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各种的争议,小区卫生不合格可以引来一场争执、拒交或迟交小区物管费可以引来一场争执、停车场费用太高可以引来一场争执,甚至连家里水管漏水也可以引来一场争执…..仿佛我们已经习惯了生活中处处都充斥着各种不和谐的声音,仿佛沟通和协调已经成为不可为之的事情,仿佛只有争吵、抗拒才能维护我们的权益,可事实真是如此么?争执真的能解决问题吗?有多少人喜欢恶言相向?又有多少人不希望自己的家园能变得和谐、温馨起来呢?
其实,这一切问题的源头很简单,归根到底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其中不免还掺杂了一些发展商遗留的一些诟病;加之缺乏一个良好沟通和疏导,导致误会日积月累,反感也与日俱增,时至今日,却让原本应该和谐共处的几方,变得矛盾重重、处境尴尬。
据调查目前不少小区存在一个恶性循环的无奈现状:首先是部分业主认为物业只拿钱,不做事,于是拒交或不交物业费,而一出事情却会第一个找到物业;可物业费无法按时收缴,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情绪以及小区的日常管理,由此导致的最终结果无非是——即使物业服务企业有心为小区做事,也没有资金去做,而业主看到的则是没有改善的问题现状,由此引来新的一场争执则无可厚非了。最终的结果自然是致使恶性循环,一轮争执接着一轮….
而正在这种争执处于白热化之时,一种让人眼前焕然一亮,心中却为之一振的科学管理模式如同曙光般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了,这就是目前声势越发高涨的——“业主自治,共管模式”。“业主自治”共管模式,并非照搬新加坡,而是城市展望经过四年的本土尝试,建立的一套完整的新管理服务模式,实现三方共赢,完成了和谐共处。
即在小区成立业委会,由业主所投票选举的业委会作为小区全体居民的发言者,并与物业公司达成共同管制小区的和谐构架关系,达到财务公开、管理公正,事无巨细都能时刻响应业主所拥有的权利,并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起到沟通协调的桥梁作用,小区出现问题必须听取三方声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商),由大家公平抉择、公正处理,达到真正的和谐共处、共建和谐。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的模式真的能实现吗?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商真的能三方势力和平共处吗?会不会太过理想化呢?
其实不然,因为任何理想都是衍生于现实的,因为我们有渴望改变现状、过得更好的愿望,所以这种理想便顺应人心的诞生了。正如“业主自治,共管模式”的出现,其实只是在一个适当的时机出现了,并阐述了业主和物业的心声,排除了业主和物业之间的隔阂。
诚然,业主渴望维护自己的权利,渴望得到尊重,渴望让自己的钱花得实在,用得合理,渴望自己的家园环境更加美好;而物业却希望业主们能理解自身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希望自己的管家身份能得到业主们的认可,希望自己的工作能顺利的开展,劳动能得到合理的报酬。而当这一切摆在“业主自治,共管模式”之中时,便显得清晰简单了;因为“业主自治,共管模式”很其如其分的让业主捍卫住了自己的权益,发挥了自己的权利;让物业的工作得到了认可和推进,并且还让物业反过来协助业主们维护他们的尊严和权利,从而在无形中为业主和物业之间建立起一座和谐共处的沟通之桥,而昔日的激化矛盾,无疑也在朝夕相处的共事中烟消云散。而有了双方的共同努力,小区和谐建设自然是指日可待。
其实什么事情都是从无到有,更何况 “业主自治,共管模式”在新加坡早已实施数十年之久,虽然城市展望将模式引进国内之初的确困难重重,但是成功的在两个项目实施“业主自治,共管模式”的事实却证明了,只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恒心,就可以将理想转变为现实。同时“业主自治,共管模式”也告诉了我们:小区和谐不再是难事;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商三方共赢不再是难事,城市和谐更不再是一件难事! 以上纯属个人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和客观的个人认识观点,呈有不足之处,望大家给予批评和指正;最后希望在家乡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同仁:一定要以“急为业主所急、想为业主所想、不断持续改进物业的服务质量”作为我们一贯的服务管理工作方针,把服务管理工作的宗旨真正落实到服务工作中去;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团结一心、开拓创新,力争走出一条适合家乡未来发展和现代物业管理理念的新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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