位职员,我想打人方的单位领导不会无动于衷吧!

发表于 2010-7-22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题目整得是太显眼啦

发表于 2010-7-2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年代,我确实是李定雯,我发的这个也不是我爸爸叫我发的,是我自己看到我爸爸天天为这个事烦恼,我才发的。     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当面来问我,我就住在朝阳新区的。

发表于 2010-7-22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年代,你好无聊额。请你不要管我们家的家务事,你又不是我们家的亲戚。    你要是想当大侠,行侠仗义,那你学虹猫蓝兔仗剑走天涯嘛。

发表于 2010-7-22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狠图腾,我确实是李定雯,我发的这个也不是我爸爸叫我发的,是我自己看到我爸爸天天为这个事烦恼,我才发的。     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当面来问我,我就住在朝阳新区的。请你不要管我们家的家务事,你又不是我们家的亲戚。    你要是想当大侠,行侠仗义,那你学虹猫蓝兔仗剑走天涯嘛。

发表于 2010-7-22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喜剧的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92楼的朋友,你如果实在愿意当受害者的女儿,楼主绝没有异议,只是不知道受害者收不收你这么老的女儿,改天一定去问问。如果“你”看到“你”爸爸为这件事苦恼,那么“你”为何不问问“你”爸爸,为什么要去打“你”的妈妈?为何不问问“你”的赵阿姨,为何要去打“你”的妈妈?就因为一条没有事实依据的短信?请问他们是否有证据证明是“你”妈妈所发?“你”妈妈被人打死了,披麻戴孝的人是谁啊?为了让楼主删贴,一次次的利用孩子的善良,的确太没有人性了。为了核实92楼的朋友身份,本人专程到受害者处去了解了情况,好象李定雯这几天不在南江吧?(至于消息来源,因为涉及好心人,所以就不说明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贴子是什么人所发,这样的父亲这样的后妈,让人心寒!本楼主还在受害者处看了李定雯在受害者生日写给她的信,所以本楼主相信,李定雯是个懂事的孩子,断不会用这种口气说话。李治江,你活得实在太悲哀了!错了还不敢承担责任,居然要一次次利用孩子的善良,就冲这一点,楼主坚决支持受害者讨回公道!县上不行,到市里,市里不行,到省上,一定要讨回说法!而且与参与本案的人员也不要放过,这些人的心太恶毒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主刚和受害者通过电话,也认真看了“李定雯”的回贴,实在有些“掩耳盗铃”啊,此地无银三百两!

发表于 2010-7-22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工作人员也是人!人,怎么能解释清楚呢,你说是不是啊?

发表于 2010-7-2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年代,你太无聊了。。我不想说了,我在家里等着你,你现在就来嘛。   你真的要来额,不要光说不做哈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年代,你太无聊了。。我不想说了,我在家里等着你,你现在就来嘛。   你真的要来额,不要光说不做哈
1095264007 发表于 2010-7-22 19:5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狐狸尾巴要露出来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