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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2011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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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巴中草民111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056650-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攻击,无中生有,对当事人造成了精神困扰,不实言论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11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巴中山水好风光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3058439-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攻击,无中生有,对当事人造成了精神困扰,不实言论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1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巴中山水好风光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058439-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攻击,无中生有,对当事人造成了精神困扰,不实言论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11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巴中草民111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059927-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攻击,无中生有,对当事人造成了精神困扰,不实言论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11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山间竹笋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2893279-1-1.html            

申请原因:当初因为一时冲动,就将对该医院的评价发出去了,但是事后当事方联系我,能不能请求我把帖子删除,因为态度诚恳,同时我也觉得言辞过于激烈,影响到对方的形象,因此接受对方的请求。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11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dmin 的帖子




申请人:飞在空中的鱼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056838-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故意造谣中伤,给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了恶劣影响,给学校工作造成了很大混乱,望超版删帖处理。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1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飞在空中的鱼 的帖子

希望超版及时处理,因为该帖恶意攻击,无中生有,对当事人造成了精神困扰,不实言论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谢谢

发表于 2011-10-1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贼王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210362-1-1.html
申请原因:帖子涉及具体的个人姓名,对个人隐私造成侵害,尤其是与本事件相关的其他人员,如冉某。希望贵专区工作人员明鉴,予以删除。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13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飞在空中的鱼 的帖子

超版也是吃干饭的,看来不给点钱钱是没法删帖的,鄙视吵版主龟儿子

发表于 2011-10-1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马华(mahua5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53923-1-1.html
申请原因:该帖子不真实。此发言恶意诽谤,指名道姓攻击个人,干扰了个人正常生活和工作,现如今在政府机关工作的领导本来就是敏感话题,该帖子没有根据和证据的胡乱评论一个人,给一些事强制定性,会在当地造成很坏的影响。请管理员斟酌后删除掉,谢谢了!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发表于 2011-10-1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0-15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山间竹笋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2893279-1-1.html  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怎能冒充部队医院
                         http://www.mala.cn/thread-2891638-1-1.html  可耻的成都装备部机关医院,被骗的童鞋进来看下   

申请原因:当初因为一时冲动,就将对该医院的评价发出去了,但是事后当事方联系我,能不能请求我把帖子删除,因为态度诚恳,同时我也觉得言辞过于激烈,影响到对方的形象,因此接受对方的请求。帖子内容涉及到情绪化、侵犯对方名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15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山间竹笋2 的帖子


请版主维护稳定不要把论坛搞成人生攻击的发泄私怨的场所

发表于 2011-10-15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0-16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0-1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会飞的鱼2785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077712-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个人隐私,容易造成不良影响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mahua5 发表于 2011-10-13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马华(mahua5)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53923-1-1.html
申请原因:该帖 ...

五)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六) 利用互联网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发布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我已经阅读过了,不就符合这两点吗?你看是不是需要在开个证明,给你们上传上去?
发表于 2011-10-18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广安一休电脑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074483-1-1.html
申请原因:内容属于抄袭,原帖作者不同意在此发表该贴,请版主删除。或者去掉所有的是我家弄的信息。尊重原作者。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18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广安一休电脑 的帖子


申请人:广安一休电脑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074483-1-1.html
申请原因:内容属于抄袭,原帖作者不同意在此发表该贴,请版主删除。或者去掉所有的是我家弄的信息。尊重原作者。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版主,请删帖。原作者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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