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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个小矮人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能够享受特权-再致刘宏建书记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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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二恶英类物质?
    二恶英类物质是多氯代二苯并-对-二恶英(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的总称,它们是氯代三环芳香化合物。由于氯原子的取代数目和位置不同,构成了75种PCDD和135种PCDF。其中有17种(2,3,7,8位全部被氯原子取代的)二恶英类被认为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很大危害。二恶英类物质非常稳定,熔点较高,常温下是固体,极难溶于水(见表),可以溶于大部分有机溶剂,是无色无味的脂溶性物质,所以非常容易在生物体内积累。自然界的微生物降解和水解作用对二恶英类的影响较小,因此,环境中的二恶英类很难自然降解消除。

    二恶英类污染源自何处?
    除科学研究外,人类从未有意生产或使用过二恶英类,环境中的二恶英类主要来源于人类生产活动释放的副产物。历史上含氯有机化学品的生产是二恶英类的重要来源,大量用于木材防腐和灭钉螺的五氯酚和五氯酚钠中都曾含有二恶英类,1972~1977年美国平均年产五氯酚两万吨,其中二恶英含量在205ppm~1070ppm范围,由此估算在此期间美国每年由于使用五氯酚对环境输入二恶英的总量为4吨~21吨;在越南战争期间,美军大量使用含有二恶英类杂质的2,4,5-T落叶剂,给越南南方造成的生态破坏影响至今尚未完全消除,美国1970年前2,4,5-T产品中2,3,7,8-TCDD的含量在0.1ppm~100ppm范围,据此估计在此期间由于使用2,4,5-T对环境输出2,3,7,8-TCDD的量为4.8吨;20世纪70年代之前,很多国家生产并广泛使用的多氯联苯中也含有二恶英杂质。

  1977年Olive等人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市废弃物焚烧炉排放的飞灰和烟道气中检出了二恶英类,此后的研究表明废弃物焚烧炉是许多国家环境中二恶英类的主要生成源。近年来,随着对废弃物焚烧炉的改进以及安装更先进的污控装置,废弃物焚烧排放二恶英类的量急剧下降。日本近10年来二恶英类物质的年排放总量由8.13千克毒性当量下降到400克毒性当量。目前工业发达国家二恶英类物质污染控制的重点已由废弃物焚烧转向金属冶炼等其他工业污染源。

  我国潜在二恶英类污染源分布广,数量大,对其尚不能全面监测和监管。图2显示了初步估计我国二恶英类的年排放量(主要基于我国2004年度各行业生产量),各类污染源的总排放量为10千克毒性当量左右,其中向大气的排放量为5千克毒性当量左右。分析表明,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总的二恶英类排放量约为338克毒性当量,其中向大气排放126克毒性当量,占总大气排放量2.52%。我国目前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年焚烧量为1700万吨,虽然焚烧量有所提高,但由于缺乏尾气控制的焚烧厂关闭,向大气排放的二恶英类物质总量反而降低。估算生活垃圾焚烧年排放二恶英类量小于544克毒性当量,其中向大气排放量小于68克毒性当量,占总大气排放量小于1.4%。

发表于 2011-7-8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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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噁英的产生原因

