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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诗雨晨风

民怨沸腾:国道108线三河场收费站真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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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8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xinglc1972在2005-11-18 22:31:00的发言:

一 点 感 想

收费公路的本质是涉及公众路权问题,或者称公众通行权。公众路权在中国是没有这个概念的,古代的道路属于皇帝所有,群众是没有公众路权的。建国后,道路属于国家所有,群众仍然没有路权。最近几年法学专家才引进路权的概念,但对公众路权是没有什么研究的。

我认为公众路权就是公民对国内公路设施自由免费使用通行的权利。公众路权在西方国家是一个古老的权利,是人身自由权的组成部分。西方国家认为每个公民都有权通过公共道路、甚至私人土地到达海边等公共场所。国家有保障公民通行公路的义务。

在我国参加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包括了:”在国境内自由迁徙及居住的权利;有权离去任何国家,连其本国在内,并有权归返其本国;进入或利用任何供公众使用的地方或服务的权利,如交通工具、旅馆、餐馆、咖啡馆、戏院、公园等。”这些规定都涉及公民的自由通行的权利。但对于公众通行权我国落实到法律上的很少,只在《民法通则》的相邻权中提及不动产相关人之间的通行权,而不是公众的通行权。对于公众路权(公众通行权)是人身自由权的一部分,这应当是宪法保护的重要公民权之一。政府和公司无权剥夺这种宪法权利。

朋友,我们正在进行的争取免费公路(公民通行权)的行动,有可能会对中国取消收费公路的进程起到重要的作用。长征者在当时也不会想到长征的伟大意义,过后若干年历史才会作出正式的评价。

所以,同志们应当高兴我们所作的一切,哪怕一点点,都是非常有意义的。每个人一生中可能没有多少机会作点有意义的事,所以需要珍惜机会,把自己的作用与争取公民通行权联系起来。有人讲中国太乱,没有办法争取什么权利,没有必要浪费时间行动,其实我反对这种观点。面对漠视公民权利的现实,我喜悦的是我出生在这个不良的环境中,恰好能够更多发挥我的作用,只要我去争取,就会产生影响。如果我们出生在现在的极为重视公民权利的国度,大家的权利已经很好的保障,可能我们就没有什么事做,没有斗争产生,这多没劲。

声明一点: 诉讼仅仅是配合争取公民通行权的途径之一,不会起到根本性的作用,但只要我们在行动,社会就会在一点点的进步。

我们不能只在口头上吵吵,而不去用各种方式行动来积极争取。我相信,只要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我们有道理,我们就会取得社会的支持,一步步推动中国公民权的落实,公理自在人心。(邢律师)

怎么做呢?迷茫呀。。。。不能过激,不过激又没有更有力的办法。

那些Z#F官员有的是时间,肉死你娃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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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8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神之翅膀[/I]在2005-11-18 9:20:00的发言:[BR]

陈宇MM:昨天和一位老资格的新闻界朋友吃饭聊起此事,据他说.大件路在快到收费满的时候(还差一年多),被卖给了李嘉城的公司(谢**当四川一把手的时候).才有了继续收费的结果.并且,现在ZF对此事的态度是:这是上届ZF的事情,所以可以新闻公开,采取的态度大家也是看的到的.希望这个消息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来说一句哈:大件路当初被卖给了港商徐展堂,不是偶的偶像李嘉城! 不过后因东南亚经济危机,徐展堂在马来西亚的地产投资血本无归,于是将成绵路及大件路 又卖给了台湾一家什么公司. [em03]

发表于 2005-11-18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个提议.我们先组织民间团体,宗旨是:发展新都经济,拆穿非法收费站.并联系新都招商局和在新都的外资.合资企业等.不管他们是否加入.我们也要给新都政府申报合法签名活动.就在三河收费站旁组织过路司机和我们的签名.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发表于 2005-11-18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j-hy在2005-11-18 22:44: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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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一句哈:大件路当初被卖给了港商徐展堂,不是偶的偶像李嘉城!
不过后因东南亚经济危机,徐展堂在马来西亚的地产投资血本无归,于是将成绵路及大件路
又卖给了台湾一家什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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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实是被卖了....

