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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打人者,如果,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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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伤人罪,已经触犯刑法......其具体定刑\定量\定性根据司机伤势而定.早起诉早判决,俺一定好好给他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之年,每位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学习相关法律,其中包括刑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俺非常弱弱地问,某区某乡镇某系统,你们是如何学习班普法的,这样的素质和行为,又是如此通过验收的???????????????????!!!!!!!!!!

发表于 2010-8-20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上新浪头版了,我看你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公交大队教导员贾小波同志,在处理这个事情上不严肃处理,估计你的帽子也戴不好哟。那么严重的事情,你们就那么轻率的处理了。尊重生命权,那么警察如果这样处理的话,也就跟在行车过程中向司机行凶的顺河乡计生干部文波也差不多。

发表于 2010-8-20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衣火爆男是顺庆计生局的事业编制人员
名字叫文波
此行为太嚣张
太丢南充的脸
严重鄙视

发表于 2010-8-2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情况?谁问过白宝山,马加爵家庭情况了

发表于 2010-8-20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他妈忽悠。普通百姓早收拾你了。
发表于 2010-8-20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家子有暴力因子?打人就像吃莱一样平常

发表于 2010-8-2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车上车下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反对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施暴,应该对行凶打人者严惩!
发表于 2010-8-2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司机血性点!法律帮不了你,你就给他一说法

发表于 2010-8-2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可恨的是,打了司机后,下车还追打劝架的市民

[发帖际遇]: 翻墙看风景参加论坛活动积极努力, 获得本论坛奖金小米椒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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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他的行为好像已经妨碍了公共安全哦。
有木成林 发表于 2010-8-19 20:4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是这样,危害公共安全了。

发表于 2010-8-20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此事应该以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发表于 2010-8-20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此事应该以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发表于 2010-8-20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抗议。。。。。。。要求将打人者开除。。。并劳教终生~~~~~~~~~~

发表于 2010-8-20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小子幸好上的是公交不是飞机!不然全完了!

发表于 2010-8-20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车人的生命安全被他们危胁着,如果不严惩,那今后的社会秩序将如何???????

发表于 2010-8-21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8-21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来★噻 发表于 2010-8-21 17:0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3_61:}
发表于 2010-8-21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游记告诉我们:凡是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凡是没后台的都被一棒子打死了

发表于 2010-8-21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南充一司机驾公车碾死人 称以为是垃圾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10-03-31 [ 打印 ] [ 大 中 小 ] [ 关闭 ]   星岛环球网消息:3月28日凌晨,南充市顺庆区计生局司机陈国强驾驶单位车辆,在该市北湖路碾死一名醉卧大街的中年男子。目前,陈国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死者身份仍在查找之中。

  女孩哭着报警 车子街头碾人

  四川新闻网报道,3月28日凌晨零时40分,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城区北湖路上发生车祸,一辆越野车从当街醉卧的男子身上碾过后不知去向。

  “报警的是个女孩,她是一边哭一边打电话的!”办案交警杨光说。到达事发现场后,交警发现伤者已经奄奄一息。据报警女孩现场讲述:大约10分钟之前,她和男友途经北湖路准备回家,当行至该路段中段时,看到一个男子横躺在机动车道内,不少过往车辆纷纷减速绕行。虽然看不清该男子的相貌,但他躺在路中间,偶尔还伸伸手,嘴里时不时还会嘀咕两句,看上去像是喝醉了的模样。

  “当时我和朋友正商议要不要报警让警察来帮助他!”女孩说,“突然一辆深色越野车从东向西,猛地从醉汉身上碾过,车身还颠了一下,发出‘哐’的一声响。”因为不忍目睹惨景,两人赶紧将头扭向一边。瞬间过后当再回头时,越野车已经不见了踪影,而醉汉已向前滚出了几米远。随后,该女孩哭着打电话报警。

  伤者不治身亡 身份至今不明

  交警到现场后不久,120救护车也赶到了现场,伤者被迅速送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当天晚上,伤势过重的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医院的医护人员称,该男子此前曾多次因醉酒,而被120送入医院救治,但医院未能留有该人身份信息,警方未能从其身上找到任何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物品。

  “死者年约五旬,身高160厘米。事发时身着紫青色毛衣、黑色外套,脚穿白色运动鞋。”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表示:“希望其家属尽快主动与我们取得联系。”

  司机碾人之前 以为是堆垃圾

  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对肇事逃逸的车辆及其驾驶员展开追查。29日上午,警方锁定一辆牌照号为川R28489的蓝色尼桑小型越野车,于是当即传唤该车驾驶员陈国强。

  陈国强归案后向警方交代:28日凌晨,他与4个朋友准备到北湖路去吃烧烤,他驾驶越野车行驶在前,其朋友蔡伟(化名)驾驶另一辆轿车跟随其后。当车行至事发地点时,陈国强看到前方路面上有一团黑漆漆的物体,他还以为是有人丢了一堆垃圾,本想绕过去,但恰巧对面有来车,避无可避,他便径直碾了过去。

  到了烧烤店门口,蔡伟提到北湖路有一个人被轧死在路中间了,问陈国强看到没?陈国强回答“没有啊,我没看到有人的嘛”。蔡伟有些不安,就提出回头去看一看。当几人回到事发地点时,警察已经赶到了现场。陈国强一行人朝地上躺着的男子看了一眼便随即离开,陈后来把越野车开回了单位。

  驾驶公车肇事 司机已被刑拘

  交警多方查证,陈国强所驾驶的越野车正是该起车祸的肇事车辆,该车的登记车主是顺庆区计划生育局,陈则是该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昨日,顺庆区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透露,陈是本单位的司机,属正式员工;陈国强当天驾驶的川R28489越野车是本单位车辆。在言及该车是谁使用时,该名工作人员先说是局长的车,后来又改口说“他们都在坐”。

  据警方通报:肇事车辆目前已被暂扣,司机陈国强已被刑事拘留。

发表于 2010-8-21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不可太过狂妄。遇事多一份冷静,多一份宽容,出事多一点自责,多一点责任,一切都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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