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围观的各位网友能够转告的转告一下中院的办案法官,请他们要以事实为依据来办理我们的劳动纠纷案,不要在什么证据上来给我们设置重重障碍,我们的证据已经提交的够多了,作为劳动者弱势群体来说,很多的证据是由公司保留的,这是大家都共认的。只要产生了实际劳动用工就得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办事,如果这样故意来给我们设置障碍的话就更能证明王明的重金在他们身上起了作用。花重金找关系的事是王明自己的人说出来的,就是想吓退我们嘛。但是作为我们来说,我们也不只是为了自己而打这场官司,我们就是告到省上,中央、我们也会把这场官司打赢。我们坚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是传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