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家坪全村村民的回复
一、2005年通江县给我村划拨的村道路项目资金50万元,是原党委书记郝成相离职期间与闫明群2005年5月份任职时期,在这个交接期间,全乡总共资金是330万元,其分布情况如下:一村:60万元,二、三、四、五、六村各50万元,七、八村在原有基础上各补足10万元,共计330万元(当时由于手写条据,档案要翻阅纸张。)
2007年巴中市追加15万元与2009年划拨的50万,他二人共同在庇护交易;我村的村道路加上谭华香(原公务员,现已退休)划拨的1.034公里,共计2.434公里;其中1.4公里至今是行路难,难行路;三社社道路1.1公里是村长党绍军指挥修建的毛路,当时指定补足4万元,剩余未修建的1.47公里路是老百姓自发修建的,后来得到文胜乡党委书记闫明群到我村分配,除开村道路的资金余下的按所在村的农业人口平均分配得到350元,在所在社的农业人口划支的农业人口(140人)总共支付了4.27万元,一社的0.98万元属实,其余的纯属子虚乌有,没有路在此,关于村道路的支付情况:当时文胜乡党委书记闫明群当着百姓的面所宣讲的是公里/按15.5万元付款,并且是要按质按量完修,并要求老百姓代表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与其说到维修和其他社道路的付款情况完全是欺上瞒下,时至今日,我村除开三社140人能通行而外,其余全村老百姓的村社道路至今未能通行,证据就在肖家坪村各个村社现场,试问村道路的28万元支付在何处??恳请各级领导实地查看,自然就一目了然了;就现在乡财政余额7.7362万元纯属欺骗;加之2010年7月17日洪水后的2万元在内县财政的账上只有2.2万元.修路队队长袁明文是可以证明的。
二、2007年巴中市建设局为我村捐助的抗旱资金2万元,是现金支付的,当时文胜乡党委书记闫明群就在在场,此款支付特困农户,给一、二、三社的共计10户困难户各支付现金200元,其余1.8万元由党少军支付:当时维修纪红路至肖家坪谭华香(原公务员,现已退休)处村道路,一个劳动力一天30元,共计大约十七八个劳动力的支付,大约支付了六七百元(说明:这笔钱其中有一万元是我村地界的纪红路线上的绿化费用)
三、3006年县水利局给我村的饮水工程项目款,在当年春购回的管网及物资价值7万元余元,至今占为己有,已成为事实,其他村社早已完成此项目,为何我村还不实施?谁说的还未能实施?当时的县乡水利工程专员王怀俊、靳朝武来村干什么呢?时至今日,为什么又不实施呢?难道我村的百姓不是贫困地区的一部分吗?共产党不愿意立党为人民?执政为百姓吗?原因何在?乡村两官员是不是在交易?
四、2007年邻村马家岩村在我村村民自筹照明主线上搭伙,所支付的搭伙费4300元,谁说维修变压器了呢?我村维修变压器,农户每只电表收取24元的维修费,但没有修好,当时就更换了一台新的变压器,而旧变压器的折价变卖资金何在?又在谁的手里呢?
五、2007年是电力公司在我村初步改网所给予的生活费4100元,是电网改线处钱队长毛海亲手将现金交付于党绍军手中(因为电力公司当时出示了一份文件,他们改网是将原来百姓自筹办电的旧有高低压线、拉线、螺钉、旧变压器等器材,他公司将于对百姓回收,只有党绍军知道内情,所以才作此交易。)试问:电力公司回收百姓的器材资金在何处呢?分发给煮饭户的生活补足又在谁手呢?
六、2010年通江联通公司来我村三社村民何光涛的主产田内建基站,联通公司在我村建基站的所有资金,在联通公司是有帐可查的,因为党绍军是借助农户的包产面积敲诈了联通公司,联通公司是有账可查的;敬请上级领导核查。
七、历年逢年过节,政府给我村贫困户的粮、钱、物问题,例如:2006年春节时的大米,他个人所得300斤,当时贫困户党明政亲眼所见,可以直接证明;2009年春节给贫困户的每户10斤菜油,我村只有党明永得到5斤;2010年巴中市扶贫办、通江扶贫办各给我村20床棉被,全村干群无人知晓,只有他直接清楚,更不说现金情况了,有一点说明,我乡民证助理员马晓丽(现已离职)为我村办理不合理后已被调离;恳请上级领导详查。
八、党绍军一家9人的包产田、地及山林树木面积的问题:以上回复简直就是强词夺理,他一家人有其6人是非农业人口(党绍军、党绍军的母亲、党绍军的妻子是农业人口)试问:中央关于农村的有关政策难道做官的不清楚吗?特别是中央关于农村的五个一号文件精神、特别是闫明群他作为一乡领导之首难道一点都不知道吗?闫明群在文胜乡党委政府就只知道忙于赌博而捞钱吗?而通江县的田、土早已填表入档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区,除种植外都有明文规定,不准搞非农业的一切活动,而他霸着集体的土地私自修建两口大鱼塘,余下落荒至今,造成我村二社农业人口、土地严重不均等余缺相当严重,一部分农户生活严重不抱,群众议论纷纷,意见条条。恳请上级领导特来现场查看。
九、关于伍能菊的科技致富能手的问题,难道闫明群不知道此人是党绍军的弟媳属于多年的城镇户口吗?你二人不相互密谋用他人的名字来顶替达到欺骗共产党的钱从而二人分财吗?试问:党绍军一家人各有各的小家庭,衣食住行,所支付,还有其他的支出与自己现在在职的工资成正比吗?而他所建的二口鱼塘所需资金是可以实际估价的。实际上,党绍军家只有养了三条狗的资产。恳请上级领导特来现场查看。