发表于 2011-7-8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焚烧,当务之急不是讨论该不该烧,以及该在哪里烧。当务之急只能是基于社会学视野,基于特殊国情,重点考察垃圾焚烧该怎样烧,即应该在怎样的社会条件下烧、这些条件我们是否已经充分具备。这种态度才是真正对生命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   以下四条,是垃圾焚烧发电基础性的社会配套条件。   1.不分拣到位不焚烧   健全的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前置条件,是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这早就是社会共识。现在的问题是垃圾分类需要强大的基础设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提供垃圾分类所需的强大基础设施。不论公众的分类冲动多么强烈,如果没有政府提供的强大基础设施来配合,就绝无落地的可能。   2.不财政全额不焚烧   巨大的环境风险注定,把垃圾焚烧发电这种高风险产业交给市场、交给企业去主导,后果极其严重。如果城市垃圾危机确实严重到非烧不可,那么这种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就完全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就应该主要由城市政府买单,应该属于财政全额保障的公益行业。惟有财政全额保障,不计成本,才可能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业黑洞。   3.不公开透明不焚烧   能否做到垃圾焚烧全程公开透明,也应是决定垃圾焚烧发电是否上马的重要指标。垃圾焚烧发电必须做到向整个社会,尤其向作为潜在受害者的所在社区的居民全方位开放,接受整个社会尤其是所在社区居民全方位的监督,才能真正取信于人,真正让人放心。   4.不公平补偿不焚烧   垃圾焚烧发电不可避免的环境风险,显然要对周边居民的物业带来一定损失,既有损失就该赔偿。利益只能置换,不能被牺牲,无论当事的是多数人还是少数人。这个原则必须是刚性的,否则,借着所谓整体利益、多数人利益,今天被牺牲的可能是他,但明天就可能是你。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椿尧 发表于 2011-7-8 0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不清楚南充为何还要使用国外已经逐渐被淘汰的技术和垃圾处理方式。
美国从1995年开始停止了此类项目的建 ...

关于规划问题:

南充市目前还没有《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要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或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规划等)为基础,确定合理的布局及建设规模”,并且上述专项规划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环评公示、批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之4.2.1要求:“厂址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必须执行上述规定。
然而,一年后的2010119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高先海在南充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才提出2010年要做好《环境保护和综合防灾体系等专项规划工作》。至今,南充市没有《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在还没有《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规划依据,它的建设失去了前提和基础。违反了《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的规定,违反了法定程序。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介村夫 发表于 2011-7-8 08: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垃圾焚烧,当务之急不是讨论该不该烧,以及该在哪里烧。当务之急只能是基于社会学视野,基于特殊国情,重点 ...

  说得很好,但是南充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但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而且他们在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中明显违法:在招标前让未来的投标人充当项目发起人,参与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等系列前期工作;在招标前,政府就宣布“中燃机公司”为项目业主;在之后的“招标“中又将没有任何垃圾处理业绩的”中燃机公司“确定为业主(”招标“实为走过场)。
  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违法,在全国罕见、绝无仅有。

发表于 2011-7-8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个小矮人 发表于 2011-7-8 1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得很好,但是南充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但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而且他们在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中明显违 ...

所以我支持你抵制违法的招投标,不反对修建焚烧垃圾发电站。我的观点:重新来,具备以上条件我支持建,否则,反对。

发表于 2011-7-8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个小矮人 发表于 2011-7-8 1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得很好,但是南充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但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而且他们在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中明显违 ...

支持这样的帖子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周末,明天去钓鱼。:lol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奉劝别再做鸵鸟,还是直面问题比较好。首先,拿出诚意向公众道歉。中国老百姓是全世界最好的民众,心地比较善良。无论你以前做了多大的恶,犯了多大的错,只要真诚道歉都会得到原谅。

发表于 2011-7-9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o:o

发表于 2011-7-9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垃圾发电站!
反对垃圾人修垃圾电站!
反对垃圾人的决策!:curse:

发表于 2011-7-9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发表于 2011-7-9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7-10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周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7-10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不要等到一月、一年......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7-10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个帖,在第一页,是必须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奉劝别再做鸵鸟,还是直面问题比较好。首先,拿出诚意向公众道歉。中国老百姓是全世界最好的民众,心地比较善良。无论你以前做了多大的恶,犯了多大的错,只要真诚道歉都会得到原谅。

 楼主| 发表于 2011-7-11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胡锦涛主席最近说:“全党同志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注意到刘书记的讲话:“我是搞技术出身的,讲究做事严谨,在这里我要营造的氛围就是要有规矩办事,按规则办事,有规矩按照规矩,没有规矩我们建立规矩,引导大家进入一个法制轨道,搞工程的人追求的就是一种,不叫完美,叫严谨的作风。阳光,是我的执政理念。”你的讲话与胡主席讲话不谋而合。

  我们相信,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享受上述特权,不是你所愿意看到的,所以我们请你敦促市发改委尽快改正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违反招投标法的错误,尽快停止它,尽快落实胡锦涛主席的上述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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