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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漂亮妈妈.

[各地新闻] 安岳交警当官不为民反而动手打人 并且又在删帖强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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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部队来安岳招JC去当特警,好厉害哦,打得100多W安岳人民都只有在网上来聊了。“借我三百安岳公安,还世界一片和谐”。

发表于 2011-6-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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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情的本源,我们不是很清楚。作一孔之见也是情理之中,若有违背事实,请楼主说明。


对你说的“不是我老公不下车,是被交警强行拉上车的”这句话和上传的三张图片,我觉得应该这样理解,不知正确否:交警欲强行将你丈夫带上警车,并带走。你上传的三张照片的前两张均是以交警车为背景。

从第一张图片看,(如果背景是警车)一个交警双手垂下,面朝车头方向,在门背后(车头旁边)还有一个人(或是交警);一个交警背对楼主拍摄的手机,从占据画面一半位置的肩头衣服下垂的曲线来看,该交警的手应该是垂下的,并未扬起。PP中的焦点应该是楼主丈夫,其表情像是怒吼或是用力,带有痛苦和愤怒状,从拍摄的角度上看,楼主丈夫的上半身应该是用力向前倾,交警肩头的黄马褂和青蓝衣服之间好像露出了楼主丈夫的手。从二交警较为清晰,楼主丈夫的肩头模糊(有三个以上重影)来看,楼主丈夫的身体在运动,交警相对较静止(从相机的快门来分析,快门速度不够时,运动速度越快,成像越模糊)(楼主使用的是手机,拍摄的主题为室内——车内,曝光不足)。鉴于此,可又得出这样一个分析:楼主丈夫欲强行冲出警车,交警用身体当盾牌。慌忙中(交警的成像有两个重影,则证明楼主的手有些抖),楼主拿手机记录。

从第二张图片看,(如果背景是警车)楼主丈夫的右手手肘有三处左右伤痕,其中一处十分明显,一处像是血迹已干。很明显是,这三处均是擦伤(如果交警用拳头,那么应该是较大面积、分团的青紫肿等;如果用抓,那是几条平行线的长条线状伤痕;如果用棍器,则是块型)。楼主丈夫的头、颈右侧面没有伤痕(如果真发生群殴——交警群殴楼主丈夫;或单挑——楼主丈夫单挑数个交警,则面部会留下伤痕——混乱场面,多次有伤痕的。)。并且,同样拍摄主题是车中,但该张PP显得十分清晰,证明此时车未动、暂未再次发生冲突。或许再次证明了上一个分析结果:楼主丈夫欲强行冲出警车,交警用身体当盾牌。楼主丈夫几起几落中,与车身的某个地方发生摩擦,最后现小面积伤痕。

这只是臆测,从最明显的伤痕呈圆形来看,又像是手肘强烈地撞到某个硬物留下的。从第二明显的伤痕来看,好像血迹已干了很久,不像新伤。从最明显伤痕上面那个最不明显的伤痕来看,像是已脱疤的旧伤。具体是什么,说不清楚。

楼主说“当我抱着3个月大的小孩去拦车交警还开来撞我,见我没有让他们又掉头走另一个方向,我妈也上去拦车也没有拦住并且脚还受了伤。我们都没有拦住就这样把我老公带走了。”这句话,我觉得可以这样理解,是楼主及家人欲强行拦下警车(因为上面有她丈夫),不应是楼主说的“交警还开来撞我”,后因为“见我没有让他们”,所以交警为了避让或避免楼主及家人的纠缠,故而“又掉头走另一个方向”。我们要注意楼主的两个“拦”字,一是楼主抱3月大的孩子拦交警车,二是她母亲也上去拦车。两个拦字,是不是在说明楼主及家人在用自己的行为抗法呢?

当然,如果真像楼主说的:“我妈也上去拦车也没有拦住并且脚还受了伤”。我觉得应该提供图片,如果是交警的车撞伤或压伤,应该旗帜鲜明地找交警赔偿。如果是在拦车过程中,在与警车未接触的情况下扭伤、摔伤……伤等,我觉得楼主还是早些跟老人治伤,并真诚地向老人说声对不起,因为是你们小两口的藐视法律而带来的恶果,实属年少气盛,不应该。

当然,不知交警是否在这种情况下能将违法者带走(提供了驾驶证),或因什么带走之类的,这块法律我不懂。

通过这件事,我想说明自己内心的几个想法是:1、交警动手打人这个事实不成立;2、暴力、或叫强行抗法实属不应该;3、交警应多收集一下证据,如录像,避免类似事件;4、网友是为正义而回贴,不是为某些个人利益。

不知对与不对,提供大家参考。



发表于 2011-6-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就是刁民……

发表于 2011-6-7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7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1-6-9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明白了!

发表于 2011-6-9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残悦 发表于 2011-6-7 1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漂亮妈妈. 的帖子

又一个装B的五毛冒充人民群众误导观众
发表于 2011-6-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6-9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执法不文明。

发表于 2011-6-9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P;P

发表于 2011-6-9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1-6-1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就是刁民……

发表于 2011-6-1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场闹剧!

发表于 2011-6-17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17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有脑袋的人从漂亮妈妈的发的照片和帖子可以看出,明明是自己老公违规,违规后不配合交警,耍横,导致自己撞伤自己,家人到后跟着一起撒泼,还将脏水泼在交警身上,污蔑交警暴力执法。这是个什么世道?

发表于 2011-6-18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漂亮妈妈”,多么好的名字啊?你的目的达到了,论坛的效果也出来了!鄙视安岳论坛的个别版主的作法,篡改网名,盗取大众网的贴子来吸引眼球!此行为比凶犯还恶劣,比歹徒还狠辣!

发表于 2011-6-1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毛来顶这个帖子,是在帮倒忙。
好耍!

发表于 2011-6-18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穷人也穷,真丢老子的脸~~~屁本事没得个、就只晓得丢人现眼,没素质,就永远穷下去吧,老子以后不会回来了~~~安岳人民路过~~

发表于 2011-6-19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误导别人,那天我就在傍边看见了的,根本就不是你说的那样,不要昧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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