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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4737|评论: 47

蓬安马电公司老总们的那些龌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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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6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电那些混账事情 多得很! 要是裆认真了 肯定杀10个都没冤枉的:
1、修电站 决算比预算增加了一倍——4个亿——也就是相当于现在增加了20亿元成本;
2、跑股票上市 送礼超过4000万元 其中一部分是冲进单位的基建投资的 原电化厂里的建设费用就冲了600万……
3、电化厂租赁给那李骗子,被骗2000多万。中院判决的692万 现在还在账上摆着……而李骗子在成都的数套花园洋房里还常常接待马电的老总们喝茶嫖娼……
4、马电的老总们那几个工资 居然可以再成都 北京到处买房……他们领的工资是金条啊 ……呵呵 在蓬安还有:单位福利房、200平米以上带车库的独立老总楼 南充现在的四层老总楼也是每家200多平米……就在小区的11号电梯公寓旁边……欢迎大家去参观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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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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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7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子的大哥,我要提醒您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不要不负责的乱发帖子。要以平常心态看待这个多彩的世界。祝国庆愉快

发表于 2010-9-2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是公民的自由,偶不懂法律,但是偶知道如果没有事实依据地乱说的话是要不得的,凡事要讲个证据,你默到起职工当真是莽的哟,能由着老总们乱来?再说像楼主说的这么大的事的话,咋会没人管哟,所以说网上虽然建立了个言论自由的坛论,但也不是随便就能乱捏造点事情来华众取宠的,乱说一气弄不好还要吃官司,那个叫造谣到嘛
发表于 2010-9-27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证据确凿,可以向中纪委举报。

发表于 2010-9-27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纪委有多少人,市级以下的根本就没有资格被中纪委查

发表于 2010-9-27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风不起浪,这些败类是侵吞国有资产,应依法审判杀杀杀

发表于 2010-9-27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又有人要遭拘留.

发表于 2010-9-27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nw.上级去彻查保不准有一串人要吃流皮菜稀饭!

发表于 2010-9-27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LZ,请你向**学习,弄点录音、录像,把证据整充分,才能更有力地收拾这些龟孙子!我认为,这些孙子的可恶程度甚于一个小协警!因为,即使这些孙子进去个十年、八年的,出来后仍能逍遥自在、花天酒地;如果一个小协警下岗了,其家人的生计就可能成问题了!!!请某些皇帝勿引用,自重!!!

发表于 2010-9-27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事实,在这上面说也是不会起作用的,权当发泄,如果要让说的是事实,现在实名举报时必须要给举报者回复,这是由规定的,而且中纪委和检察院的网站就可以直接上,当然查的时候就很复杂,即使是事实也有可能不会查出来,看实力和能量了,

发表于 2010-9-27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大家可以努力,也有可能查出来,我说的是前提是事实

发表于 2010-9-2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发表于 2010-9-2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详细。

发表于 2010-9-27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电马儿我倒知道.马电是个啥?

发表于 2010-9-27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电马儿我倒知道.马电是个啥?
总不来气 发表于 2010-9-27 17:0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蓬安马回电站吧?

发表于 2010-9-27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
龌龊事

发表于 2010-9-28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有用吗??一个贪官的背后是多么巨大的一个利益链条啊。。。。

发表于 2010-9-2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支持你,我也是马电职工,你说的全都是事实。你还说掉了两件事情。一件是:马回大电站换一个10kV真空断路器,本来只需要5万元以下就可以买到,可是当时的厂长居然买成98万元,而且还是旧的,无法用。就放在大电站厂房一角达2年之久,后来就丢弃了。还有一件是:扩建电站非法转卖给红光公司,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红光公司(南充电业局私人募集的)股份持有者年红利高达50%、马电集资人红利全年为25%、而72社、3社、4社的股份红利仍只有10%,同一公司“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

发表于 2010-9-28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正式向四川马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向我们公布历年财务账目的要求,并就以下三个关于公司的重大问题作出认真负责的书面解答,且附上令人信服的书面证明材料(注:此三个重大问题均未告知本股东):
1).        公布电石厂立项、建设、经营、多次转卖全过程。电石厂多次转卖(租)给其他经营者,电石厂拖欠巨额电费至今仍无着落,最后以极低的价格贱卖电石厂,导致公司蒙受巨大损失,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问题。
2).        公布四川马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请股票上市过程中数千万巨额资金的去向,要求公布不予批准上市的原由。
3).        公布装机2×15MW的马回扩建电站改由红光公司控股的全过程及股票持有人、股份数量及历年分配情况;
要求出具省人民政府关于马回扩建电站控股权转让的批文;
要求书面解答南充电业局私人募集红光公司控股的股份持有者红利高达50%、马电集资人红利全年为25%、而7村2社、3社、4社的股份红利仍只有10%,同一公司"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缘由。
要求公布马回大电站、小电站、扩建电站自2000年以来各年度各丰、平、枯分时电量及年利用小时数。
要求公布马回大电站、小电站、扩建电站在同一库区取水,三站分配流量数据;
要求公布如何避免损害马回大电站、小电站发电效益而照顾扩建电站发电的私利行为?要求解释在同一库区取水的扩建电站投资回收期如此之短而马回大电站投资回收期如此之长的缘由。
要求公布马回扩建电站控股权转让资产评估书并就是否分摊了大坝、船闸、公用开关站、调度系统、送电线路等公用投资作书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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