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式向四川马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向我们公布历年财务账目的要求,并就以下三个关于公司的重大问题作出认真负责的书面解答,且附上令人信服的书面证明材料(注:此三个重大问题均未告知本股东):
1). 公布电石厂立项、建设、经营、多次转卖全过程。电石厂多次转卖(租)给其他经营者,电石厂拖欠巨额电费至今仍无着落,最后以极低的价格贱卖电石厂,导致公司蒙受巨大损失,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问题。
2). 公布四川马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请股票上市过程中数千万巨额资金的去向,要求公布不予批准上市的原由。
3). 公布装机2×15MW的马回扩建电站改由红光公司控股的全过程及股票持有人、股份数量及历年分配情况;
要求出具省人民政府关于马回扩建电站控股权转让的批文;
要求书面解答南充电业局私人募集红光公司控股的股份持有者红利高达50%、马电集资人红利全年为25%、而7村2社、3社、4社的股份红利仍只有10%,同一公司"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缘由。
要求公布马回大电站、小电站、扩建电站自2000年以来各年度各丰、平、枯分时电量及年利用小时数。
要求公布马回大电站、小电站、扩建电站在同一库区取水,三站分配流量数据;
要求公布如何避免损害马回大电站、小电站发电效益而照顾扩建电站发电的私利行为?要求解释在同一库区取水的扩建电站投资回收期如此之短而马回大电站投资回收期如此之长的缘由。
要求公布马回扩建电站控股权转让资产评估书并就是否分摊了大坝、船闸、公用开关站、调度系统、送电线路等公用投资作书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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