十、关于党绍军建房的问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他的弟弟(党绍成,现在通江县国土局任职)旧祖屋,由党绍军代管代维修,是通过乡上的有关人员来此处拍摄谭华香的旧垮房图片传到县、乡有关单位,而我村2008年5.12地震灾户,我村没有一户人得到共产党和政府的灾情补助,而我村百姓到乡上去咨询,闫明群却说我村村支书把受灾户的花名册未按时上交,错过了补足的机会,以此谎言骗过了百姓,使其百姓记恨、辱骂我村村支书,而那些受灾户的房屋至今破貌依然。敬请上级领导到我县级民政局至市民政局查处。
十一、党绍军一枚公章在手,不按党在农村一系列的政策、规章法规办事的问题,特以作详细说明,他在任职六七年间,在我村大部分百姓的房屋、猪牛圈急需建修,百姓各种生存必办的手续需要公章才能办理的事务,他经常推三拉四,至今都有数户的正当手续得不到办理,例如:例如:2010年冬,文胜乡小学给予我村两贫困村民王大军之子、罗正富之子贫困补助,需要村长党绍军核实签字、盖章,但是他却置之不理,找借口搪塞,不予办理。后由文胜乡政府办公室了解此事后,命令他给予办理,他才勉强给予了办理;等等一切需要村长核实盖章的事宜,他都要老百姓给予经济或者是其他“好处”有饱自己利益的方能勉强办理。
十二、回复人简直就是搜肠刮肚、无计可施,现已事实说明,二社村民党光才申请猪牛圈设的占地土地手续未办,四社白心富的建房土地及树木手续未办理等等其他社民的急需手续办理都置之不理;又如:计划生育的手续,他既不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办事,又不按个人良心办事;村民党明跃的孙子(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为第三胎,他根本就不按政策办事,自己私下收取该农户计生款二万元以此结案,这简直就是徇私枉法;党少军在2000年前任我村计划生育专干期间,视党的政策而不顾,为所欲为,竟敲诈我村生育户的资金多达二万余元;曾经我村民代表综合他的问题上访过(因关系问题材料落入他手),结果不了了之。又如:在我村少数村民修建房屋批办土地手续时,他竟敢将有名在册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之内的水稻面积直接批发给建房主。仅举此一例:2010年秋季全县换届选举期间,由于文胜乡党委书记闫明群有意拖延我村的两届选举工作,二社的党光坤由于党绍军的许诺,竟在磨坊田打地基,堆放砖瓦、沙石 (三个口面的屋基已建好)主要原因就是他弟弟党绍成(现任国土局监查股副股长)利用这张王牌到处喽啰选票保住官位,并且党绍成还亲自担保一定把证书办到手。试问:此行动属于什么行为呢?
十三、回复人简直就是糊涂之极,党绍军身为村长,难道受害人给我村百姓跑运输拉饮水工程材料,发生此事是民事纠纷吗?事情的真相你清楚吗?很明显罗正兵去要他的运输费而导致党绍军向罗正兵耍赖不付钱所发生的此事,这是民事纠纷吗?全通江河谁人不知此人的德行,不要半点人性人格吗?
十四、2010年7月17日洪灾后,政府划给我村2万元的修复村道路的资金,回复人说在乡财政未动用,我村村道路上半段道路至今无法畅通,这笔钱至今库在乡财政不及时解决问题的原因何在?这也叫救灾?救的谁呢?是救肖家坪村百姓还是救闫明群、党绍军呢?
十五、关于我村小学学校危房的问题,回复人说由洪水造成村道路不通的问题,此人简直就是又卖矛有卖盾,救灾资金至今都在乡财政,试问:要神仙来为肖家坪村小学通路吗?我村的村道路被洪水冲毁后,难道文胜乡党委书记闫明群、肖家坪村主任党绍军不知道吗?不会是睁着眼睛装瞎吧?这种回复实在是荒唐,可笑之极,恬不知耻。
十六、关于我村低保户对象十分混乱,有名有证的是少数户,有证的户口低保款得不到三分之一,无名无证的可以得到大部分低保款,原因就是党绍军私自一手掌握这笔资金,特别是2010年更为突出,他将此款用于换取选票。试问:此人还是人吗?
十七、县电信局于04年安装程控电话(有线电话)来我村为百姓办理通讯安装电话,党绍军先知消息后就迅速到局里签订了合同,当时局里就出示条件:过往我村农户天地及运输器材所损坏土地及青苗损失共一万多元。调解村民的地界和粮食作物的争执费800余元,凡安装电话的农户,每部电话局里收取168元的安装费。而党绍军在我村一、二社具体操作时,凡安装电话的农户每部电话收取500—680元不等的费用,三社的百姓到局里咨询后,局里又出示每部电话收取210元的费用将青苗费和与调节费均未付出,而我村一、二社不管有没有安装电话的农户每户必须出一个义务工,其余的劳动力每天给20元的工资(而这一块也是局里支付)这里请问上级领导,他作为一个村主任,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个人得利有是多少?我村一、二社安装电话和没有安装电话的农户损失又是多少?请领导核实、查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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