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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4226525

[及时新闻] 大货车轧断人脚归谁管,肇事者法外逍遥问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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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事实,天理何在!没人管就以以暴制暴。那时就有人管了!

发表于 2011-4-5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5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M D  这什么社会啊  同问苍天何在?法律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1-4-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梦在天涯 的帖子

谢谢你的指点。成都住院期间,伤残者亲属几次三番求助交警队,交警后来也给肇事车主出了据让找保险公司,但肇事车主转身就是黄雀一去,再无音讯。关键是伤残者从家庭脊梁位置坍塌,高昂的医疗费、一家的生计全无着了。惨!惨!惨!

发表于 2011-4-5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行不义必自毙

发表于 2011-4-5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天高皇帝远,必须要求赔偿!!!··

发表于 2011-4-5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关注,希望有关部门公证执法。

发表于 2011-4-5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交警在里面起的作用是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你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按照上面的责任进行打官司。
药费交警只能从人道主义上喊肇事者拿钱,或者如果车有保险,向保险公司出费用垫付通知书,其他交警能力也有限。
现在是法制社会,有法律,请走法律途径,网上发的这些在我看来,很幼稚,因为解决不了问题

发表于 2011-4-6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春风 发表于 2011-4-5 2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交警在里面起的作用是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你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按照上面的责任进行打官司。
药费交 ...

楼上说的很对,交警总不能把别人拷起来要钱吧,现在都是法制社会,谁敢乱来呢?

发表于 2011-4-6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6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4-6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用章.gif

发表于 2011-4-6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是相对老百姓的,而对于一些关系户就让位于权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4-6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insser 的帖子

交通肇事已致人截肢,致人残废!请问是什么性质?肇事者逃避责任,找当时并未在场,后来向调查人员作伪证的亲朋,故意颠倒驾、乘关系又是什么性质?对这等重大责任事故肇事人,交通法是否规定羁押取证,追究刑责?

发表于 2011-4-6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司法程序。

发表于 2011-4-6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肢残方先治好病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货车车主已拿出一万多元并陪同病人先后到巴中、成都治疗,说明是负责任的。至于后续费用,责任由相关部门确认后该谁付就谁付,既不能攻击交警中队,也不能随意诋毁货车车主,请你理性发言!

发表于 2011-4-6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咋不报警喃

发表于 2011-4-6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1、你能提供是谁驾驶该事故摩托车的证据吗?
          2、你能提供该事故摩托车的行驶证和保险单的照片吗?
          3、你能提供出是否无证驾驶的证据吗?
          4、到底是摩托超货车刮上货车后轮还是货车超摩托导致的事故呢?证据在哪里?
          5、骑摩托车在弯道从右边超货车,这是有驾照之人的无知吗?证据在哪里?
          6、机动车都有保险,你在担心什么?需要在网上博得同情和支持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4-6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规部队7 发表于 2011-4-6 19: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肢残方先治好病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货车车主已拿出一万多元并陪同病人先后到巴中、成都治疗,说明是负责 ...

对,事故发生后是陪去过巴中、成都,送去成都一天后就跑了。华西先期的保守治疗,后来的截肢手术;支持不下去,转回正直医院的无奈、被迫弃医回家无助。你还好意思大言不惭地奢谈负责任、仁义道德?

发表于 2011-4-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正面回答以上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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