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327|评论: 42

探讨:请问南充市公安局纪委和督察:南部县公安局是不是真的穿错制服了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19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星期,我发了一个帖子南部县公安局是不是把衣服穿错了http://bbs.mala.cn/thread-1986614-1-1.html
  ,是来向大家求证的,不懂可以问,可是引起了个别人的不满,特别是发帖人“爱飞的燕子”还特意开帖对我进行指责和谩骂,原帖虽然删除,但是道歉帖子还在(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1989185&highlight=%2B%B0%AE%B7%C9%B5%C4%D1%E0%D7%D3
  ),该贴却是为了向另外一个关键人物道歉,为了探明究竟,我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南部县公安局的确没有按规定着装,为此,希望南部县公安局向相关当事人或责任人向我表示道歉。

这绝对是违反法规的。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 公安部   【颁布日期】 19981218   【实施日期】 19981218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人民警察”)着装,是指按
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在编在职属于着装范围的人民警察,在工作、执勤时必须着
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执行侦查、警卫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从事秘密工作的;   (三)身躯有明显伤残不必要着装的;   (四)女性人民警察怀孕后体型发生明显变化的;   (五)其他不宜着装的情形。   第四条 人民警察非因公外出、旅游和下班后不着装。因违法违纪正
在接受审查或者被停止执行职务和被禁闭期间不得着装。   第五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缀钉、佩戴警徽、警衔标
志和警号等,不得夏、冬服装混穿。   参加重要庆典、集会等活动时应当着整洁的警服。   第六条 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警帽。在室内或者参加会议时,应将脱
下的警帽挂在相应的挂衣帽处,帽徽朝下,或者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
朝向自己。   第七条 人民警察着装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必须戴警用头盔。   第八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只准佩戴国家和公安机关颁发的奖章、勋
章、证章和院校徽章,不得佩戴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
志。   第九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须随身携带公安机关制发的人民警察证件
。   第十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二)不得穿拖鞋和赤足,不得穿黑色、棕色以外的皮鞋、凉鞋和草
绿色以外的胶鞋。集会、列队时应当按照要求穿颜色一致的皮鞋。男性人
民警察鞋跟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人民警察鞋跟不得高于4厘米;   (三)不得围围巾,不得警服外罩便服;   (四)不得戴首饰、染彩发,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男性人民警察
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蓄胡须。女性人民警察不得
用浓妆,披发不得过肩;   (五)除路面执勤交通民警、巡警和驾驶机动车辆的人民警察外,不
得戴有色眼镜。   第十一条 着装的人民警察在公共场所应当警容严整。不得边走边吸
烟、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嘻笑打闹、席地坐卧。   两名以上人民警察徒步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
有序。   第十二条 人民警察着装工作时不准饮酒,但参加重大礼仪性活动时
除外。   第十三条 人民警察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着装进入宾馆和营业性娱乐
场所。   第十四条 严禁将警服赠送、转卖或者借给非人民警察人员。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民警察,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督察部门
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和《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进行
纠察和处理,情节轻微的当场教育、纠正;情节严重或者情节轻微但不服
从检查、纠察的,可扣留其人民警察证件,并向其所在单位开具《警务督
察通知书》,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进行审查教育。   第十六条 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警务督察通知书》后,应对违规者
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民警岗位津贴;对再次违
规者,应在本级公安机关范围内予以通报,取消当年参与评功授奖资格;
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可定为不称职档次,
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违规者所在单位应当向发出《警务督察通知书》的上级机关报送处理
结果。   第十七条 公安边防、消防和警卫部队的人民警察,正在公安机关见
习、实习的人员,公安院校在校学生着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人民警察着装换季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
局统一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明文规定:



      第五条 人民警察着装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缀钉、佩戴警徽、警衔标
志和警号等,不得夏、冬服装混穿。
  参加重要庆典、集会等活动时应当着整洁的警服。
  第六条 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警帽。在室内或者参加会议时,应将脱
下的警帽挂在相应的挂衣帽处,帽徽朝下,或者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
朝向自己。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在宣判会上,那么正式的场合,为什么不戴帽子?
这算犯规吗?请南部县公安局作答。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坛友“爱飞的燕子”提供的照片:
南部0.jpg
南部1.jpg
南部2.jpg
南部3.jpg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领导就可以不戴帽子?
或者这是非正式的公务活动?
或者这也算是在办公室?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小编不放行?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 公安部   【颁布日期】 19981218   【实施日期】 19981218   【章名】 全文
       第五条 人民警 察着装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缀钉、佩戴警徽、警衔标
志和警号等,不得夏、冬服装混穿。
  参加重要庆 典、集 会等活动时应当着整 洁的警 服。   第六条 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警帽。在室内或者参加会议时,应将脱
下的警 帽挂在相应的挂衣帽处,帽 徽朝下,或者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 徽
朝向自己。

 


  第十六条 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警 务督察通知书》后,应对违 规者
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 其写出书 面检查,扣发当月民 警岗 位 津贴;对再 次违
规者,应在本级公安机 关范围内予以 通 报,取消当年参与评 功授奖资格;
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可定为不称职档次,
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违规 者所在单位应当向发出《警 务 督 察通知书》的上级机关报送处理
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是一件好事,却遭到”爱飞的燕子“的谩骂。
也请追梦美女前来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出来,站在前面的小警察是戴了帽子的?到底是谁穿错了衣服呢?

[发帖际遇]: 关健人物参加每周的篮球活动,奖励小米椒1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mala.cn/thread-1866577-1-1.html


大家去看看四月份的案子破了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就问。可以探讨。
发表于 2010-8-19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能不能找找“Y关键人物”的茬?试探他心里是咋想的。
同意的请跟帖。
发表于 2010-8-19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认为我们已经解释清楚:
据我了解,肩牌分为三类:硬肩牌一种,主要是冬装中的正装,仅限冬装中小西装(冬常服)使用,与铁质警号胸徽匹配,不能错配。软肩牌分为两种,主要是夏装使用,因为四川地域和气温状况区别于沿海和西北地方,春秋装和夏装是同一套衣服。图中左侧的民警所用的软肩牌,既可以在春秋装的小西服(夏常服)上使用,也可以在长袖警衬、短袖警衬使用。图中右侧的民警所用的软肩牌一般只在短袖警衬、作训服、冬季防寒警服上使用。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能不能找找“Y关键人物”的茬?试探他心里是咋想的。
同意的请跟帖。
追梦十年繁花十年 发表于 2010-8-19 01:45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非常感谢你的解释,我现在想知道:在这种场合着装应补应该戴帽子?请别绕道,我也不接受你的谩骂,什么Y的?各是各,这个你别较真,我也可以说另外一个是Y的,谢谢。
发表于 2010-8-19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看出席正式会议的军队代表,就知道警察的穿着是否规范。
W020070717262790217179.jpg W020080307305602039314.jpg W020080307330659445061.jpg 20040303001026.jpg
发表于 2010-8-19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关系,下次出门戴起就是了。
发表于 2010-8-19 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关健人物


    兄台,你一会儿说别人戴错了肩牌,一会儿又说人家警号,一会儿又说人家没有戴警帽,究竟啥事嘛,你究竟想给网友传导什么哟。做人要厚道。
    冒牌“钱守一”兄弟,还是要有一说一哈。

[发帖际遇]: 追梦十年繁花十年在天府广场边上扶老婆婆过马路,奖励小米椒19个.
发表于 2010-8-19 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关健人物


    网友可以看见我谩骂没有,看我的贴文就知道。
    倒是我觉得你真是“存心找茬”。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