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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ercedes

[群众呼声] 希望省纪委对通江县的 国土部门 和城建局进行立案调查。(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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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0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光在网上发牢骚是没用的,要联合起来以铁的事实,用控告、举报等法律手段与贪污腐败,官商勾结,违法建筑等违法行为作斗争,斗争成败与否是要靠上级领导、组织才能解决问题。不要忘了官官报团的现状、事实。
      网上只是让你闲着无事时发发牢骚罢了,上级是不会理睬的。

发表于 2011-7-30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瑞錦欣城这座房子下是修到前边去了,而是其他的房子修到后边去了。

总有一天邱峰呈的下场就是你们明天的下場!

发表于 2011-7-30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人家平昌如何管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人家平昌县的区乡场镇都管理得非常好。而通江县城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正在进行的违法占地搞违法建设的。国土局和建设局你们在 干啥呢?附:人家平昌县建设局的一个《通知》      
                关于火速报送违法违规建设相关素材的紧急通知

  各片区建管站:

  县委、政府近期将组织各乡镇主要领导及国土、建管人员进行一次新农村建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批示要求各片区建管站提供素材,请你们务必指派专人对本辖区内,特别是乡镇场镇违反规划建设、未办手续建设、批少建多、批私人住房建商品房及乡村道路两旁夹道建房、无规则建房和沿路、沿河、沿岩建房等违法违规建设进行逐一拍照(以简短文字注明建设业主的姓名、建设地点、建房规模等情况)。该项工作完成后,于7月25日前,将照片连同相关文字说明拷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村镇股。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发表于 2011-7-3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与通江不同哟

发表于 2011-7-30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是共产党的领导通江县也是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通江的腐败份子多些,当官的贪婪些,可能就是这个不同。

发表于 2011-7-31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
 一、滥用职权罪
二、玩忽职守罪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六、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八、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发表于 2011-8-3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国务院的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我们强烈要求通江县国土建设两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向大众公示他们行政执法的情况及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效果,因为他们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严打阶段似乎已过,但我们就没有看到他们的治理结果。我们强烈要求在电视以及网络、报刊等相关新闻媒体上公示他们的整治结果!

发表于 2011-8-3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唐山丰南区违规建别墅调查:一路违规的“唐墅壹号”
2011年07月31日 16:01:41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大小】【收藏】【打印】【关闭】
正在建设中的“唐墅壹号”别墅(7月9日摄)。新华社记者李柯勇 摄

(新华视点)一路违规的“唐墅壹号”
--河北唐山丰南区违规建别墅调查
    新华网石家庄7月3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李柯勇、李俊义、王清颖)“唐墅壹号”--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一个在建的高档纯独栋别墅区。近年来,国家多次下令禁止建别墅,为什么这样一个别墅项目还能堂而皇之地扶摇直上呢?
    “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唐墅壹号”不仅大片占用耕地,而且征地、审批、建设、销售各个环节层层涉嫌违法违规。有关利益方想出了种种招数,跟国家政令法规“捉迷藏”,成为部分地方顶风建别墅的典型案例。
    征地:未批先占,拿走农民的“命根子”
    从丰南区政府步行10分钟,就到了“唐墅壹号”工地。邻近一条新建的旅游商业街,有仿古式建筑和大片人工水面。
    “年底将建起一期149套别墅,均价每平方米2.2万元,都是高档纯独栋别墅。”一位售楼人员介绍,“马上还要开建二期70套。一、二期总共219套,占地20.4公顷。”
    尽管售楼人员一再推介“高贵”“尊者”的卖点,但这片土地原来的主人丰南区丰南镇艾坨村的村民们关心的只是自家的耕地。
    “这块地本来是我们村最好的土地,一等地,种的是玉米和小麦。都是水浇地,机井和水管都建得很好,哪怕是妇女和孩子,谁一摁电钮,就会定量出水浇田,旱涝保收。现在都毁啦……”65岁的村民李中伯回想起来就痛心。
    从2006年春天起,区、镇政府陆续征用了艾坨村1002.19亩耕地,用于兴建各种商业、基建、商品房项目,后来的“唐墅壹号”就在其中。此后将近4年,一部分耕地被转包给了别人,更多的干脆白白地撂荒了。


