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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娃儿做的对,支持!谁说这事件做错了......正义之剑 随太守射天狼 发表于 2010-8-29 10:2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同意南充交警支队的回复,理由是: 一、从帖子内容看,涉嫌吃黑钱的主体应当是当值交警,而不是协警 ... 西南朔 发表于 2010-8-29 09:34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陈雨,原谅莽哥。我现在很后悔发了那样一个帖子。 莽娃儿 发表于 2010-8-29 01:4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做了应做、想做、该做的事,莽娃儿何来后悔?! 感恩之人 发表于 2010-8-29 11:52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这不是莽娃儿想看到的结果,协警最终成了一个替死鬼。 秋池夜雨 发表于 2010-8-29 11:5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也许让一个人丢了饭碗不是本意。 十三太保 发表于 2010-8-29 08:0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管怎样说,莽娃儿的帖子起到了网民对社会阴暗面揭露的重大作用,这对宏杨正义,惩治腐败起到了较大的监督 ... 十话事说 发表于 2010-8-29 10:5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