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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巴山犀利哥

体育教师=打手??望平昌教育领导能及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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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围观

发表于 2010-10-6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讨论了这么多,事情的起因经过并没有阐述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关注,李阶贤现在还在得胜医院住院,打人的体育教师还挂着得中团委书记的职务,凶案过后拒绝赔付医药费,冉某一侄儿在平昌某区派出所名(QB)事后不但不教育公正处理此事,反而帮凶出谋划策,让他们就是要付赔偿也要拖,不管上哪个单位告都不怕,就是要拖着,他有的是人。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0-6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戒嗔,戒痴,戒贪,戒色……缘生缘灭无声无息,祸福相生如影随形!
发表于 2010-10-6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佛门净地,岂容尔等如此撒野!
不管什么理由,把人打的那样就是违法!
看那个鸟公安把手揣在怀里一副悠然自得的熊样,我恨不得先扁他几下!
现在不是占山为王的草寇年代,为何不文斗偏要武斗啊???
发表于 2010-10-6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关注,李阶贤现在还在得胜医院住院,打人的体育教师还挂着得中团委书记的职务,凶案过后拒绝赔付 ...
巴山犀利哥 发表于 2010-10-6 15:12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支持楼主!怕他个鸟东西干啥!网络上申诉没用的话就到县政府找县长书记告啊!

发表于 2010-10-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老师怎么育人,应该开除。团伙性质,对老人施加暴力,打人后不管不顾,得胜中学管理人员在做什么,难到这就是给学生做出的榜样么,这样的学校怎么去培养下一代。
发表于 2010-10-6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教育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
发表于 2010-10-6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教育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

发表于 2010-10-6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得胜的风景点,北山寺为得胜的各个方面带来了很多实惠。得胜人都是很维护寺庙的,但是有些人就不好说了。9月12日秦健等几个得胜在职教师上山打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北山寺的正常开放,教育部门应该依法严肃认真处理秦健等人,特别是得胜中学应该做出回应,得胜人民的利益才不会受到损失。
强烈要求教育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
发表于 2010-10-6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得胜的风景点,北山寺为得胜的各个方面带来了很多实惠。得胜人都是很维护寺庙的,但是有些人就不好说了 ...
lytoty001 发表于 2010-10-6 22:44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

发表于 2010-10-6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巴中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七十条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2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并在1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第七十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七十二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报教育局安全办公室(科)。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年度内不评优评先,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不评优评先,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发生校舍倒塌、火灾及因学校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二)发生重大食物中毒的;

(三)出现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

(四)发生教职工对学生进行性侵害的;

(五)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缓报、瞒报、未报。
第七十八条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制度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八十条  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对事故未及时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等等相关规定不知道得胜中学是怎么去理解执行,9月12日发生的事情居然到了国庆还保持沉默,实在令人费解,

发表于 2010-10-7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学校是什么学校哦,不会是开堂口的红花棍吧!
怎么这么多天还没给出答复,我看这是严重不作为,渎职。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中现在正申报省重点中学,内部竟有如此体育教师在当团委书记,事发后近月余,王成军校长对此事不闻不问,说什么教师在课外时间发生的事管不着,有如此校长带着如此教师在如此教育圈圈里还自我贴金地申请着省重点,还有颜面么?脸往哪儿搁?得中干脆申办一武校算了,有如此打手教师在得中不怕你们办武校不火。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中现在正申报省重点中学,内部竟有如此体育教师在当团委书记,事发后近月余,王成军校长对此事不闻不问,说什么教师在课外时间发生的事管不着,有如此校长带着如此教师在如此教育圈圈里还自我贴金地申请着省重点,还有颜面么?脸往哪儿搁?得中干脆申办一武校算了,有如此打手教师在得中不怕你们办武校不火。

发表于 2010-10-7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犀利哥,其实打抱不平是你的仗义,为老人鸣不平为你而感动!网络论坛能够起多大的作用???????????????????
你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到主管部门去申述,你有足够的理由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我看你到处都在发帖,何必要上升到理论高度??????
何必要把得胜中学弄臭!
我是得胜人,得胜中学是我的母校,爱得胜中学就是爱得胜人民,得胜中学发展到今天真的不容易,有害群之马也是难免,真的怀疑你反复发帖的居心!!!!!!!!!!!!!
兄弟,算了吧,去法院告吧!!!!!!

发表于 2010-10-7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问题严重!
到目前为止,得胜学校,政府以及教育部门都没有人出来给个说法!

发表于 2010-10-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现实社会!为得胜中学的教育默哀!!
这也说明了秦健嚣张的理由,"老子上面有人,你想查我,还没那个资格!"

发表于 2010-10-7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么久了还没解决?都是在做什么哦!

发表于 2010-10-7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围观

弄了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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