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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民网:如此的平昌鹿鸣镇回龙村的村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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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人民网了?希望当地政府认真调查,认真落实真正需要低保的人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低保没落到实处,那还有什么意义?不如把低保名字改成:人情费。还有那些关系很好的,生活条件好的人,通过人际关系得了低保,居然还在外面炫耀,这就是对“低保”莫大的讽刺!

发表于 2011-1-20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硬化村道路,每公里到底应该花多少钱?交通部门应该出来解释一下,给网友一个明白。

发表于 2011-1-20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鹿鸣镇政府应当对此事负有监督管理之责任!
发表于 2011-1-2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

对你的发帖表示尊重!所以在这里再次给你回复,希望得到你在理解中监督。

1、关于回龙村道路硬化一事。上次我镇已将该村财务账目全部给予公示,相当于晒了帐的,希望你以实事求是的市场行情和实实在在的数据给予谈论,不要因个人私利或报复来影响鹿鸣的声誉,更重要的是平昌的声誉。下面我们再次将财政所的账务给予晒出来:

附件:1月12日村委会的账本——回龙村村道公路硬化结算概况

一、基础工程412890.7元

1、1-60项基础工程资金220985.7元

2、1-4项新增基础工程资金共8935元

3、栏杆
  250

4、石坝梁-元堡子新建公路资金100000元

5、限宽门3000元

6、接送压路机
  3000

7、压路机作业 2000*6=12000元

8、料场租用1000元

9、泥节层135*472=63720元

二、硬化工程 960000元

硬化 32万*3=960000元

三、补充材料上涨资金。14万元

1、破口石2000m³*30=6万元

2、沙 800m³*50=4万元

3、工期延长管理人员工资10000元

4、安全经费 3万元

以上四项共资金1512890.7元

还请楼主注意,2009年的混凝土单价180元是绝对不行的,我镇尖峰村在2008年硬化的公路,其混凝土单价都为440元,加之该村还有新增工程量等。

2、关于反映低保的问题。今年来,我们先后组织公务员两次进村入户进行了核实,并且全镇低保均通过了各社和村群众会议或群众代表会议公开评议后,再进行的社、村、镇逐级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过群众举报和来信来电,故此,今年我镇的低保对象就是按照公示后无任何异议的享受人员进行兑现的。不过,按照楼主反映的回龙4社张开书、孙长江、梅永翠、孙代礼等人,我们将速派专人核实,并且镇政府已经决定近期将在该村召开“回龙村2011年低保年审公开评议会议”,拟纠正过去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取缔,让应该享受的对象户真正享受到低保。当然,假设我们的村干部在过去的工作上如有疏忽或优亲厚友的现象,还望请多批评帮助,镇政府也将作出严肃的处理。最后,还诚邀楼主对我们下一步的工作进行跟踪、督促。

3、关于灾后重建一事。楼主所反映的情况,我们镇党委曾多次核实过,且县纪委、民政局等部门先后也多次调查过,不存在楼主反映的事实,请讲实事求是的话。下面再次将我们调查核实的真实情况回复于后:

1、该村享受对象中实属有部分系书记、主任亲属,主要原因是书记和部分受灾户均住居该村七社,2004年该社系滑坡地带,绝大部分房屋受损,本应搬迁,但大部分房屋在维修后均可居住,所以仅有少部分农户搬迁。后经“5.12”地震在本是滑坡地带的震动下,原本能够居住的房屋几乎全部于瞬时间变成危房,大家只能迅速搬迁。故此,在享受对象中当然有书记本家和大家族人员享受;

2、所述对象户中,罗本青、罗本明(原本就是滑坡地带的)系村主任的儿女亲家一事,经查,在上报受灾户时,该并非是亲家,2008年10月才结为亲家的;关于袁华荣、袁光兵(原本就是滑坡地带的)系村主任的哥哥的亲戚,由于都住居本村,加之本是滑坡中的受灾户,该事实没法避免;至于反映彭祖申、张国炳、张国强等,经查并非书记、主任的直系亲属,因为都住居一个村,难免转过去转过来都可以拿到亲戚这个范畴(相当于亲戚的亲戚的亲戚的亲戚);

3、所反映书记之父袁普荣和书记之弟袁光伟均享受22000元之事,反映绝对不属实、绝对不存在,因为他们只有袁普荣在享受,袁光伟并没享受;

