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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zd123

恩阳马鞍山 公路路政查车收费合理吗?《请 有关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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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夏季 一超载车在唐巴路失控后司机跳车酿成悲剧。前几天在棉纺厂大门前又一超载车失控。因为交了罚款就可以通行是吗?受伤的总是老百姓

发表于 2010-12-24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钱来代替超载卸载,确实省去了不少麻烦,坑了巴中老百姓,富了某些单位和个人!贫穷的巴中修一条路容易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181590


    如果 所以的车都按国家核定值来跑运输的话,你可能大白菜100元都买不到。现在巴中的房价4000多左右,到那时4万你都买不了一个平方米。
   你以为我们这些跑运输的想超载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181590


    超限运输对啊!拿钱就通行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bzlj100


    这位网友 请你好好看一下我发的帖子,我说过不该罚款吗?罚款能解决问题吗?

发表于 2010-12-2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0-12-2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车主直接就是要钱不要命,拉那么多爪子?老百姓出钱修的路,你就这样糟蹋吗?
路政的啊,你们真的哈完了,发点款就让他继续走人,万一路上出事了,那不是你们路政也跑不脱?这种情况应该喊他卸货,一群废物。

发表于 2010-12-2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限制超载是为了行车安全和道路安全,对超载者,根治办法是把超出的部分卸载下来。你罚了款,超的部分没有被卸载下来,隐患依旧。老百姓缴过路费修的路,超载者压烂,老百姓又出钱修。事实上是通过罚款这种方式,变相的将老百姓的修路钱罚款到了某些部门的腰包里了。不切断罚款部门和超载者的利益链,超载现象永远得不到根治。

发表于 2010-12-2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流动运管车经常在路上到处跑,有时候甚至在下八庙才入巴中那个当就停起的

发表于 2010-12-24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

发表于 2010-12-24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交通运输部的超限收费法规,在制定时候,就没有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完全是站在部门利益上制定的,现在有了然油费后,多拉就要多烧油,也就要多交钱,这样双重收费,太不合理了。在看看那些路政人员,就像哦牢里放出来到处整钱,在恩阳马安,活家坝那些人,天天都开起车(中国路政)在明杨餐馆吃饭,难道是他们私人的钱?我看到那《中国路政》就好笑,难道不是中国的路政,还有美国的人来管路。

发表于 2010-12-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罚轻了,多罚点驾驶员就不敢超载了

发表于 2010-12-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L悲哀

发表于 2010-12-25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对你罚得太轻啦 路都被你压坏啦 你也太牛皮!2.5T车你拉了好多????????

发表于 2010-12-25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性循环,想多拉就要被罚款,被罚款后就多拉.款罚了,路烂了,成本被老百姓平摊了,富了个人,肥了权力,所以物价上涨了。

发表于 2010-12-25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最孬的人就要数路政那伙滚道皮了。

[发帖际遇]: 浪漫人生早餐吃了碗过桥米粉,花了小米椒13个.  

发表于 2010-12-26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关注

发表于 2010-12-2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巴州区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关于网友发布贴子《恩阳马鞍山公路路政查车收费合理吗?请有关部门回复!》的回复

2010年12月22日22时,网友bzd123在《巴中论坛》反映“恩阳马鞍山公路路政查车收费是否合理”一事,巴中市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已于12月23日19:09进行了回复,现我大队就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

一、
治理车辆超限工作的意义

车辆超限是指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车辆超限超出了公路承载力,增加了公路负荷,缩短了公路使用寿命,容易形成“年年修路年年烂”的状况,造成人民群众“行路难”问题,极大地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改变这种状况,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都加大了车辆超限治理工作(简称治超)力度,坚持路面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行车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车辆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立

车辆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立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2004年,《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增设车辆超限流动检测点的通知》(川交公路[2004]209号)并上报省政府批准,设置流动点名称为“巴州检测点”,其区域、线路为“巴州区境内”。流动检测点主要以配合固定检测站的检测和治理工作,使超限治理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我们在恩阳马鞍山(原收费站)处设置车辆超限超载流动检测点是由巴州区人民政府主导,交通路政、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途经此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路面监控。

