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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举报人张兰

[群众呼声] 附身份证举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在(2009武侯民初字第2456号案中枉法判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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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0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犯法,罪不容恕!

 楼主| 发表于 2011-2-20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声讨不法法官!誓死捍卫法律尊严!!!
强烈要求严查本案,还法律一个尊严!

发表于 2011-2-20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本案判决书和本人对判决书不服的理由
http://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

发表于 2011-2-20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附身份证举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在(2009武侯民初字第2456号案中枉法判案之

001.jpg 002.jpg 003.jpg 004.jpg 005.jpg 006.jpg 007.jpg 008.jpg 009.jpg 010.jpg 011.jpg 以下是案件的判决书与我们不服的理由
001.jpg

发表于 2011-2-20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一下!希望受到大家的关注

发表于 2011-2-20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证据啊

发表于 2011-2-20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棵司法腐败罪恶累累的大树,事实上冤民们根本摇不动,但是树上结出的恶果狗官,相信人民有决心非摘掉它不可。

发表于 2011-2-20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上诉才是正道,抓紧上诉。

发表于 2011-2-20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郭昌平,我们宜宾老大你们不想活的啊???

发表于 2011-2-20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郭昌平,你们惹不起.算了

发表于 2011-2-21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法盲,无理取闹。收条和确认书白底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原告已收到3900多万元,还有原告自己的签字(要怪也怪你自己签字)。这世道真的是乱了,自己写的都不认账。不知居心何在。

再说,发帖人不知与原告什么关系,别个原告都没说啥-----还姨妹:D

发表于 2011-2-21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法盲,无理取闹。收条和确认书白底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原告已收到3900多万元,还有原告自己的签字(要怪也怪你自己签字)。这世道真的是乱了,自己写的都不认账。不知居心何在。 这个案子这么简单

再说,发帖人不知与原告什么关系,别个原告都没说啥-----还姨妹:D
发表于 2011-2-2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1-2-21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已经是一大社会诟病了,谁来监督司法机关?希望LZ能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11-2-21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jipingwubi   你好 我是原告长子 我看了你的回复 也很感谢你的回复。

不错 你说的很有道理 但是你有没有看完原告不服的理由,第一条就说的很清楚了做工程先打请款单呈报,由主管工程的负责人签字,按工程合同中的约定,按进度70%支付并不是按请款单上的金额足额支付这个事建筑行业
的一种行规。我并不清楚你看完后面原告不服法院判决的理由没?被告称不但支付了原告足额款项 还超额支付70
万?我冒昧的问一句换成你是被告你会不会多给别人钱?


如果法院一切都只看书面证据,不去查证案件里种种疑点的话,我不知道会产生多少冤案?作为原告就是因为收到
了冤屈才起诉。这案子没疑点谁敢来发帖?



发表于 2011-2-21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像被告所说不但支付了全款还超额支付了70万?那为什么被告不追回这70万?难道被告喜欢到处给人钱花?完全就是扯淡嘛!

发表于 2011-2-2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告已经无数次向法院提出请求,

第一 你如何给原告的钱 汇到了那家银行?相关票据在哪里?
第二 被告你要说是现金支付 那就应该有现场证人?
第三 怡安公司法人代表:郭昌平 在一张3480万元的条子上签了字,他的委托人也承认是郭昌平本人所签,仅仅因为条子没有注明是那项工程,法院就不理睬了,也不去问郭昌平为什么要在此条上签字,法院为什么不问呢?为什么不问?
第四 任何工程不论大小到最后完工后都应该有结算单?打个比方,比如我帮你家装修房子装修完工后,你肯定会问我此装修有多少的工程量 人工 材料 等等~~~等业主确认后业主才会付钱!以上我说的这些被告根本就没有!为什么种种疑点法院尽然无动于衷,完全不查证?

我很怀疑你武侯区法院刘原法官你是如何思维的?我以上所说全是人之长情,难道身为法官的你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举报人因是本案谢连华的妻妹的特殊关系,为使本举报得到受诉机关的重视并最终查办,因此,本人再次向党和政府,向各级司法机关承喏:本举报如有丝豪不实,本人愿承胆一切法律责任去坐牢!
                                                      坚决和枉法判决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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