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雄、马颖、蒲先东一家仗势欺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天理不容
关于眉山农村信用社主任马德雄之女(马颖) 亵渎诚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仗势欺人、的事实真相 人物介绍:马德雄: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 眉山办事处 主任
马颖:马德雄之女
成都云彩投资咨询公司法人代表
严伟明:(本人)
和马颖合伙放贷人 事情的真相: 我和马颖在2009年到2010年8月合作经营(民间贷款)期间,在对合伙结算时双方对账目核算有较大分歧所引发口角之争。 马颖的父母,马德雄(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眉山办事处主任)、蒲先东参与此事,并策划、组织栽赃陷害、虚假报案、散布谣言等龌龊、卑劣的行动(有据可查)企图将我置于死地。过程中双方矛盾升级。。。。。其间重要事件情况如下: 1、2010年10月19日风波:成都“水调歌头”茶楼,蒲先东、马颖邀约“其它社会人士”和我谈判,企图利用它人将毒品放置我包里进行栽赃陷害未遂 2、2010年11月19日:约定午后到马颖办公室算账,刚进办公室就被马颖的保镖挡住,(办公室监控为证)随后警察赶到将我带至武侯区望江派出所 不等警察询问,马颖、蒲先东就要求派出所办案警官“王冬旭”(警号:51010079)拘留我,并在派出所过道处如泼妇般大吼大闹。王警官还几次劝阻,在派出所做询问笔录时得知,马颖和蒲先东提前数日就向派出所以“敲诈勒索”、吸毒、诽谤几项罪名报案,并提交了书面材料(后我方律师到派出所查阅档案),待我做完笔录后,“王冬旭”警官结论这是一件经济纠纷,建议我到经侦部门报案,然后我就离开了派出所 3、2010年12月7日马颖到武侯区人民法院起诉我,理由:诉我在2009年6月2日以来,以口头方式找各种理由向她(马颖)借款,共计人民币685775.16元,多次催收无果。申请财产保全,并用其宝马车、越野车做担保查封了我的个人住房。 上帝若要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马颖,用“合伙放贷”期间分配利润的转账凭证当证据,以借款当理由,编造系列谎言到武侯区人民法院起诉“借贷纠纷”并查封我个人住房的卑劣行为已经严重触及到我的底线、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工作,我将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间放贷”这个灰色的行业亦有灰色的道德、捏造事实、颠倒是非、诬告陷害、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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