4、滑坡地带中原已搬迁的农户无一户享受其政策;

5、楼主所反映的回龙村灾后重建“县纪委转镇纪委”一事,并非如此。因为我镇特别是回龙村先后接受县纪委、民政局等部门多次现场调查核实,并做出了相应的结论,并非县纪委不闻不问。

6、楼主反映村干部收受现金一事,我镇于2009年9月已经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该事实为利用灾后重建搭车收费有两户(即扣收公路建设资金和计划生育历欠社抚费),镇党委责令其村干部当众退还与本人,并书记、主任书面检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7、所述收受周明义活动资金一事,经查,无此事实。

8、至于楼主反映孙光炳、孙光绪和14社的情况是真实的,但,在地震期间没有发生房屋的垮塌,所以没有列入灾后重建。

不过,我们的村干部工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我们镇党委、政府有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和帮助,恳请楼主放心,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更好地做好惠民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
  
  
  
  
  
  
  
  
  


鹿鸣镇人民政府

20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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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我也是鹿鸣回龙村的人,看了楼主发帖后,简直觉得是滑稽,简直是几个莫名其妙的人,这个帖子非常明显,一个呢是因为与村主任有过节,两个老家住在一堆的,过去两家关系就不好,这次又选举起来当村主任了,就想方设法来找岔子,纯属没安好心,二个呢是因为想当干部,可自己心术又不正,又还凶得很的,老百姓又不相信他,自己没搞头了,所以就想办法来整现在这几个麻烦。哎呀,这样的人还值得大家信任吗?特别是发帖之人,哪像是鹿鸣的人呀,现在祖坟都要卖了哟!你直接丢了我们鹿鸣人的脸呀!

发表于 2011-1-20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纯属是没安好心,还想当干部?没当酒开始整人,当了可老百姓更加吃亏了

发表于 2011-1-20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政府的回复存在袒护之嫌,还是要深入基层,倾听呼声,踏踏实实地为百姓服好务,不要把当官来作为捞钱的工具。

发表于 2011-1-20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同志认为,反腐倡廉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这是一种错误甚至危险的思想。世间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反腐倡廉工作并非“与自己关系不大”,而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人人责无旁贷。这是因为,腐败行为的背后,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侵害。如果人人都认为反腐倡廉工作与己无关,甘当冷漠的“观众”,对腐败分子不愤恨、不揭发,对消极腐败现象听之任之,不作坚决斗争,就会纵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必然会导致党和国家利益、自身利益受到更大侵害。

  “反腐没有观众席”,人人都是参与者,每个人的参与都很重要。群众举报是获得腐败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群众的支持是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大动力。事实证明,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任何好制度、好方法,都可能成为“笼中虎”。而只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反腐败斗争才能如虎添翼。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要使反腐倡廉工作真正实现“没有观众席”,就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踊跃支持。

  首先,要加大反腐倡廉宣教力度,使人民群众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到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认识到自己在党的事业建设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从而摒弃“观众”思想,增强参与意识。

  其次,执纪执法部门要严格办案,增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查处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只有这样,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念才会更加坚定。

  再次,积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使群众有条件参与。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扩大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将权力运行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主体作用。畅通信箱、电话、网络等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开辟群众监督阵地,建立完善巡回下访、接访、约访等制度,完善信访处理机制,保证群众诉求及时合理解决。最后,还要做好信访举报保密工作,保护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

  

发表于 2011-1-20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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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相关部门正在着手调查!

发表于 2011-1-20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人民服务,为穷人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发表于 2011-1-20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鹿鸣的,你们不知道就不要乱求说,胆子再大也没那么大胆子,那里面是有原因的,真实的内幕是因为有人想当干部没当成和有人与村主任之间有过节,所以专门这样整的。大家不要被个别人忽悠了,如果真是如此,书记主任怎么高票又当选呢?大家清醒清醒,多问问究竟再发言吧1

发表于 2011-1-20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1-20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好象要麻烦纪委出面去协助当地政府去调查了!

发表于 2011-1-20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党的政策好,下来就乱了。其实感到很奇怪,干嘛非要用不正当手段来获得本属于别人的利益!执行政策的人往往就是错误的根源

发表于 2011-1-2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正在调查中。。。。。。。。。。。。。。。。。。期待!!!!

发表于 2011-1-20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真实的,也符合中国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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