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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神圣中国

关于《如此猖狂霸道的公务员》一帖的真相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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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南充电视台新闻630播出过香榭春天房屋漏水的报道

发表于 2011-6-20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物业管理,是为业主服务的,有的小区不说服务,真的是太烂了,小区的事情应该业主委员会说了算。
赞同驱逐不负责的由房产公司指定的物业公司。

发表于 2011-6-20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laiwensiji 发表于 2011-6-20 0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了这个帖子有以下想法:
1、想知道楼主的动机何在?自己首先表明和楼主的朋友关系。看这个帖子的人一定 ...

这个人龌龊得很,说这么多,尽是主管性的推测,除了给南部教育界抹黑外,尽都是废话。
还JB辩论高手,说这些球迷扎眼的JB话做啥子?堕落的教育原来就是有了你这伙堕落的教书匠。
我跟你一样,也是一个不明真相的围观者。所以,所以废话就不多说。世道黑暗,围观求真相。
发表于 2011-6-20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TMD开发商惹的祸;根据楼主这么一说,情况倒还很有可能;物管和开发商是一伙的,小区全体业主都该不交物管费,把物管撵球了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1-6-20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一个小区怎么还没有业主委员会?
出了什么事情都是单干,哪整得赢?

发表于 2011-6-20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物管又成了新的一霸。

发表于 2011-6-20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歪曲事实的人找出来曝光,就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污染了我们的论坛环境

发表于 2011-6-20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好多房产开发商先是赚你的钱,买了房后他直接就剥夺了业主的权利自行“指定”物管还要控制你一辈子。物管监守之盗的有之、狼狈为奸的有之、乱收费的有之,收了费不管事的有之,真实应有尽有,简直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希望所有的业主联合起来,拿回自己的权利,坚决打倒非法、违规物管------------------蜀成物业更是非法之非法,以欺骗民众,欺骗组织、欺骗业主、欺骗记者、欺骗广大网民手段达到不可告人目的。

发表于 2011-6-20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怪球得很 发表于 2011-6-19 2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要揭露真相,不要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得逞。现在的人仇视公务员,实质上是自己心理的不平衡发泄到了对现代 ...

顶,,说的好。

发表于 2011-6-2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laiwensiji 发表于 2011-6-20 0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了这个帖子有以下想法:
1、想知道楼主的动机何在?自己首先表明和楼主的朋友关系。看这个帖子的人一定 ...

你怎么知道哪个说的是真的?

客观一点~不要先下定论
发表于 2011-6-2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榭春天小区的物管问题历来多多,还没有住进去就有两次厨房下水道被堵水漫金山,找物管完全无用,最后都是自己掏钱请人来疏通。很多业主就是因为这样那样的物管服务问题,从而拒交物管费,矛盾越聚越多。蜀成物管公司的确很近差劲。

发表于 2011-6-20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这几张照片能说明什么问题?能说明事情的真相,历史上有多少有功之臣,犯了国家的法律,浸占了人民的利益,到头来不是一样成为历史的罪人,和这件事有联系?可笑。
房屋有质量问题去质管站申请质量检测没有?物业公司只是个服务企业,不能对房屋漏水等问题负直接责任,他只是起桥梁作用,不能以拒交物管费处理问题,不缴纳物管费,不只浸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也浸占了其它业主的利益,作为政府的公务员,难到这点法律意识都没有?多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1-6-20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发贴人死到哪儿去了?快来回应人家啊!

不要缩头,不要落个恶人先告状的骂名。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6-2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发表于 2011-6-2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2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对糊涂 发表于 2011-6-20 10:30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这几张照片能说明什么问题?能说明事情的真相,历史上有多少有功之臣,犯了国家的法律,浸占了人民的利益 ...


你那垃圾物管怎么又不说真相呢?为啥只说人家的不是???
我觉得楼主的帖子很客观!
烂服务,是劳资也不得缴那个费!

发表于 2011-6-20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20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发表于 2011-6-2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思成眷 发表于 2011-6-20 0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 他吗的B是物管公司的?

你房子漏水你没意见?

上来就开骂的人的妈绝对没有B

是楼主的马甲吧?

还是摆事实讲道理好些

喊原发帖人应该出来说下,因为两个人说的完全不一样。

发表于 2011-6-20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搂主的文章,就知道你是一枪手,你根本未了解事情真相,至于你谈到的南充新闻630,6月15日的报道,我本人认为属片面报道,没有公正、客观而言,当时是李明喊来的,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的神通广大。媒体报道本应客观、公正的反映事情的整个过程,不可置疑,这件事情,媒体充当了不光彩角色,报道严重失实,有失公允,媒体本应是党和政府的喉舌,这个报道怎么看就象是在帮李明作宣传,成了他的宣传工具了呢?本来是一起典型的治安案件,李明损坏公物和影响小区业主通车秩序达一小时之久的事在报道中只字不提。至于媒体报道的房屋漏水,物管讲的是他因自己在6+1平台上修鱼池,搭建房屋、种植花草,搞二次装修造成的屋内漏水,在镜头中也未出现过。难道这样的报道能服人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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