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admin

2011帖文处理专用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7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ln168@163.com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2941870-1-1.html

申请原因:以上帖子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系作者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故意混淆概念搬弄是非,我单位根本没有帖子中所述的客户,都是故意捏造的信息,本帖信息已经对我单位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单位正采取法律程序来维护我单位的利益,望和麻辣社区及时给以删除处理以免造成更大影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发表于 2011-10-27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ln168@163.com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2941870-1-1.html

申请原因:以上帖子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系作者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故意混淆概念搬弄是非,我单位根本没有帖子中所述的客户,都是故意捏造的信息,本帖信息已经对我单位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单位正采取法律程序来维护我单位的利益,望和麻辣社区及时给以删除处理以免造成更大影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27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独孤,醉,鱼
申请删除的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102744-1-3.html
申请原因:恶意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1-10-29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我欲山行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6orderby%3Ddateline

申请原因:非我本人发帖,属无耻小人恶意盗用我的网名和密码发帖。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0-31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中国成都公民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2857073-1-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个人隐私】发投诉贴的时候,将私人手机号码发在了帖子中,请版主删帖,或者将投诉联系电话删去,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1-11-5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zhaogonghai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江油市太平一中96.2班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fromuid=458437
申请原因:泄露个人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1-8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renjianzhengdao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3196755-1-1.html
申请原因:诽谤、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及单位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1-8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renjianzhengdao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111629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1-8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renjianzhengdao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111629
申请原因:诽谤、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及单位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1-10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renjianzhengdao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245034-1-1.html
申请原因:诽谤、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及单位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1-10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王敏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228773-1-3.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1-1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自由鸟1980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201694&extra=page%3D1&page=1

申请原因:对此帖子的第一点与事实完全不符,理由如下:
第一:陈蓉与潘朝礼家庭成员没有任何关联;
第二:对于文中“她婆家是蓬安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潘朝礼老人婆是锦屏小学的晏淑清”,明显52860571511558是在造谣,可以参照第一条;
第三:至于后面所说陈蓉在外面有其他人,还来采访晏淑清老人,说把吕壮志脚给打跛了,这没有一点事实依据,可以参照第一条;
所以明显52860571511558发这帖子是别有用心的,
由于涉及家庭以及个人隐私,我们会通过传真形式告知论坛编辑,以此来揭穿发帖者的谎言,请核实后删帖,论坛不是一个发泄私愤的地方,也不是一个混淆视听的地方,我们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1-10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自由鸟1980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3201694-1-1.html
申请原因:发帖者在第一段涉及诽谤、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及单位隐私等。
第一:陈蓉与潘朝礼所有家庭成员没有任何关联;
第二:至于说“陈蓉在八、九年前离婚,以前婆家是蓬安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潘朝礼老人婆是锦屏小学的晏淑清”,这明显不是事实,而且所涉及的人名也张冠李戴,我们不想多解释,只需要证明第一点就足够了;
第三:发帖者所涉及的所谓婚变之类谎言,明显是在假借我们家庭成员来编造的,至于后面几段所涉及的人或事与潘朝礼家庭所有成员无关,我们不做评论。
由于涉及个人及家庭隐私,我们会通过传真的形式发个论坛编辑,请核实后删帖,我们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1-11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建伟说事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176582-1-1.html
申请原因: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和评委等都发生了变化,故因本人接到主办单位要求,必须删帖,望编辑尽快帮忙处理,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1-11-13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刘钟仁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3268772-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肖像权等。已经给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请贵网站删除该贴,并不得再登载此类指名道姓严重失实的帖子,否则我将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利。
我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发表于 2011-11-1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paxlp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269544-1-1.html
申请原因:侵犯个人肖像权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1-14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歌曲:父亲
演唱: 刘和刚
(伴唱)啊-啊-啊-
啊-啊-啊-
想想您的背影
我感受了坚韧
抚摸您地双手
我摸到了艰辛
不知不觉您鬓角露了白发
不声不响您眼角上添了皱纹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人间的甘甜有十分
您只尝了三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您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伴唱)啊-啊-啊-
啊-啊-啊-
听听您的叮瞩
我接过了自信
凝望您的目光
我看到了爱心
有老有小您手里捧着孝顺
再苦再累您脸上挂着温馨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生活的苦涩有三分
您却吃了十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您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生活的苦涩有三分
您却吃了十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您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我的老父亲
发表于 2011-11-14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为何我的签名不能显示啊:Q

发表于 2011-11-15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残从
申请隐蔽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265319-1-3.html
http://www.mala.cn/thread-3271172-1-1.html

申请原因:侵犯个人隐私;恶意人身攻击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1-11-15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热虫虫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271172-1-1.html
申请原因:内容中包含侵犯个人隐私;恶意人身攻击等。且符合条例中:4、对于部分较为敏感、有损麻辣社区形象或涉嫌他人生活,但又未足够删除条件的帖子,可考虑屏蔽帖子。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