发表于 2005-11-18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我是平民[/I]在2005-11-18 17:19:00的发言:[BR]政府的人当然愿意收费!因为川O的车通通不收费!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北京上海早就取消了.川O这个特殊牌照的车子了.

发表于 2005-11-18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高级督察[/I]在2005-11-18 11:44:00的发言:[BR]转发:
乘三河场的东风,抵制:成都即将推出大年票 类似五路一桥收费

绝对可靠的消息,成都市交通局正在紧锣密鼓地草拟一份类似五路一桥收费模式的文件,此文件一但通过,大成都市范围内有车一族将面临在每年年末的时候为自己的车增加至少800元左右的开支,此收费涵盖成都周边多条公路,比如说:新邛,邛名,成仁,等等七八条路.交通局给出的名目是大年票,同志们啊!黑啊!实在是太黑了啊!!!


抵制吧!要不然,大家没法活了

最新消息:价格已经内定,为一千大元.范围新增加唐巴公路和大双公路TNND

大家来顶起哈!!!好在现在是内部讨论阶段,还没有拿出来听证,大家团结起来,用舆论让这个伤天害理的政策流产


建议大家把牌上成:川F川B渝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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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8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神之翅膀在2005-11-18 22:45:00的发言:
我有个提议.我们先组织民间团体,宗旨是:发展新都经济,拆穿非法收费站.并联系新都招商局和在新都的外资.合资企业等.不管他们是否加入.我们也要给新都政府申报合法签名活动.就在三河收费站旁组织过路司机和我们的签名.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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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8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神之翅膀[/I]在2005-11-18 17:29:00的发言:[BR]
很多所谓的人大代表都是内定..其他地方的我不清楚.反正新都选人大代表是参加过几次.上头先给各单位各科室说了选哪个了.然后等选举那天,去选举会场(一般是几个单位一个分会场)然后给你有候选人的单单,自己打勾.每次我都没打,加了个雷锋进去.选完后回单位,一人发40元钱(每次不一样),跟到单位组织找地方喝茶打牌(包两顿伙食哦).....这就是选民幸福的一天...我喜欢选举.要是天天选举就好了.
下次,有这种机会,也通知我们一声嘛.....

发表于 2005-11-18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清白江人也来了在2005-11-18 22:59: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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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有这种机会,也通知我们一声嘛.....
要得.兄弟伙.我们一条战线哈

发表于 2005-11-18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要通知:针对三河收费站的非法收费问题.故决定明日(11月19日下午)有时间或是方便.和陈宇MM(楼主)联系.....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发表于 2005-11-18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觉顶,,,,,,,,[em02][em02]
发表于 2005-11-18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翻页在顶....

发表于 2005-11-18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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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8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都被卖完了,不知道以后准备卖什么。政府在混淆概念,贷款修路不应该通过收取通行费来偿还,而是第1,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后,用税收来还。第2从沿路的土地增值部分偿还。基础设施改善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不能用纳税人的钱修了路还得由纳税人再买单。成都的5路1桥就是最没道理的典范,看看路修完后周围的地价涨幅,政府是赚欢了,而所有车主还得掏钱买单。

发表于 2005-11-18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j-hy在2005-11-18 22:44: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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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一句哈:大件路当初被卖给了港商徐展堂,不是偶的偶像李嘉城!
不过后因东南亚经济危机,徐展堂在马来西亚的地产投资血本无归,于是将成绵路及大件路
又卖给了台湾一家什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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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嘛卖来卖切的,就好像是自家的东西,想咋个嘀就咋个的哦.[em02]

这可是我们的108国道啊!!! 在这些交易中除了钱和权,那个会想到我们这一方百姓哦......

发表于 2005-11-19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觉前要看完

看完就要顶

习惯了。。。。。。

发表于 2005-11-19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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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又要收什么6路1桥费了哇?他 妈 的,简直是尝到甜头了哈,不晓得违不违反公平交易法哦!职能部门的权 利真的就那么大唆?我们的人 民代 表们,你们到底代 表的谁哦?

发表于 2005-11-19 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了LZ这种巾帼侠女,
我突然发现,我们伟大的祖国还是有希望的!!!!
现在我是吃啥啥香,因为我心中有了新的灯塔........
想起了一首老歌"胜利就在远方....曙光在前头....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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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9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么多的帖子,对我们的政府.......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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