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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口“警车拘铐越级上访者事件及时有一个官方正式说法,以释众疑”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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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群众在基层受不公正处理

2011年03月11日07:28中国青年报张国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张国 白雪)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今天在广东省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发言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重在贯彻实施,政府部门一定不能带头违法,否则将对百姓起到不良的示范作用。

今天下午,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召开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欧广源是广东省代表团的第一位发言者。

欧广源举例说,当前出现了一些群众上访甚至冲击机关单位的情况,某种意义上与基层政府是否依法行政有关。他说,曾有上访群众来到自己的办公室,自己接待并了解情况后,发现事情“明明白白”,只要“头脑清醒”,都能看出其中一些群众明显在基层受到了不够公正的处理。

他说,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公、检、法、司也要秉公办案。例如,我国新的《土地管理法》出台之后,国家在用地方面管得很严,但一些基层政府顶风犯法,少数地方甚至出现“土地财政”,卖地收入比正常的税收收入还高。“我们这几年处理了一些违法用地的基层干部。”他说。

欧广源还指出,公、检、法、司也要反思,能否真正做到公正。特别是在一些基层地区,有的案件办理不是那么阳光、公道。中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但要想永保太平,就要走上法治道路。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依法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上,有些方面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欧广源说,有研究报告认为,我国将在205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距今不足40年。在经济上实现现代化,我们应该是充满信心的。但在人的思想、文化、法治方面实现现代化,还是有点难度。“现代化的实现首先是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不仅是文化、科技等方面,还有法治理念。”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于司法和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机关尊重司法权威的意识,提高全民尊重司法权威的意识,都是非常重要的。“人们有更大的期望值,怎么能满足人民的期望,是重大的考验。”

发表于 2011-4-30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者被关精神病院4年出逃 在电视台内遭抓走

2011年04月30日03:21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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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在广州街头的留影

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149/124/769/50035994.jpg

  今年4月19日,被监护治疗4年多的徐武成功上演了一幕真实版的“飞越疯人院”,用被单将病房窗户的栅栏拧弯逃出,到广州精神病院做检查,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但他的自由仅持续了8天。27日下午1时30分左右,他在南方电视台接受采访后,正准备在大院内搭乘出租车离开时,突然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强行掳走。
  逃跑 床单掰开拇指粗钢筋
  “那个‘徐倔驴’又跑了。”4月19日晚上,武钢职工二院精神科整个科室炸了锅。那个为徐武特制的监护病房窗棂完全走了样,拇指粗的钢筋被从中间掰开,上面还悬挂着一张床单。
  出来后,徐武头发又长又乱、穿着一套脏兮兮病号服,身上只有两三元钱。
  最后,他用身上仅有的钱坐了公交车去武汉火车站,意外地碰上了朋友的朋友,借钱南下到了广州。
  检查 做精神鉴定证明无病
  21日,徐武抵达广州。次日,他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做神经心理测试等相关检查,病历上写着“自我评价稍低”、“抑郁情绪”。
  “他们只说我有抑郁症,没说我有精神病。”徐武说,由于做的是门诊检查,就诊时间有限,医生无法全面评估精神状况。随后,他找到当地媒体记者“伸冤”,在南方电视台《拍案惊奇》栏目编导的建议下,他准备27日前往相关权威机构做精神鉴定。
  离奇 电视台大院内被掳走
  当天下午1时30分左右,徐武接受了《拍案惊奇》栏目的采访,在大院内搭乘出租车准备前往另一家媒体时,突然,有七八名不明身份的人打开他们的车门,一左一右钻进车,将徐武夹在中间,并让司机开车走。
  目击者称,那群人中,一名武汉口音的男子声称自己是警察,要求南方台保安放行,但他仅仅晃了一下证件的封面,车就开走了。最后,记者扣下了其中一人,带到广州华乐街派出所报案。
  当天晚上11时12分左右,该名男子被武汉警方接走。派出所方面表示,他们手续齐全,也有正规的法律文书和内部办案文件,不能不放人。
  据广州警方内部人士证实,确实是武汉警方便衣带走了徐武,理由是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至于带到了什么地方,带走之后怎样处理,广州警方已经没有权力干涉了。
  焦点 徐武到底是不是精神病
  2008年11月,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办公室出具了一份鉴定书:“徐武以工资被克扣、福利未发放到位为由,4年来不间断告状起诉,把武钢、市公安局、市劳动局及武汉市人民政府全部告上法庭。2006年12月29日,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其结论为‘偏执精神病’。”
  但徐武和其父亲均认为,徐武没有精神病。徐武说:“当时父母没同意做精神鉴定就签了字,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后来我才知道,我父母也是被人骗了。他们跟我父亲说,只要说我是精神病,关我三五个月就放出来,还保留我的职务和工资,如果不承认是精神病,单位就要开除我。”
  徐父说:“他就是比较倔,我让他不要去告领导,告不赢的,他非要去,结果别人就说他是精神病了吧。”据新快报、信息时报
  精神病人不是在逃罪犯
  警察无权采取强制措施
  广东律师顾浩巍表示,徐武是精神病院的病人,并不是犯罪嫌疑人,也不是在逃罪犯,有权将徐武这个精神病人带回武汉的,只有医院和徐武的家属。即使医院委托警方帮忙将人带回也不行,因为公安机关行使的是公权力,医院行使的是私权力,警察最多只能协助。
  “被精神病”患者
  徐武,43岁,是武汉一家大型国企的保卫科消防员,几年前认为单位同工不同酬、克扣工资,从而与单位打了两三年官司。最后单位愿意调解,并补齐报酬差额3万元,但被他拒绝,他非要打赢官司“争一口气”。
  在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之后,徐武多次去武汉和北京的各大政府部门申诉。2006年12月,他被送到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一呆就是4年多。

发表于 2011-4-30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违法人员应该依法拘留

发表于 2011-4-30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怪哉,举报者被刑拘,贪腐者不处理,谁还敢监督领导干部,还有公理么?

