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重点现在是不是罚款问题。只有违规就应该被罚款。但问题是这种执法的方式是否科学,是否维护社会和谐。我们现在是维护和谐社会建设。这种执法明显是带有故意性。明显不是维护交通和谐,而是变相的抢却民财。
因此,为这种执法方式,省交警总队应该有个说法。根据网友的反映这种执法在四川省普遍存在。这种执法妥还是不妥,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稳定是当前党和政府的重要任务。而这种执法却违背了社会和谐和稳定因素。
是守株待兔的执法罚款,才能起到交通的完善,社会的和谐;还是在“交警必须在单行道入口处执勤”维护交通,达到更有利于社会和谐更好。是对这种执法支持与不支持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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