正在建设中的“唐墅壹号”别墅(7月9日摄)。 新华社记者李柯勇 摄
    “那时他们把这些地都圈起来,不许我们种。村民反对征地,就来了很多警察。我们‘小胳膊拧不过大腿’,地还是征了,后来荒草都长到一人多高。”村民廉振宽说,“今年又征新地,我们村民就搭小窝棚住在地里,轮流护地,不让他们征。”
    记者发现,圈地后将近4年间都没有履行征地手续。对这一点,丰南区副区长王玉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村民一听说要征地,就抢栽树苗、抢建房子,想多要钱。我们先把地占了,就是为了避免这种不必要的损失。”而仔细钻研过土地管理法的廉振宽认为:“这是‘未批先占’,典型的违法。”
    直到2009年下半年,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丰南区分局和艾坨村委会才签订了《征收土地协议》。而对这个协议,多数村民都不知道。
    记者拿到两份当时由国土部门给艾坨村及有关农户的《征地听证告知书》,在送达回执的“备注”栏里,赫然写着“不申请听证”,由艾坨村委会主任李绪申签字,并盖了村委会的章。对此,王玉国说:“征地一定公示过,肯定是村民代表同意的,所以用不着再听证。”
    可是记者采访了十几位村民,他们都说不知道有这个协议。李中伯说:“我就是村民代表,还是村里的党员代表,连我都不知道。”
    经过一系列“擦边球”,艾坨村千亩良田变身为国有建设用地,“唐墅壹号”这个豪华别墅项目获得了登场的舞台,留给农民的是难以抚平的伤痛。村民王金塔气愤地说:“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土地我们农民活不了。”
    审批:偷换概念,为“顶风作案”开绿灯
    自2003年以来,为了节约宝贵的土地,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相继5次发布政令,要求禁止向别墅供地。但就在这样的禁令之下,“唐墅壹号”还是于今年3月开建了。而丰南区政府称,已取得开发这一项目的各种相关许可证。他们究竟是怎样做到的呢?
    记者从这些许可证上发现了秘密。在“唐墅壹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看不到“唐墅壹号”的字样,每个证上的项目名称写的都是“悦湖郦景小区”,而用地性质是“居住用地”。
建设:边建边批,监管者“选择性失明”
    边建边批,是“唐墅壹号”另一个让人疑惑之处。
    几个许可证上漏洞百出。“唐墅壹号”3月就开工了,可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时间是4月2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是7月7日才批准的,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竟然只盖了丰南区住建局的章,却没有填写发证日期。
    王玉国是这样解释的:“现在下面人办事太毛躁,很多细节容易忽视。但主要是由于我们不停地催促开工,想早点完成规划建设,所以才使开工时间早于建设工程发证的时间。而没有填写施工许可证上的发证时间,我们可以补着填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具备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有关部门可强令拆除或没收。可是4个月来,“唐墅壹号”的许多别墅都已经封顶,却一直无人过问。
    唐山房地产行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规划、建设、市政、城管等政府部门都有执法部门,随便哪个执法者从这个工地旁边转一圈都能发现这里在违规建别墅,马上就能依法处理。重重关卡就是卡不住一个违规别墅,这说明监管者是“选择性失明”。在唐山,这种边建边批的行为并不少见。
    销售:无证预定,背后竟有政府背景
    截至7月28日,售楼人员说,“唐墅壹号”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但已卖出30多套了,每套预交房款30%的预定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得知记者采访后,丰南区政府29日拿出了这个许可证,是由唐山市住建局颁发的,而发证日期竟然就是7月28日。
    更令人费解的是,“唐墅壹号”的定金不是交给开发商,而是直接交给丰南区财政局。这个楼盘和政府是什么关系呢?
根据售楼人员的指点,记者来到位于丰南区财政局办公楼913房间的交款地点,发现这里是唐山市丰南区津唐运河生态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审计部。“唐墅壹号”的各种许可证上所写的建设单位都是“唐山建功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那建功置业跟这个旅游公司又是什么关系?真让人如入迷宫。
    旅游公司财务审计部的张姓部长说:“这个房子是咱们政府开发的,没有让他们开发商开发。但是政府没有开发资质,就是领导跟建功置业一说,借助他们的资质。实事求是地说,就是这么一码事儿。”
    记者问:“为什么不让开发商开发呢?”
    张部长答:“我们开发比开发商开发更有优越性。如果让开发商去运作,这个‘唐墅壹号’批不下来,现在对别墅(卡得)很严。”
    “可是为什么又向旅游公司交定金呢?”
    张部长一语道破迷津:“旅游公司董事长董秀峰就是我们财政局长,我们收钱就等于财政局收钱。”
    记者转而询问王玉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中央纪委、国务院也都严令禁止这种兼职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这些规定你们知道吗?”
    王玉国说:“旅游公司是我们政府办的。”
    记者又问:“政府直接充当开发商谋利,‘红顶商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你怎么看呢?”
    王玉国没有作答,而是说:“丰南是开发打造一块生态旅游景区,政府也得有收益。我们是‘经营城市’,先把景观打造好了,然后开发建设,资源、土地都升值。”
    简陋平房紧挨着“唐墅壹号”的艾坨村农民们,并不了解近年来“经营城市”的发展思路因“土地财政”的种种弊端而备受批评的情况,他们只是为自己被迅猛的城镇化进程落下太远而无奈地叹息。
    廉振宽说:“政府把城区建得更漂亮,我们拥护。但不管怎样发展,都应该充分考虑我们老百姓的实际利益。”

