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要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购房户没有基本常识,为了买房不管有没有房,修没修房就买。按照规定未达到预售许可,根本不可能签正式的购房合同,也就是你的买卖行为无效。明知是不合法的交易你还去买,骗你没商量!其次,建设局,国土局部分公务人员不作为,明知不合法,事前不制止,你看南江的“两清办”,就为这些房子的事在搞,这里没清完,那里有出来了。第三,开发商丧失道德,搞些“图纸房”就开始出售,等把购房户的钱收起来才去跑国土、建设手续,看到没有利润了就偷工减料,甚至中途卷款逃跑!同志们,请睁大你们的眼睛,理性购房!让那些贪官污吏和黑心的开发商没有空子可钻,这才是保障你们权利最好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