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巴中快客公司",其经营行为实质是非法的,首先它没有取得运输经营的资质(在运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证),就擅自到公商部门去注册企业,就认为自己是合法的了(其实公商部门也是受其蒙蔽,才取得公商营业执照的,据说已注销)。看其经营行为,就是不折不扣的"羊儿客"非法经营,他们成立所谓的"票务公司",在区乡设立非法售票点,不是给某一家正规的运输企业代理售票,而是以低于车站正规票价"揽客",而后将揽到的旅客到处转,或者转给"非法营运"的"黑车"、“打野车”。要知道,汽车客运是区域性的,行业管理也是区域性的,归属地管理,不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它不同于火车、飞机代理售票,火车、飞机售票后都是到指定的车站或机场搭乘,所谓的“巴中快客公司”既没有受属地运输企业委托,而代理售票,揽到的旅客也不是到正规车站乘车,而是到处转客谋取利益(大多数转给“非法营运”的“黑车”、“打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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