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关于网友发布贴子《恩阳马鞍山公路路政查车收费合理吗?请有关部门回复!》的回复 2010年12月22日22时,网友bzd123在《巴中论坛》反映“恩阳马鞍山公路路政查车收费是否合理”一事,巴中市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已于12月23日19:09进行了回复,现我大队就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 一、
治理车辆超限工作的意义 车辆超限是指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车辆超限超出了公路承载力,增加了公路负荷,缩短了公路使用寿命,容易形成“年年修路年年烂”的状况,造成人民群众“行路难”问题,极大地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改变这种状况,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都加大了车辆超限治理工作(简称治超)力度,坚持路面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行车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车辆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立 车辆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立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2004年,《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增设车辆超限流动检测点的通知》(川交公路[2004]209号)并上报省政府批准,设置流动点名称为“巴州检测点”,其区域、线路为“巴州区境内”。流动检测点主要以配合固定检测站的检测和治理工作,使超限治理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我们在恩阳马鞍山(原收费站)处设置车辆超限超载流动检测点是由巴州区人民政府主导,交通路政、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途经此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路面监控。 三、车辆超限运输公路路产补偿费用收取标准 对超限车辆我们根据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系统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05]63)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行驶证核定在5吨以下的车辆要对轴载重量进行控制,规定前轴不超过6吨,后轴不超过10吨,超过标准的要按轴载质量的总参数核定收费标准。网友bzd123反映的情况我们无法查证载质量(估计是在5吨以下),“过磅19吨多”虽未达到卸载标准,但执法人员必须按照“前6后10”(前轴6吨后轴10吨)判定是否超限。至于在“南江(超限运输东榆站)”和“巴中(超限运输大佛寺站)”及“恩阳马鞍山(原收费站)”处收费不一,我们是依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规范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补偿费的通知》(川价发[2008]251号),按车辆行驶里程计算超限运输公路路产补偿费用。 四、执法人员工作态度问题 网友bzd123反映的执法人员工作态度问题,我们会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如果事实如你所讲,我们在此向你表示歉意。我在大队内部建立了从上到下层层监督执法的工作制度,近期又出台了新的稽查管理制度,我们力求做到“人人都是监督员、人人监督执法”,让我们的执法工作公开化、公平化、规范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其服务意识。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投诉我们执法工作的不规范行为,投诉举报电话是:5224071。 感谢各位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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