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南江镇“红渠花园”五号楼房屋交付信访 尊敬的.有良知的领导们: 我们是南江县南江镇“红渠花园”五号楼的购房户,先后于2006年·2007年在南江县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房子,约定2007年12月交付。到期后,我们去要房子,连房子的影子都没有,我们四处呼吁无果。直到2009年3月,我们买的房子才开始修建。 2010年3月,房子修到第八层时又停工了,至今未启动。经我们多方打听,获悉该房子搅到官司里去了。卖给我们房子的叫李明成,合同上公章都没有盖一个,收的钱也没有用于建房。修房子的叫岳正良,修了8层房子就被扯到官司去了,南江县建设局不准施工。 “神仙打仗,凡人遭殃”。卖房子·修房子的人利益之争,不该让我们买房子的人“埋单”。我们省吃俭用几十年,从牙缝缝里节约的钱,指望买套房子却画饼充饥,住不上房子。我们交的购房款是我们的血汗钱,是一家人一辈子的希望啊!南江县房地产市场的无序状态,肥了开发商,却坑害了老百姓。我们苦啊!我们有苦难诉。我们不想跑成都·到北京去上访,我们只有向广大的人民群众述说我们的委屈和困惑。 1·开发商南江县宏宇房地产公司明知李明成没有资质和资金,仍然将项目拿给个人去做,房子没有修,就把房子卖了;房子没修好,又没有人修了,我们向谁要房子? 2·李明成的弟弟李新成在省财政厅当官,分管公检法的经费,南江县法院明知李明成没有能力修房子仍然判决由李明成继续修房子,是官大还是群众的利益大? 3·开发商南江县宏宇房地产公司和李明成这种合伙行骗手段,依法可以判刑,为什么法院一再坦护? 为此,有良知的领导们在百忙之中抽一点时间: 1·督促相关部门过问一下我们的事,不要再让其他人上当受骗; 2·依法监督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平·快速的审判南江县红渠电站五号楼的社会矛盾和经济纠纷案,让我们早日住上房子。 我们将永远感谢您的关心,铭记党的恩情。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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