发表于 2011-8-3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通江县国土局的同志们你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你们只有认真学习了这两部法律,你们才能找到相关的法律根据去有力有效地直至和打击通江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其中土地管理法第73条就有明确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已发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1-8-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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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02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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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就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
    1.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方位推进,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发展迅速,服务群众功能不断完善。但是,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方面,有的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有的不能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政府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政务服务方面,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服务中心运行缺乏明确规范,公开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这些问题,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2.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3.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4.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5.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6.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公布本地区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逐步依法将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集中到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7.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各部门要逐步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8.着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打好基础。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
    9.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权力运行监控。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三、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0.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
    11.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作用。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各地要因地制宜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服务中心。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不进入服务中心办理的,由本级政府决定。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便于工作、加强服务的原则,适合依托服务中心的可纳入当地服务中心办理。
    12.明确服务中心职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规范省、市、县三级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承担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配备少而精的工作人员;已使用事业编制的,应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出一部分进行替换。在调整、配备服务中心编制中,要结合当地政府机构改革,注重优化整体编制结构,坚持增减平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规格由本级政府决定,其运行经费和人员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本级政府同意确需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应当接受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13.规范服务中心运行。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规范服务中心运行,着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驻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要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使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逐步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凡进驻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都要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服务中心应设置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4.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坚持把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代办点,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
    15.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共资源交易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逐步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16.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将服务中心信息化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规范技术标准,推动不同层级服务中心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重视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凡是不涉密的文件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17.整合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各项载体建设,发挥好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等在政务服务中的作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畅通政务服务渠道。进一步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现有场所和信息化资源功能,切实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要以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强化监督保障措施
    18.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措施,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行政首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落实政府部门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财政、编制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服务中心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统筹安排,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19.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服务中心运行、评议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制度,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研究建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的制度规范,使之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20.加强监督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会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发表于 2011-8-4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社会都流行用嘴和手干活了,就不会动脚跑路了,嘴巴说说,主要靠吹和吃喝,手骂,大大麻将拿拿回扣。公务员吃票子在行。真能落到实处,我看悬呀!

发表于 2011-8-4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1-8-4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o:P:$

发表于 2011-8-5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事业要有耐心、有恒心、有信心和毅力;做任何事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坚信只有坚持不懈的和那些腐败份子作斗争,我们一定会战胜他们的,总有一天他们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发表于 2011-8-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事业要有耐心、有恒心、有信心和毅力;做任何事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坚信只有坚持不懈的和那些腐败份子作斗争,我们一定会战胜他们的,总有一天他们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发表于 2011-8-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妄想有人能够调查。就算有人过问也不过轻描淡写罢了。

发表于 2011-8-6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通江县国土局的同志们你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你们只有认真学习了这两部法律,你们才能找到相关的法律根据去有力有效地直至和打击通江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其中土地管理法第73条就有明确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已发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1-8-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們都忙于務自己那塊自留地了 還有時問學習嗎

发表于 2011-8-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省纪委对通江县的 国土部门 和城建局进行立案调查。
通江县开发商交房几年不给住户办理房产证已经成了一种通病。综合近段时间网民关于求房产证的呼声,显得很弱势,很无奈。据初步统计:正通家园、雅欣苑、通江花园、红都新天地、东方名都等楼盘住户都入住好几年了,但开发商迟迟不办房产证,究竟为什么?谁应该来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房产证,维护人民利益?谁是办理房产证的行政主体?房管局真的对开发商没有办法?房管局究竟为谁服务?建设局 开发商与房管局之间究竟有什么难言之隐?希望建设局和房管局的领导能给全县人民一个答复!

发表于 2011-8-6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光在网上发牢骚是没用的,要联合起来以铁的事实,用控告、举报等法律手段与贪污腐败,官商勾结,违法建筑等违法行为作斗争,斗争成败与否是要靠上级领导、组织才能解决问题。不要忘了官官报团的现状、事实。
      网上只是让你闲着无事时发发牢骚罢了,上级是不会理睬的。
      通江真的是山高皇帝远,其他的城市不存在这样的现象。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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