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阳马鞍山公路路政查车收费合理吗?《请有关部门回复!》”的回复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时,网友bzd123在《巴中论坛》反映在“恩阳马鞍山(原收费站)处,又来了流动检测车查车”一事,现就咨询的三个问题作一答复:
一、关于“恩阳公路路政查车收费,没有四川省交通厅颁发《车辆超限流动检测点》标志”的问题。该路段属于省道成(都)南(江)s101线的一段,且回风至踏泥桥也是省道万(源)阿(坝)s302线的复线。2004年,《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增设车辆超限流动检测点的通知》(川交公路[2004]209号)并上报省政府批准,设置流动点名称为“巴州检测点”,其区域、线路为“巴州区境内”。流动检测点主要以配合固定检测站的检测和治理工作,使超限治理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
二、关于“恩阳这边没什么收费这么高”的问题。从你图片上的票据显示,不属于罚款性质,而是收取的对公路的潜在隐形损坏的“超限运输公路路产补偿费”性质,不知你是几轴车(从你运输的重量分析应该是2轴车,也不知你车辆核定的是多少吨。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系统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05]63)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从2005年8月1日起,对核定载质量在五吨以上(含五吨)的货运车辆的超限认定,继续执行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的认定标准(说明:即2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3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4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5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6轴及6轴以上的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对核定载质量在五吨以下(不含五吨)的货运车辆的超限认定,执行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的认定标准(对该类车第五条第五款说明: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O千克;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O千克;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O千克;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O千克……”。依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规范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补偿费的通知》(川价发[2008]251号)中超限运输公路路产补偿费标准为0.5元/吨.公里[超重超限的(按轴载质量超限部分计算收取)],所以,超限运输补偿费是按你所行驶路段超限部分所收取的费用。
三、关于“恩阳这边的工作人员态度差,我问他们这里一些情况给我解释一下,各个检测点收费不一样呢?你们说要问就打电话自己问或投诉等等。我们这里就是这样”。如果真如你所讲,我们在此向你表示歉意,这是个别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够,缺乏耐心细致的宣传,我们已责成巴州区路政大队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大对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力度。
谢谢各位对治超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巴中市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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