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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叙永任华均

[泸州市]叙永县公安局,请将我的孩子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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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勿以言轻而不愿呐喊,勿以位卑而不敢忧国!

看了这一句。有些感慨。

言轻呐喊有用吗。

位悲忧国别人会不会以为你是个精神病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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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0830,我想问的是袁书记会见我们吗?

发表于 2007-3-24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上说了。第八十一条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然他们却直接参与这个案子的处理。

这大大的说明的司法的公正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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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诽谤罪

来源:  作者:

  2、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罗栋海犯了诽谤罪  强烈要求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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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帖子,我都一身都是气愤!他妈的,太不像话了!日妈的一个个都他妈的饭桶,我不说不火大,一说老子恨不得跟他们那些垃圾官员拼了!

 我们乡还不是一个叼样,楼主你的儿子是不是出来了,出来了也要告他,一天乱求整,像话嘛?

 一个个就只知道花天酒地的,老子听到都恶心.....

发表于 2007-3-25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的关心。我哥哥被关押里37 天后取保侯审出来。

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的他与2007/3/24晚上在成都抓捕回去了。

真不知道法院会怎么断这个案子。

现在我们家里因为我们两个被抓进去的时候花了不少的钱。负债累累了。

是很想告他,不过我还不了解相应的法律程序。还在学习当中。不过我哥哥被抓回去后不知道多久才进法院?

这个我一点都不清楚。看了些法律方面的内容也没有看到这一点。

知道的话请告诉我好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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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罗栋海已经下台,只要能把他诽谤的事实摆出来。我想问题就解决了。

我哥哥没有什么文化。胆子又小,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判他。法院有没有人为我们辩护。

真的太冤枉了。

很多次都有想把这些家伙除去的想法。想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致他们自生自灭。

但我们国家法律之剑实在太重了。我们拿不起来捍卫我们应该享受和被赋予的权利。

人治是原因。但更大的原因只是因为我们没有钱

发表于 2007-3-25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哥哥没有辩护自己的能力。如果在法庭上我们没有律师为我哥哥辩护的话。我哥哥就不知道会冤枉成什么罪名。会受多大的苦。

我知道我们的冤枉一天不被洗清。我们就要和他们周旋到底。那怕这点力量对他们来说微不足道。

发表于 2007-3-2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就摆在哪儿了。可是那群疯狗还是咬住不放。畜生的行径看来就是不可理喻。我们想找律师了,光靠上访 那羁旅就和中彩票差不多。可是我们请什么样的律师才能为我们解决目前的困难呢?
发表于 2007-3-28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黑!黑!!黑!!!泸州市的领导应高度重视!!!!!

发表于 2007-3-29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路可走了。律师也找不到

发表于 2007-3-3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栋海这狗日的下课了没有?

发表于 2007-4-1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课是下课了。不过公安是二狼神拉。大嘴一张,我哥哥就被他们咬住,怎么也跑不了拉

发表于 2007-4-1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栋海不光是要下台,而且要断子绝孙才好。孙子我不敢说什么,但他那个儿子,的确不是东西。

吃人不吐骨头,完全寄存父志

发表于 2007-4-2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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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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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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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栋海现在像个乌龟,坏事做多了,天天躲在家里。

不敢出来见人,害的人多了怕遭报应。害的人多了 会遭报应的。

发表于 2007-4-3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哈,我国是法制的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哟!乱整要遭起!

发表于 2007-4-3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家里人说,我们原来交了不少的信件上访。上面已经对这事情做出处理。

现在抓我哥哥回去的原因是我哥哥是在逃人犯。

具体的事情都是麻城派出所整人,叙永公安局抓人。

他们想瞒天过海,行政法上说我们都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应该由抓我们的叙永公安局的告诉我们。

我们不知道,但是一年多了 他们都没有说过。黑暗的叙永 不懂法的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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