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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国土资源局 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国土资源局,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关于罗村煤矿违法操作案的请示书”一帖的回复 “scluocun2011”网民朋友: 你反映我县国土资源局和经信局对罗村煤矿违法操作案的问题,引起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罗村煤矿探矿点是因该矿整合扩能矿区范围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低,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2008]1328号)“年生产规模9万吨以下(含9万吨)的煤矿其储量核实工作程度应达到普查及以上”的规定,其增扩部份应开展相应补充地质勘查工作,以达到“普查阶段”工作要求设置的临时探矿点,是严格按照四川省地质矿产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编制的《四川省通江县罗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罗村煤矿补充地质普查设计书》方案设计,并经我县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合法探矿点。该矿已于2010年8月底结束了探矿活动,对未纳入设计方案的井硐,已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进行了封堵,且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辖区乡(镇)。 二、该矿属省政府批准的资源整合矿,其设计方案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设计、省资源整合办批准,巴中市经委于2010年8月31日下达了该矿整合扩建工程项目开工通知,目前正在按设计方案进行工程建设。 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我们将继续督促罗村煤矿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二○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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