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民政局 关于网民反映我县婚姻登记工作存在强制服务问题的 回
复 首先感谢网友对安岳县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针对网上反映我县婚姻登记工作存在强制服务的问题,我局立即责成局社会事务股和县婚姻登记中心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原来我县的婚姻登记工作是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进行办理,现在撤出县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方面由于婚姻登记工作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权,二是上级要求对婚姻登记工作必须进行规范化建设。而我县的行政服务中心由于场地狭小,不能为婚姻登记工作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因此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从2009年10月16日全县实行相对集中办理以来,在县政府的同意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就从县行政服务中心撤出,临时租用场地进行建设,目前大厅各项硬件和软件设施得到了改善,服务质量和办证水平上都较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由于在县城内一时无法找到面积适中,地理位置便利的适合做办证大厅地方,最后才找到原岳阳镇的农税大厅,但此地方的地理位置在县城内相对较为偏僻,周围的各项配套设施不齐全(主要是周围的照相馆、打印、复印店离办证大厅较远),为了方便群众办证,对照相、复印等项目引进了社会化服务,以减少群众多处奔波之苦。目前,我县办理结婚、离婚等,只收取国家规定的婚姻登记手续费9元/对,并且在婚姻登记公开栏内上墙进行了公示的,而且使用的票据是在县财政局购买的机打票,其他各项社会化服务项目,完全由群众自愿选择,我局从未指定服务地点和项目,对于网上所说的强制服务不属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坚持社会化服务项目群众自愿原则,进一步转变工作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婚姻登记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再次感谢你对安岳民政工作的关心。
安岳县民政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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