发表于 2011-4-30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反映的问题有一部分属实,虽然她还不服,应该再解释,就这个问题就拘留别人是否有点那个呢?我就不说明了,大家都懂得!当然,法律法规我们不怎么精通,此言只代表个人观点。现在巴中的公安对于网民的回复还是很及时的,值得赞一个!

发表于 2011-4-30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30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发表于 2011-4-30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上面跟贴的要跟点实话出来、一些贪官汙吏才无藏身之地、才能保护公民(人权

发表于 2011-4-3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霸王飞刀 发表于 2011-4-30 1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怪哉,举报者被刑拘,贪腐者不处理,谁还敢监督领导干部,还有公理么?

说得好

发表于 2011-4-30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P上面回的,你信吗?

发表于 2011-4-30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巴州 发表于 2011-4-30 1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的政策太好了,惯坏了某些人,有人把上访作为赚钱的的途径,有事没事就要往北京跑,当地政府还要派专人 ...

完全赞同,现在的社会提倡和谐,人民群众可以对政府或机关单位进行监督,发现贪污腐败现象可以向上级反映,这本来是一个中央决策的很好的方针,可是部分老百姓却拿着鸡毛当令箭,只要自己没有得到利益,就不断的上访,上访反映的问题往往夸大其词,政府就算出面解决了,只要他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还是要不停的上访,以达到他自己的目的。我觉得公安机关的做法并无不对,要不然人人都去上访,人人都以上访来作为赚钱或获得利益的途径,我看这样下去的话,这个社会还真和谐不了。

发表于 2011-5-1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吃的就是上访的饭

发表于 2011-5-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1-5-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官员为什么就怕老百姓上访?

发表于 2011-5-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情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信当官的一张嘴

发表于 2011-5-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公安分局

关于曾口“警车拘铐越级上访者事件及时有一个官方正式说法,以释众疑”一帖的回复

网友们:


现将网友yqqimgshyci“警车拘铐越级上访者事件及时有一个官方正式说法,以释众疑”一帖所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2010年以来,巴州区曾口镇堰龙溪村2社村民张利梅,反映村主任罗德知侵吞贪污公款、退耕还林补贴等问题,多次到北京上访,2010年11月2日被当地公安机关训诫。2011年4月19日又到北京市联合国开发署上访,被当地警方再次训诫,我市派员接回。

张利梅所反映的诸多问题,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调查核实,其中:罗德知侵吞、贪污公款问题不实,不符合政策规定领取低保属实,曾口镇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10月15日予以取消;所反映的退耕还林国家补贴未全部分给农户的问题属实,曾口镇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10月17日决定将该村所留存的4亩退耕还林补贴6832元逐一发给应享受农户,并于2010年11月11日决定对村支部书记曹廷儒、村主任罗德知停职,同时向张利梅告知了处理决定。其余问题都不属实,如砍伐集体树木系农电改造所砍的线路树木等等。

张利梅多次反复就这些问题到区、市、省上访,各级政府都认真接待,反复调查,多次答复,张仍然缠访,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构成扰乱工作场所秩序,我局于今年4月25日决定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4月29日我局派民警到曾口镇对张利梅执行拘留。下午2时许,在曾口镇人民政府对张利梅宣布了处理决定,张利梅拒不配合,声称要曾口镇政府李书记给予答复才去执行拘留。经解释无效,决定强制执行。张利梅对在场群众煽动她是“为老百姓上访”、“警察压制上访”等等,引起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导致政府门口交通堵塞。

公民信访应当通过正当渠道进行。2010年10月1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的意见》中规定:“上访人初次实施进京非正常访行为的,由省公安厅驻京处置非正常访工作组进行登记询问和教育训诫,出具告诫文书移交接回地公安机关带回教育稳控,由接回地公安机关进行警告;上访人再次实施进京非正常上访行为的,由接回地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希望上访人员要依法上访,以利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

感谢网友们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巴州区公安分局






二0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发表于 2011-5-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霸王飞刀 发表于 2011-4-30 1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怪哉,举报者被刑拘,贪腐者不处理,谁还敢监督领导干部,还有公理么?

支持

发表于 2011-5-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官员为什么就怕老百姓上访?

我觉得现在政府不是怕老百姓上访,关键的是到底又有多少人是有理上访的?????现在的各级政府不是都有专门的信访机构吗,为什么却老是出现越级上访或者采取其它的极端方式???闷心自问,这些人都是有理的吗?

发表于 2011-5-2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别人举报内容,有两项属实,就该予以肯定;对不实部分,吸纳他参与印证清查工作,以事实打消他的顾虑,这样既可以遏制基层个别人乱整,又保护了举报的正义性,增加群众对地方的信任度,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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