三、车辆超限运输公路路产补偿费用收取标准

对超限车辆我们根据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系统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05]63)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行驶证核定在5吨以下的车辆要对轴载重量进行控制,规定前轴不超过6吨,后轴不超过10吨,超过标准的要按轴载质量的总参数核定收费标准。网友bzd123反映的情况我们无法查证载质量(估计是在5吨以下),“过磅19吨多”虽未达到卸载标准,但执法人员必须按照“前6后10”(前轴6吨后轴10吨)判定是否超限。至于在“南江(超限运输东榆站)”和“巴中(超限运输大佛寺站)”及“恩阳马鞍山(原收费站)”处收费不一,我们是依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规范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补偿费的通知》(川价发[2008]251号),按车辆行驶里程计算超限运输公路路产补偿费用。

四、执法人员工作态度问题

网友bzd123反映的执法人员工作态度问题,我们会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如果事实如你所讲,我们在此向你表示歉意。我在大队内部建立了从上到下层层监督执法的工作制度,近期又出台了新的稽查管理制度,我们力求做到“人人都是监督员、人人监督执法”,让我们的执法工作公开化、公平化、规范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其服务意识。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投诉我们执法工作的不规范行为,投诉举报电话是:5224071。

感谢各位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发表于 2010-12-26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巴州区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关于网友发布贴子《恩阳马鞍山公路路政查车收费合理吗?请有关部门回复!》的回复

2010年12月22日22时,网友bzd123在《巴中论坛》反映“恩阳马鞍山公路路政查车收费是否合理”一事,巴中市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已于12月23日19:09进行了回复,现我大队就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

一、
治理车辆超限工作的意义

车辆超限是指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车辆超限超出了公路承载力,增加了公路负荷,缩短了公路使用寿命,容易形成“年年修路年年烂”的状况,造成人民群众“行路难”问题,极大地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改变这种状况,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都加大了车辆超限治理工作(简称治超)力度,坚持路面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行车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车辆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立

车辆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立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2004年,《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增设车辆超限流动检测点的通知》(川交公路[2004]209号)并上报省政府批准,设置流动点名称为“巴州检测点”,其区域、线路为“巴州区境内”。流动检测点主要以配合固定检测站的检测和治理工作,使超限治理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我们在恩阳马鞍山(原收费站)处设置车辆超限超载流动检测点是由巴州区人民政府主导,交通路政、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途经此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路面监控。

三、车辆超限运输公路路产补偿费用收取标准

对超限车辆我们根据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系统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05]63)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行驶证核定在5吨以下的车辆要对轴载重量进行控制,规定前轴不超过6吨,后轴不超过10吨,超过标准的要按轴载质量的总参数核定收费标准。网友bzd123反映的情况我们无法查证载质量(估计是在5吨以下),“过磅19吨多”虽未达到卸载标准,但执法人员必须按照“前6后10”(前轴6吨后轴10吨)判定是否超限。至于在“南江(超限运输东榆站)”和“巴中(超限运输大佛寺站)”及“恩阳马鞍山(原收费站)”处收费不一,我们是依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规范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补偿费的通知》(川价发[2008]251号),按车辆行驶里程计算超限运输公路路产补偿费用。

四、执法人员工作态度问题

网友bzd123反映的执法人员工作态度问题,我们会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如果事实如你所讲,我们在此向你表示歉意。我在大队内部建立了从上到下层层监督执法的工作制度,近期又出台了新的稽查管理制度,我们力求做到“人人都是监督员、人人监督执法”,让我们的执法工作公开化、公平化、规范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其服务意识。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投诉我们执法工作的不规范行为,投诉举报电话是:5224071。

感谢各位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巴州区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发表于 2011-1-5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不得,巴中的路烂得那么快!!根源就在这里了~~!!典型的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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