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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太平10.19交通肇事逃逸案——一个母亲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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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22:54 | |阅读模式

一个母亲的呼唤

我是巴中“10.19”醉酒驾车犯罪案件惨死者的母亲。我的女儿梦之韵被醉酒驾车撞死撞伤多人、两次驾车逃逸、二次碾压,还企图顶包的案犯康太平害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此案涉及两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如果以交通肇事罪的罪名逮捕罪犯康太平,这与法律规定的罪名不符。为了还事实于真相,还法律于公道,为了让天下千千万万的父母今后不再为失去儿女哭泣,必须对此类犯罪情节十分恶劣、造成后果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惩。我请求和呼吁所有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们帮助我一起查明真相,严惩凶手。告慰死者,安慰生者。



惨死者母亲

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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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23:00 |
我是死者的朋友,这封信是我代为发出的,希望能引起大家的共鸣!死者家属对公安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质疑,其中的措辞,内容明显避重就轻,以交通肇事罪逮捕缺乏法律依据,有包庇的嫌疑,事后死者家属有异议,已经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到现在无人回应,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23:05 |
作为死者的朋友,这封信是我代为发出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23:11 |
目前公安部门已经给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其中措辞,内容明显避重就轻,以交通肇事罪提前诉讼缺乏法律依据,在量刑上可能会过轻,死者家属提出质疑,为什么不写明康太平的工作单位,为什么不指出康太平当时的车速,为什么不写明伤者究竟是受轻伤还是重伤,为什么不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经过等等?那么多的疑问,已经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到现在为止无人回应!希望得到大家的关注!
发表于 2010-11-1 23:47 |
请随时通报情况,强烈要求严惩凶手,这是个什么样的巴中?

发表于 2010-11-1 23:57 |
上下班了

发表于 2010-11-2 00:16 |
这是你妈个啥社会。老百姓的命就不是命吗。强烈关注这个案子的结果。要是不杀他狗日的头,那二天你们都开你妈个车去把那些狗官的最痛心也这样扎死,也不是一起交通事故了事吗,因为前面有个样本嘛。
发表于 2010-11-2 01:09 |
如果凶手得不到严惩,是碰到我,老子要给姓康的一家斩草除根!

发表于 2010-11-2 07:57 |
哎,太不像话了。

发表于 2010-11-2 08:22 |
:'(

发表于 2010-11-2 08:50 |
是我直接就把他捅死!
发表于 2010-11-2 09:01 |
我觉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论处最合适,这件事处理不好,我相信家属会唠到省上或中央,强烈关注————————————————————————————————

发表于 2010-11-2 09:23 |
应该把姓康的凌迟了,

发表于 2010-11-2 09:32 |
:@:@

发表于 2010-11-2 09:37 |
此人不杀,民愤难平

发表于 2010-11-2 09:38 |
希望有良知的目击者能够站出来 还原事实真相 告慰死者在天之灵

发表于 2010-11-2 09:38 |
这件事影响面大,我相信会司法部门会公证惩处!

发表于 2010-11-2 09:39 |
0000

发表于 2010-11-2 09:44 |
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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